国家对从事化工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化工类工程师证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建设部、人事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等依照本规定对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执业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下设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专业委员会),由建设部、人事部和有关行业协会及化工工程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管理等工作。
扩展资料:
注册化工工程师职称申报的相关要求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的技术文件,须征得该注册化工工程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其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并承担责任。
2、在实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前,已经达到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条件的,可经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化工类工程师证书,化工行业有什么职称可以申报?,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注册和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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