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职称专业划分,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申报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为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档案工作人员。2.转评人员须提供原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报者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材料进行公示。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企业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20号)要求,现将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为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档案工作人员。不包括按《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

1.馆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7年;

(2)具备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4年;

(3)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2年;

(4)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2.助理馆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满4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满2年;

(3)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管理员,须具备大学专科、高中毕业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注: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破格申报

申报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评职称专业划分,可以适当放宽前述资历、学历、年限等限制。

1.在档案保管与利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2.在档案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其主要业绩得到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可;

3.取得的档案相关专业研究成果在省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档案工作创新项目或试点项目,经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鉴定,达到该领域国内先进水平;

5.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

6.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基础性工作。

(三)同级职称转评申报

非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档案工作已满1年,可转评同级别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同级别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任职时间从取得非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起合并计算。

有以下情况的人员,近3年内不得按正常、破格和转评条件申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处罚的直接责任人员;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在重大责任事故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造假行为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评职称专业划分

通过正常申报、破格申报或同级职称转评申报的人员,均需将以下材料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具体要求见《网上信息报送指南》(附件1)。

(一)论文材料

申报馆员任职资格,需报送3篇及以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申报助理馆员、管理员任职资格评职称专业划分,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不用报送论文。

论文需为任现职以来在全国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档案或相关专业论文(在增刊上发表的除外)。要求观点鲜明、内容丰富,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杜绝抄袭、拼凑等问题。

(二)资格证书材料

1.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任现职以来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业绩材料

1.业务自传(1500—2000字)。重点说明申报者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业务成果及学术水平。

2.近5年《年度考核表》。

(四)申报系统下载盖章的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表》。该表从申报系统“附件上传”页面下载。

2.《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该表从申报系统“附件上传”页面填写后下载。申报者须按照《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参加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其中档案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的要求,完成2021年继续教育规定学时数。

(五)其他材料

1.破格人员须提供破格审核报告(可后附破格文件)。破格审核报告为申报者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阐述及单位意见。

2.转评人员须提供原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牵头单位(中央国家级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承担本系统职称评审的牵头抓总工作,要及时组织开展申报审核等工作。

(一)系统填报

牵头单位填写《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系统管理员账号申请表》(附件2)申请管理员账号。往年已申请账号仍可使用,如账号或密码遗失,按恢复初始密码处理。

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17日,组织申报者登录“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系统”(),注册用户名,选择牵头单位,按照《网上信息报送指南》要求,在线完成信息填报和相关材料上传工作。请申报者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信息,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填报错误的,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信息审核

牵头单位会同申报者所在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信息,并及时在线提交至国家档案局职改办。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整体进度,牵头单位务必于2021年9月17日前完成首次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已完成首次提交的,可继续修改补充信息)。国家档案局职改办将在收到申报信息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情况。请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对审批意见为“审批退回修改”的,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提交。

(三)缴纳费用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负责此次评审收费工作。信息审核通过后,申报者须按照《缴费须知》(附件3)的要求缴纳评审费,每人300元。缴费后,请留存银行回单并拍照上传至申报系统,等待缴费确认。

(四)材料公示

缴费确认后,可在系统内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报者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出具公示情况报告。

(五)材料报送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力打造“阳光职称”,体现专业技术人员以能力、业绩为主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固原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进一步准确地了解掌握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应用与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对2023年固原市中等职业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全市高级8名、中级19名、初级21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的,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市教育体育局(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举报。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职称评审,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固原市教育体育局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hiyeeedu.com/19894.html

(0)
上一篇 2024年 1月 6日 下午8:08
下一篇 2024年 1月 7日 上午9:03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9238644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zhiyeeedu@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
职业教育资格考证信息平台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