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考试考试,2023年湖北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通知(8月18日-28日报名)

2023年一级造价师报名注册常见问题汇总4报名前事项: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前,先完成这三步!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这几个地区要核查社保9资格审核:各地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核时间及方式汇总10报名新规定:中国人事考试网:2023年一级造价师考试报名新规定!

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湖北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18日-28日,资格核查时间8月18日-29日,网上缴费时间8月18日-3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3日—29日,具体详情见下文。

点击下图查看各省一造报名通知

一级造价师考试考试

官方报名公告原文

鄂人社考〔2023〕1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区设置及报名要求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武汉、黄石、黄冈、鄂州、咸宁、孝感、十堰(神农架林区)、襄阳(随州)、荆州(荆门、省直管市)、宜昌、恩施、省直考区。其中省直考区负责中央在鄂单位及省直单位考生。

各地及省直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本行业“考全科”或“增报专业”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地及省直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2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承诺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考试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三、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2科”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四、考试大纲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8日9:00—8月28日20:00。

(二)网上注册和资格核查时间

2023年8月18日9:00—8月29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8月18日9:00—8月30日18:00。

(四)网上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9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23年10月28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2023年10月29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湖北省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26号)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3个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9元/人·科。

七、违纪违规处理

人事考试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抽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报考注意事项

2.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书(式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 北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湖 北 省 水 利 厅

2023年8月1日

附件1

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一级造价师考试考试,2023年湖北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通知(8月18日-28日报名),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注册核查分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自动核查:

1. 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 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 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并下载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核查。

4. 报名材料上传。报考“免2科”且符合在线核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报考“增报专业” 且符合在线核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在线人工核查:

5. 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原件电子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6. 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并下载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7. 国(境)外学历、学位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三)报名核查

8. 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注册和报名核查在线通过且级别是“考全科”人员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已作出承诺的;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9.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10. 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线人工核查范围:

1.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 撤回承诺申请的;

4. 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自动核查通过的。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 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手机号码有变化,请及时更新。

3. 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它报名信息。

4. 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新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5.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他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需在报名结束前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 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省直报名点或武汉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其他市州报名点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后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8. 请考生尽量选择承诺制报考,按网报流程进行报名。如有问题请致电当地或省直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报考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考全科”或“增报专业”(省直报名点)资格审核部门是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管理站,咨询电话: —;报考水利工程专业“考全科”或“增报专业”(省直报名点)资格审核部门是省水利厅人才服务中心一级造价师考试考试,咨询电话: —。各市州资格审核联系方式详见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报名表。

三、答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3个为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附件2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45.

04.

考全科

01.土木建筑工程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3.建设工程计价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02.安装工程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3.建设工程计价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03.交通运输工程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

3.建设工程计价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04.水利工程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3.建设工程计价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02.

免2科

01.土木建筑工程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02.安装工程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03.交通运输工程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04.水利工程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01.

增报

专业

01.土木建筑工程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02.安装工程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03.交通运输工程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04.水利工程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附件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告知承诺书(式样)

一、基本信息

(一)办事事项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报考人员信息

姓 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二、告知内容

(一)证明事项名称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二)设定证明事项的依据

××××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考试(评价)实施办法。

(三)证明的内容

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四)承诺的方式

由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五)核查

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信息进行核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对待核查人员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承诺书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考试组织机构、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况,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全部或部分签署人员名单、所签署告知承诺书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人员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对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责任已充分知晓。在此,我郑重向考试组织机构承诺: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原文链接:

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流程较为复杂,报名信息填写繁琐,在官网报名入口开通之前,建议到233网校造价工程师报名模拟系统提前模拟报名流程,所需填写资料及报名流程与官网一致,特别是新考生,很有必要先模拟报名,正式报名时才会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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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师考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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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报名新规定:中国人事考试网:2023年一级造价师考试报名新规定!

★推荐: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加学霸君微信进行咨询或加入一造备考群和考友学习交流!

2023年广东二级造价师报考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5月22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5月23日17:00(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点击进入>>2023年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入口

报考流程如下:

(一)身份验证

1.所有报考人员须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验证身份信息,身份验证通过后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首次进入报名平台的报考人员需要上传电子照片,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下载并使用报名平台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工程二级造价师报考条件,方可在报名平台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名平台将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学历学位信息填写,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原则上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在国家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企业)在穗人员和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广东省省直”。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可进行缴费。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文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按每人55元收取,《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按每人75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五)批次选取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5月30日9:00-5月31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批次(各考区批次安排见附件1)。其中,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2个专业的考生以及河源、茂名、云浮考区的考生在6月18日参加考试,无需登录系统选择批次。

1.各考区每个批次均有考位数限额,先选先得。当某批次考生人数达到限额时,系统会提示“该批次已满额”,考生不能选择该批次。

2.考生选定批次后无法更改,请谨慎选择。逾期未选取批次的考生,由系统自动安排批次。

(六)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13日9:00-6月16日17:00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2023年广东二级造价师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工程二级造价师报考条件,2023年广东省二级造价师报名入口官网,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以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只需报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个科目。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只需报考其他专业《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个科目。

(四)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五)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点击查看>>2023年广东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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