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程职称评审,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附件1)部署,现就开展2022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附件1)部署,现就开展2022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文件依据

(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2号,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条件》);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以下简称《配套规定》);

(三)《广东省工程系列测绘专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贯通评价标准条件》,附件2)。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在我省从事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含测绘、国土、海洋等三个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评价标准条件》《配套规定》等有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省从事测绘工程专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符合《贯通评价标准条件》等有关规定的高技能人才。

三、申报条件

(一)执行国家和我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评审标准条件等要求。申报人应满足《评价标准条件》或《贯通评价标准条件》的基本条件以及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要求;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三)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提供2022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五)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申报贯通评审职称的高技能人才,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需在我省申报职称晋升的,按照《配套规定》执行,重新评审工作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与我省常规职称评审相同。

四、申报途径

申报人申报材料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评委会。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不作为2022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纸质、电子申报材料需一并报送。

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系统”,网址),如实填报(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按重要性排序)。申报材料报送前,应同步经职称管理系统提交。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A4纸规格双面打印。其他相关表格,可在职称管理系统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一)《单位报送函》(附件3)。经申报单位审核后出具,须单位签章,纸质原件报送。同申报单位多人申报的合并出具1个报送函(但初级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需分成2个报送函)。

(二)纸质申报材料(须与“职称管理系统”填报一致)

1.《广东省职称评审表》或《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盖章纸质原件1份。

2.申报职称评审(贯通),需提供《(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盖章纸质原件3份。A3纸规格单面打印,填写说明见附件4。

3.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需提供论文(著)鉴定材料2份。填报《论文(著)鉴定意见表》(附件5)及相应论文(著)复印件,隐藏作者姓名及单位信息,保留封面页、目录页、申报人论文(著)所在页。

4.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需提供《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盖章纸质原件1份(填写说明见附件6),并提供原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各1份(需申报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验印,签盖“与原件相符”及单位公章)。

(三)电子申报材料

1.《单位报送函》:命名为“单位名称-单位报送函”,格式为“.pdf”(盖章扫描件)及“.docx”两种格式各一份。

2.《职称申报材料》

(1)按要求制作并提交《职称申报材料》(附件7-8)。相关申报材料均需申报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签盖“与原件相符”及单位公章后,再进行扫描上传。

(2)命名为“申报类型-申报专业-申报级别-申报人姓名-职称申报材料”(如:评审-测绘-高级工程师-张三-职称申报材料),格式为“.docm”。

(3)文件总大小限制为“正高级工程师50M内,高级工程师40M内,工程师20M内,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及认定的10M内”。

3.电子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六、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单位审核评价意见”负责。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1.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进行任职期满考核。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关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特别是《(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2)受理信访主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

3.公示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并在“职称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确认。

广州工程职称评审

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申报人申报材料应经其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广州工程职称评审,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注意事项

1.自2021年起调整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相应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2.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广州工程职称评审,由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

3.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报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4.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通知限时补正。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报。

七、收费

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其中,评审正高级工程师920元/人(包括评审费58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高级工程师780元/人(包括评审费58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工程师450元/人、助理工程师及技术员280元/人;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为280元/人。收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八、评后公示及发证

(一)评审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申报单位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告知和评后公示工作,评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评审通过人员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可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三)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原件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原件,将通知单位报送函的联系人领回(其余申报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应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管理单位放入其个人人事档案中保管,如有遗失,无法补办。

九、受理时间及地点

为严格落实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并减少办事人员等待时间,最大限度落实“不见面”服务,请申报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通过快递邮寄至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将于受理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报单位受理情况,并告知评审缴费有关事宜。

(一)材料受理时间

截止至2023年2月23日(以快递签收之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邮寄地址

1.申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评委会为:广东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311室。

联系人:曹宇韬、袁国铖,电话:。

2.申报助理工程师及以下职称(评委会为:广东省测绘国土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3号8楼广东省测绘学会。

联系人及电话:易雅琴,;邹卓利,,QQ群:。

十、其它

(一)请未领回2021年度评审通过材料的申报单位(申报人),于本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至相关地址处领回。

(二)逾期未领回的材料,我厅不再保留且无法补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报单位(申报人)负责。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工程系列测绘专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价标准条件

3.单位报送函

4.《(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填写说明

5.论文(著)鉴定意见表

6.《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填写说明

7.《职称申报材料(评审、贯通)》模板

8.《职称申报材料(认定)》模板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

1.附件1 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 广东省工程系列测绘专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价标准条件.pdf

3.附件3 单位报送函.docx

4.附件4 《(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填写说明.pdf

5.附件5 论文(著)鉴定意见表.docx

6.附件6 《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填写说明.docx

7.附件7《职称申报材料(评审、贯通)》模板.rar

8.附件8《职称申报材料(认定)》模板.rar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工作部署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凡广东省从事生物学、地学、化学、物理学、技术科学、情报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关学科研究员、副研究员职称,不受理申报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职称。

中央驻穗机构人员申报需主管部门的委托函。

二、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申报人员将评审材料递交本单位人事部门,由主管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办公室:广东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受理申报材料时间: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020年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节假日不受理),请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过后不得补充。

三、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职称,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45号,附件1)规定的条款。

(二)按照《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和省有关通知,本评委会对职称外语条件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77号)有关规定,需提供2019年当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四)申报人员的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可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如转系列申报职称,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并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同时把原岗位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提交评审。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2019年申报职称时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申报并提交电子材料,同时向评审委员会报送纸制申报材料广东高级电子工程师职称评审,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届时需提交:

1.《送评材料目录单》,A4纸单面印制,一式1份。

2.《广东省职称评审表》,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填写的申报专业名称要准确(填报错误后果自负),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

3.《()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A3纸单面竖排印制,一式25份(其中1份为原件)。必须对照资格条件如实填写表中“本人自评认为具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第 项、业绩成果条件第 项之规定”的内容。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要与本人所申报专业相符或相关,评委会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中、英文论文代表作进行鉴定,供评委会评审参考。

4.《证书、证明材料》,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聘书(含聘文、劳动合同等聘用材料)复印件各1份;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人事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各1份,上述材料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复印件加盖验印单位印章并由审核人进行签名(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广东高级电子工程师职称评审,验证后退回)。

广东高级电子工程师职称评审

5.《业绩、成果材料》,A4纸双面印制,按“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著作材料”、“其他业绩成果材料”分类装订,一式1份,提交的材料应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

所有材料须提交原件验证。提交的论文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按照申报标准条件要求的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在对应的有国内刊号和国际刊号“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不含电子期刊),至少提供2本已发表在专业期刊的论文原件,同时提供申报相应职称已发表论文的检索或收录证明;破格申报者必须提供SCI分区检索证明。

相关材料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单位印章,由审核人进行签名(如果是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须加盖财务专用章),以上材料的原件经验证后退回。

6.《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A4纸单面印制,一式1份。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提交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印盖章并有钢笔签名。

8.《专业技术工作总结》,A4纸双面印制,一式7份(其中1份为原件)。着重总结任现职开展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3000字以内(首页需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9.《申报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加盖单位印章并附电子文档,一式25份(其中1份为原件)。填报内容须与《()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内容一致。

10.所有申报人必须提供《承诺书》一式1份(附件4)。

11.破格申报人员须按文件要求提供至少2名专家填写的《推荐函》(附件5),一式7份(其中1份为原件,复印件须单位审核盖章)、《破格申报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情况表》(附件6),一式7份(其中1份为原件)。

纸制申报材料装订要求如下:第1项粘贴在送评资料袋封面;第2、3、6、8、9、10、11项独立装订;第4、5、7项装订(务必进行胶装)成册。资料袋使用牛皮纸文件袋或文件盒(侧面须贴上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和申报职称),由申报人自行准备。如评审材料不符合装订要求,或已破损、易破损,评委会有权拒收评审材料。

(二)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广东省的职称政策和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广东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处理。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申报人材料审核负责,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单位审核评价小组应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申报材料须单位证明属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名),并加盖骑缝章。

按照粤人社发〔2019〕104号文要求,申报人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2019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2019年资历年限计算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四)申报人评审材料由各市、省直单位人事部门报送、申报人本人或委托专人报送广东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凡报送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

五、评审程序

(一)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按省人社厅文件要求,申报研究员职称实行现场答辩制,如申报人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答辩,则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二)经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将进行评后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核准。

六、评审费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每人收评审费58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需要参加答辩的人员收取)。评审费直接缴入财政专项账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hiyeeedu.com/26241.html

(0)
上一篇 2024年 1月 31日 上午9:21
下一篇 2024年 1月 31日 上午9:23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9238644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zhiyeeedu@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
职业教育资格考证信息平台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