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2023年四川天府新区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2023年四川天府新区职称评审工作已启动哪些人员可以在四川天府新区区申报职称评审?四川天府新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四川天府新区注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在天府新区申报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职称评审。在四川天府新区参加职称评审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2023年四川天府新区职称评审工作已启动

如果具体申报流程你还不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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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01

什么是职称?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

02

什么是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03

哪些人员可以在四川天府新区区申报职称评审?

四川天府新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四川天府新区注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在天府新区申报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职称评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04

申报人户籍未在四川天府新区,可否在四川天府新区申报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与申报人的户籍无关。

05

在哪里能查看成都市职称评审的通知、政策?

申报人员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8081//)

选择“通知公告”—“成都市”,及时关注职称申报评审通知的相关信息和要求;或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选择菜单栏“政务公开” —“重点公开信息” —“专技人才服务”—“职称评审”或最下面一栏的“服务机构”(网址:),可点击各栏目右侧的“更多”,在栏目内查看通知文件及相关政策。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查看职称评审政策和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委会年度评审通知。申报通知包括:申报时间、材料要求和流程等内容,请申报人提前关注和做好申报准备。

06

职称申报评审的条件有哪些?

各专业系列的标准条件都有对学历、资历的基本要求,申报职称评审均应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和一定年限。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都可以用于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评审一般还需提供专业能力、学习能力、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各年度专业职称评审通知要求,可按通知上的电话咨询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如当年评审通知暂未印发,可参考往年评委会的通知要求先提前准备。

07

拟在成都市申报高级职称评审,2023年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按照2023年度成都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工程技术、农业、经济、会计系列(专业)的高级职称(副高级)评审申报的时间安排:拟于11月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发布职称申报评审通知,11月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其中,2023年在成都市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时,须先对部分中级职称证书进行核实,详见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核实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证书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职称〔2023〕1号)。

详情请点击:

08

在四川天府新区参加职称评审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个人申报

申报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8081//),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先选评审委员会再选专业)。

单位推荐

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对象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逐级审核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四川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2023年四川天府新区职称评审工作启动,报主管部门(单位)、区(市)县人社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及时登录系统,处理所属单位提交的个人申报,经审核合格的材料,报评审委员会受理。新区人社部门(单位)委托评审的初级、区(市)县人社部门委托评审的中(初)级,须单独选择委托评审后报送。

评委会受理

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

评审费缴纳

评审委员会审核受理后,申报个人按照要求缴纳评审费用,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申报。

评审表报送

申报人完成缴费后,自行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后,交单位签字盖章,并由单位逐级上交至天府新区人才事业发展中心(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西路99号7栋天府英才中心101办公室)。

职称评审

四川天府新区人社部门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提交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评后公示

审结束以后,对评审拟通过人员,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证书发放

评审结果确认后,由职称管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

新区委托成都市各级职称评委会进行评审的,由新区人社部门负责复核和发文发证。

09

网上申报职称评审时,单位注册时上级单位应怎么选择?

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将中共四川天府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在四川天府新区注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将其企业登记注册地的中共四川天府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总部在省外或控股股东在省外,注册地和纳税均在蓉的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其所在企业或企业总部同意,按照属地化原则将其企业登记注册地的中共四川天府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注意:教育、卫健部门和区国企子公司等单位除外)

10

网上申报职称评审时,职称评委会应怎么选择?

专业技术人员在四川天府新区申报职称时,提前关注成都市相关评委会申报时间,在申报系统开放期间,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职称评审评委会进行网上申报。

11

为什么在申报信息系统上显示,无法选择相应专业职称评委会呢?

成都市各专业职称评委会仅在申报通知上规定时间内开放网上申报,未到申报时间或到期后会自动关闭,无法申报或补报。请申报人提前关注相应评委会通知,务必在评委会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并尽量提前提交四川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留足本人修改信息的时间。

12

职称申报信息系统下拉菜单中可选择申报的专业名称与本人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名称不一致怎么办?

请申报人员按专业大类进行职称申报。如职称申报信息系统内专业的选择框中没有本人拟申报的专业名称,请选择相近相关专业填报后参加职称评审。

13

申报人员如没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可否在毕业后达到一定年限之后直接申报工程师的职称评审?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14

申报工程师职称评审,任职资格时间是以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评审时间,还是以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发放时间为准?

连续从事相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时,任职资格时间方可连续计算,并以其取得前一级职称证书上注明的“评审时间”或“批准时间”中的较早时间为准。

15

在大学里所学的专业并不是工程技术类专业,但现从事工程技术类工作,能参加工程技术类专业职称评审吗?

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申报工程技术类专业职称评审,要求申报人现从事相近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工作并满2年及以上,未要求与其所学专业必须一致。具体要求可查看相应评委会印发的年度职称申报通知。

16

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时是否要求必须发表论文呢?

按照现行职称评审标准,申请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人的论文、论著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任工程师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独著(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与申报专业一致,且由本人撰写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水平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行业标准、发明专利报告、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试验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材料2篇以上。

请申报人尽量提供任现职后及近年本人取得的论文和业绩等佐证材料,供评委会评审。

17

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代替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在成都市申报工程师职称评审吗?

二级建造师属于职业资格,不属于职称。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精神,取得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可聘任相应职务,聘后满足相应年限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如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满足聘后学历、资历等条件的,可在成都市申报相近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

18

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代替工程师职称证书,在成都市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吗?

一级建造师属于职业资格,不属于职称。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精神,取得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可聘任相应职务,聘后满足相应年限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如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满足聘后学历、资历等条件的,可在成都市申报相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19

参加职称评审要提供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吗?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网址:

20

现在是否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查询成都市职称证书信息?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从2023年起,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评审结果确认后,由职称管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

21

属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的注意事项。

属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申报职称,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许可证、派遣协议(可只提供能证明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的彩色扫描件。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申报流程图

四川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天府新区职称评审(申报业务及流程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专技处(职称政策综合管理)电话: ,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新区职称官方邮箱:

各省直有关部门四川省工程类评审职称,厅直属事业单位,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工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省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成都、绵阳、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等市州或单位不在此评审范围)。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建行规〔2020〕14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其中,享受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范围为乡镇、民族地区(甘孜、阿坝、凉山州各县市及其他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待遇县)所属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的12月31日。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查推荐、主管部门(单位)审核、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个人用户注册并完成人脸识别(下载“天府通办”APP),依次点击“直通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在线申请”进入申报系统(网址为::9999/),按照系统提示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打印出带条形码和水印的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有关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现场审核。住房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公示、提出推荐意见,按程序报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报送。

(三)部门审核

1.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限制,在劳动关系所在地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查、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

2.省直部门(单位)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单位)公章,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

3.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如需委托四川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进行评审,须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的人事或职改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意后,按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程序报送。

4.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等院校等具备评审权限的单位,如需委托四川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须向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意后,按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程序报送。评审结果由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按规定书面函告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请各省直部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省属高等院校2021年10月19日前将《全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主管部门(单位)工作通讯录》(见附件)盖章扫描件反馈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邮箱(),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将系统审核账号反馈各单位。各主管部门登录“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9999/),使用系统审核账号进行资料审核,并打印所辖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四)复核受理。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省直部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受理。

(五)破格评议。由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抽取2名同行专家(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主审,召开同行专家破格推荐会,同意破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六)评审。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全员答辩)、专业组会评议、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负责承办具体工作。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文通知,并在住房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网址为:)和“四川建设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审查确认、公示、发文、办证。在住房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职称证书。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及时通知各市州、单位到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取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职称证书,并要求各地各单位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现场收件截止时间。各地区、各单位根据以下报送时间安排,结合当地情况自行确定本地区本单位现场收件截止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向住房城乡建设厅职称申报评审受理地点,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和情况汇总表,逾期不再受理,请予支持。

2021年11月8日,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中央在川单位及委托评审单位。

四川省工程类评审职称

2021年11月9日,德阳、泸州、宜宾、广安、资阳、自贡、达州、广元、阿坝、凉山。

2021年11月10日,眉山、巴中、内江、乐山、遂宁、南充、甘孜、攀枝花、雅安。

(三)资料补正截止时间。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负责职称材料审查的部门(单位)须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时限。系统修改补正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24:00,补正资料现场收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16: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住房城乡建设厅职称申报评审受理地点。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三楼,地址为成都市致民路21号。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技术成果登记、职业资格证书、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均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种类和数量如下:

1.《评审申报材料目录》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相纸冲印的近期标准一寸免冠照1张,粘贴在“基本情况”页指定位置。“任现职期内本人思想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本人需在落款处签署姓名及日期。

3.《四川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推荐表》、本人破格申请各1份(仅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4.享受倾斜政策、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5.央企、中央在川单位须提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的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的人事或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1份。省属高校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三)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高级工程师)、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六、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320元(含答辩费80元)。

七、注意事项

(一)加强政策宣传学习。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在官方网站设置的“职称政策”专栏(),对“基本条件”等相关政策进行解读。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的“职称政策”专栏查询或下载“基本条件”等政策文件,务必认真学习领会,仔细阅读系统中的填表说明和备注栏内容,做好系统填报及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和类别。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四川省工程类评审职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技术成果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以及申报系统中的工作类别说明和专业适用范围,在相应的工作类别(建设科研、建设设计、建设施工、建设管理、建设运维)栏目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三)诚信申报和推荐。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通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将使用第三方检测平台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论著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

(四)严格审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各地住建和人社部门、省直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需对申报人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严格审查,并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各级负责职称材料审查的部门(单位)要在所有复印材料上加盖原件审验章、审查人签名、审查时间,并加盖审核部门(单位)公章。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学位网”,网址为)。

(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2021年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文件内容执行,专业科目根据申报专业自行选择学习。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评价参考。

八、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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