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川两地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发放时间已定!
云南、湖南两地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成绩查分结果公布!
吉林省
一、我省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新闻记者、统计(中级、初级、高级)、审计(中级、初级、高级)、经济(中级、初级)和翻译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于2024年3月5日起全省同步发放。
二、以上考试合格人员合格证书领取方式请咨询报名时所选择的人事考试机构,我省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温馨提示栏目。
三、以上考试省(中)直考区合格人员证书由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代发,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地址为中国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净月开发区天富路1567号A座12楼)。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川省
邮寄申请:
方式1注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
方式2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现场领取:
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考试测评基地报名大厅前台。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本人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他人代领:请携带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云南省
各相关考生:
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我院共收到查分申请33份。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查一级造价是资格,33份查分申请原成绩无误。
特此通知。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湖南省
根据有关规定,我院及各地人事考试机构依程序受理我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生成绩复核申请。经核查,现将复核情况公告如下:
吉林、四川两地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发放时间已定!
云南、湖南两地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成绩查分结果公布!
吉林省
一、我省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新闻记者、统计(中级、初级、高级)、审计(中级、初级、高级)、经济(中级、初级)和翻译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于2024年3月5日起全省同步发放。
二、以上考试合格人员合格证书领取方式请咨询报名时所选择的人事考试机构,我省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温馨提示栏目。
三、以上考试省(中)直考区合格人员证书由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代发,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地址为中国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净月开发区天富路1567号A座12楼)。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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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领取:
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考试测评基地报名大厅前台。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本人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他人代领:请携带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云南省
各相关考生:
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我院共收到查分申请33份。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查,33份查分申请原成绩无误。
特此通知。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湖南省
根据有关规定,我院及各地人事考试机构依程序受理我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生成绩复核申请。经核查,现将复核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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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祝愿大家全都通过考试
顺利拿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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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于近日启动。按照要求,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4日至23日;现场人工核验和资格审核时间为8月19日至24日(工作日);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25日。
本次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风险。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国家注册造价师一级,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一级造价工程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资格审核。
各地住建、交通、水利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本行业“考全科”或“增报专业”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2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可免费下载。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4日9:00—8月23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验时间。
2020年8月14日9:00—8月24日17:00。
(三)现场人工核验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0年8月19日—24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0年8月14日9:00—8月25日18: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5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
2020年10月24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2020年10月25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区设置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疫情防控要求统一安排。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湖北省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26号)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3个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9元/人·科。
七、违纪违规处理
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各环节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注册造价师一级,202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考试工作启动,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
1. 报考注意事项
2.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水利厅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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