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110-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005《110~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110~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2005,自.1.1、6.2.1、6.3.1、7.1.1、7.3.1(1)、7.4.1、7.4.2、7.4.3、7.4.5(1)、7.4.8(3、5)、7.7.3(1)、9.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110~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9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110-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件《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110~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90的基础上修订的。本规范修订前曾广泛征求过意见,在编制过程中也将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征求意见、多次会议讨论。与原规范相比较,修订后的本规范删除了诸如浇筑合金锚头拉线、主角钢插入式基础的主角钢应连同铁塔最下段结构组装找正的规定等。
对难以检测的内容,如:基坑的回填夯实密实度的不同要求,作了简化处理。增加了如下内容: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3号,邮编:)。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参编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输电线路专业委员会施工技术分会1.0.1为确保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建设质量,规范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和验收条件,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110~交流或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与验收。1.0.3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1.O.4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过试验、测试及试1.0.5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经过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1.0.6架空送电线路的施工、验收及原材料和器材的检验,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0.1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新抽样,并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2.0.2当采用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必须经试验并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方准使用。2.0.3原材料及器材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做检验:2.0.4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现场浇筑混凝土基础所使用的碎石、卵石,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有关规定。2.0.5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现场浇筑混凝土基础所使用的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有关规定。特殊地区可按该地区的标准执行。不得使用海砂。2.0.6水泥的质量、保管及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的规定。水泥的品种与标号,应满足设计规定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水泥保管时应防止受潮;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制造厂、不同批号的水泥应分别堆放,标识清晰。2.0.7混凝土浇筑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现场浇筑混凝土,宜使用可饮用的水,当无饮用水时,可采用清洁的河溪水或池塘水。
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可只进行外观检查不做化验。水中不得含有油2.0.8设计允许在现浇混凝土基础中掺入大块石时,掺入的大块石不得有裂缝、夹层,其强度不得低于混凝土用石标准。大块石的尺寸宜为150~,且不宜使用卵石。2.0.9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现浇混凝土基础用钢材应符合设计规定。加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钢材表面应无污2.0.10钢材焊接用焊条、焊剂等焊接材料的品种、牌号应符合所焊接金属焊接的工艺要求。2.0.11角钢铁塔、混凝土电杆铁横担的加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0.12薄壁离心钢管混凝土结构钢管铁塔的加工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薄壁离心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L/的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要求。2.0.13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规定。2.0.14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规定。2.O.15钢管电杆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输电线路钢管杆制造技术条件》DL/T646的规定。2.O.16导线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GB/的规定。
进口导线的质量应符合该产品国的国家标准,且不应低于IEC标准。2.0.17采用镀锌钢绞线作架空地线或拉线时,镀锌钢绞线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镀锌钢绞线》YB/采用良导体作架空地线时,良导体的型号、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选型及相应现行标准。采用复合光缆作架空地线时,国内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光纤复合架空地篇二: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三:为特殊项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除地脚螺栓外《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电力线路施工验收规范.doc,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送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六:金属附件及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螺栓与螺母的配合应良好。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其公差应符合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公差》的粗牙三级标准。
七: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八:绝缘子及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瓷件与铁件组合午歪斜现象,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瓷釉光滑,无裂纹、确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九、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泥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2、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应无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1mm。十、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 应符合下列规定: 十一、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造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纵横向裂纹等缺陷。 第二章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 1、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 设计档距的1%:10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 距的3%。真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mm。 10 2、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不应超过50mm。 二、电杆基础坑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电杆基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50mm。同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 内应按最深一坑持平。 四、电杆基坑低采用地盘时,地盘的圆槽应与电杆中心线垂直,找正后应填土夯实至底盘表面。底盘安装允许偏差, 应使电杆组立后满足电杆允许偏差规定。 2、安装位置、方向、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深度允许偏 差为50mm。当设计无要求时,上平面距地面不应小于 。
建筑边坡工程设计规范,4.2 边坡工程勘察要求
4.2.1 边坡工程勘察前除应收集边坡及邻近边坡的工程地质资料外,尚应取得下列资料:
1 附有坐标和地形的拟建边坡支挡结构的总平面布置图;
2 边坡高度、坡底高程和边坡平面尺寸;
3 拟建场地的整平高程和挖方、填方情况;
4 拟建支挡结构的性质、结构特点及拟采取的基础形式、尺寸和埋置深度;
5 边坡滑塌区及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相关资料;
6 边坡工程区域的相关气象资料;
7 场地区域最大降雨强度和二十年一遇及五十年一遇最大降水量;河、湖历史最高水位和二十年一遇及五十年一遇的水位资料;可能影响边坡水文地质条件的工业和市政管线、江河等水源因素,以及相关水库水位调度方案资料;
8 对边坡工程产生影响的汇水面积、排水坡度、长度和植被等情况;
9 边坡周围山洪、冲沟和河流冲淤等情况。
4.2.2 边坡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场地地形和场地所在地貌单元;
2 岩土时代、成因、类型、性状、覆盖层厚度、基岩面的形态和坡度、岩石风化和完整程度;
3 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能;
4 主要结构面特别是软弱结构面的类型、产状、发育程度、延伸程度、结合程度、充填状况、充水状况、组合关系、力学属性和与临空面的关系;
5 地下水水位、水量、类型、主要含水层分布情况、补给及动态变化情况;
6 岩土的透水性和地下水的出露情况;
7 不良地质现象的范围和性质;
8 地下水、土对支挡结构材料的腐蚀性;
9 坡顶邻近(含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的荷载、结构、基础形式和埋深,地下设施的分布和埋深。
4.2.3 边坡工程勘察应先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工作应查明边坡的形态、坡角、结构面产状和性质等,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范围应包括可能对边坡稳定有影响及受边坡影响的所有地段。
4.2.4 边坡工程勘探应采用钻探(直孔、斜孔)、坑(井)探、槽探和物探等方法。对于复杂、重要的边坡工程可辅以洞探。位于岩溶发育的边坡除采用上述方法外,尚应采用物探。
4.2.5 边坡工程勘探范围应包括坡面区域和坡面外围一定的区域。对无外倾结构面控制的岩质边坡的勘探范围:到坡顶的水平距离一般不应小于边坡高度;外倾结构面控制的岩质边坡的勘探范围应根据组成边坡的岩土性质及可能破坏模式确定。对于可能按土体内部圆弧形破坏的土质边坡不应小于1.5倍坡高。对可能沿岩土界面滑动的土质边坡,后部应大于可能的后缘边界,前缘应大于可能的剪出口位置。勘察范围尚应包括可能对建(构)筑物有潜在安全影响的区域。
4.2.6 勘探线应以垂直边坡走向或平行主滑方向布置为主,在拟设置支挡结构的位置应布置平行和垂直的勘探线。成图比例尺应大于或等于1:500建筑边坡工程设计规范,剖面的纵横比例应相同。
4.2.7 勘探点分为一般性勘探点和控制性勘探点。控制性勘探点宜占勘探点总数的1/5~1/3,地质环境条件简单、大型的边坡工程取1/5建筑边坡工程设计规范,4.2 边坡工程勘察要求,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小型的边坡工程取1/3,并应满足统计分析的要求。
4.2.8 详细勘察的勘探线、点间距可按表4.2.8或地区经验确定。每一单独边坡段勘探线不应少于2条,每条勘探线不应少于2个勘探点。
表4.2.8 详细勘察的勘探线、点间距
注:初步勘察的勘探线、点间距可适当放宽。
4.2.9 边坡工程勘探点深度应进入最下层潜在滑面2.0m~5.0m,控制性钻孔取大值,一般性钻孔取小值;支挡位置的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可能选择的支护结构形式确定。对于重力式挡墙、扶壁式挡墙和锚杆挡墙可进入持力层不小于2.0m;对于悬臂桩进入嵌固段的深度土质时不宜小于悬臂长度的1.0倍,岩质时不小于0.7倍。
4.2.10 对主要岩土层和软弱层应采样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其试验项目应包括物性、强度及变形指标,试样的含水状态应包括天然状态和饱和状态。用于稳定性计算时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宜采用直接剪切试验获取,用于确定地基承载力时土的峰值抗剪强度指标宜采用三轴试验获取。主要岩土层采集试样数量:土层不少于6组,对于现场大剪试验,每组不应少于3个试件;岩样抗压强度不应少于9个试件。岩石抗剪强度不少于3组。需要时应采集岩样进行变形指标试验,有条件时应进行结构面的抗剪强度试验。
4.2.11 建筑边坡工程勘察应提供水文地质参数。对于土质边坡及较破碎、破碎和极破碎的岩质边坡宜在不影响边坡安全条件下,通过抽水、压水或渗水试验确定水文地质参数。
4.2.12 建筑边坡工程勘察除应进行地下水力学作用和地下水物理、化学作用的评价以外,还应论证孔隙水压力变化规律和对边坡应力状态的影响,并应考虑雨季和暴雨过程的影响。
4.2.13 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边坡工程,初步勘察时宜选择部分钻孔埋设地下水和变形监测设备进行监测。
4.2.14 除各类监测孔外,边坡工程勘察工作中的探井、探坑和探槽等在野外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封填密实。
4.2.15 对大型待填的填土边坡宜进行料源勘察,针对可能的取料地点,查明用于边坡填筑的岩土工程性质,为边坡填筑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条文说明
4.2.1、4.2.2 本条是对边坡工程的具体要求,也是基本要求。
本次修订在原规范第4.2.1条中去掉原有的第5、6款(因已包含在第4.2.2条应查明的内容中),新增第6、7、8款有关气象、水文的内容(原规范第4.3.1条的部分内容)。
在原规范的第4.2.2条中新增“地下水、土对支护结构材料的腐蚀性”一款。
4.2.3 地质测绘和调查是工程勘察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一般应在可行性研究或初勘阶段进行。本条对测绘内容和范围进行了规定。在边坡工程调查与勘察中应加强对沟底及山前堆积物的勘察。
4.2.4 本条是对边坡勘察中勘探工作的具体要求。本次修订增加了岩溶发育的边坡尚应采用物探方法的要求。
4.2.5 本条为原规范第4.1.2条的调整、补充。本次对岩质边坡区分了有、无外倾结构面控制的岩质边坡,增加了考虑潜在滑动面的勘探范围要求。
本次增加的涉水边坡的勘察范围主要指河、湖岸的边坡;对于海岸涉水边坡,应根据有关行业标准或地方经验确定。
4.2.6 边坡的破坏主要是重力作用下的一种地质现象,其破坏方式主要是沿垂直边坡方向的滑移失稳,故勘察线应沿垂直边坡布置。沿可能支挡位置布置剖面是设计的需要。本次增加了对成图比例尺的规定。规定纵、横剖面的比例尺应相同。
4.2.7 本条对控制性勘探点的数量进行了规定。
4.2.10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1)明确规定岩石抗剪强度(试验)的试样数量不少于3组;并在2)明确有条件时应进行结构面的抗剪强度试验。
本规范采用概率理论对测试数据进行处理,根据概率理论,最小数据量n由tp/√n=Δr/δ确定。式中tp为t分布的系数值,与置信水平PS自由度(n-1)有关。一般土体的性质指标变异多为变异性很低~低,要较之岩体(变异性多为低~中等)为低。故土体6个测试数据(测试单值)基本能满足置信概率PS=0.95时的精度要求,而岩体则需9个测试数据(测试单值)才能达到置信概率PS=0.95时的精度要求。由于岩石三轴剪试验费用较高等原因,所以工作中可以根据地区经验确定岩体的c、φ值并应用测试成果作校核。
抗剪强度指标c、φ是一对负相关的指标,不应直接用符合正态分布单指标统计方法进行数理统计。应用单指标τ进行数理统计后,再按作图法或用最小二乘法计算出c、φ,但这样做较为麻烦。经将146组抗剪强度试验值用先统计τ,再计算c、φ和直接统计c、φ进行比较后,发现φ相差甚微,c相差5%以内。故当变异系数小于或等于0.20时,也可以直接统计c、φ。
当试验数据量不足时,一般可采用平均值乘以0.85~0.95的折减系数作为标准值。1)当3<n≤6且极差小于平均值的30%,宜取平均值乘以0.85~0.95的折减系数作为标准值(其数值不应小于最小值);2)当n=3或3<n≤6且极差大于平均值的30%,可取平均值乘以0.85~0.95的折减系数作为标准值(其数值不应大于最小值)。折减系数根据岩土均匀性确定。均匀时取较大值,不均匀时取较小值。
在专门性边坡工程地质勘察时,对有特殊要求的岩体边坡宜作岩体蠕变试验。
岩石(体)作为一种材料,具有在静载作用下随时间推移出现强度降低的“蠕变效应”(或称“流变效应”)。岩石(体)流变试验在我国(特别是建筑边坡)进行得不是很多。根据研究资料表明,长期强度一般为平均标准强度的80%左右。对于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岩质边坡,从安全、经济的角度出发,进行“岩体流变”试验是必要的。
4.2.11 必要的水文地质参数是边坡稳定性评价、预测及排水系统设计所必需的,为获取水文地质参数而进行的现场试验必须在确保边坡稳定的前提下进行。
本次修订仅在“不影响边坡条件下”之前增加了附加条件;将“在不影响边坡安全条件下,可进行……”改为“宜在不影响边坡安全条件下,通过……”。
同时明确了影响边坡安全的岩土条件为土质边坡、较破碎、破碎和极破碎的岩质边坡。土质边坡、较破碎、破碎和极破碎的岩质边坡有可能在进行水文测试过程中导致边坡失稳学什么技能好,故应慎重。
4.2.12 本条要求在边坡工程勘察中,对边坡岩土体或可能的支护结构由于地下水产生的侵蚀、矿物成分改变等物理、化学影响及影响程度进行调查研究与评价。
4.2.13 地下水的长期观测和深部位移观测是十分重要的。地下水的长期观测可以为地下水的动态变化提供依据;深部位移观测则是滑坡预测的重要手段之一。
4.2.14 本条是对边坡岩土体和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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