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规划》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我国应急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强化灾害应对准备等提供总体指导。《规划》也对进一步加强石油化工产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给我国油气能源行业安全健康发展提供了总体指导。
精准把握安全生产现状科学制定“十四五”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通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和监管体制,不断加强对油气生产、长输管道和化工园区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我国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向好,事故起数显著下降。尽管总体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趋势,但近两年相继发生的中海油渤海湾蓬莱平台井喷着火、河北沧州油罐火灾等事故,说明安全生产基础尚不牢固、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随着我国油气资源开采向深层、深水挺进,非常规油气资源比例逐步提升,长输油气管道里程增加、管径增大,炼化装置规模和油气储存规模日益增大考证培训机构,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和事故应急还将面临新的挑战,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
《规划》首先肯定“十三五”时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方面取得的工作进展,指出“持续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逐步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同时,《规划》深入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指出“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传统高危行业和消防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仍然突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引发新问题,形成新隐患”。立足对现实情况的科学判断和精准把握,《规划》提出到2025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20%;明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等重点任务。《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十四五”时期石油化工行业安全发展指明方向。
精心谋划安全发展任务系统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尚未根本遏制,新能源、新材料、新业态、跨领域的安全风险值得高度警惕。《规划》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融入各个部分,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夯实应急法治基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系统谋划重点任务。
压实责任、筑牢根基,抓住安全生产“牛鼻子”。责任问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问题,生产安全事故大多与责任落实不到位直接相关。《规划》明确提出压实应急管理责任:一是强化地方属地责任,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二是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进一步夯实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新型燃料等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健全责任链条,形成监管合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三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坚持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隐患酿成大事故。
标本兼治、精准施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安全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更不能有断点。抓好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中国应急管理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必须做到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必须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找准关键目标,发扬“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才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规划》明确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多项任务:一是严格安全准入,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功能,推动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强化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加强隐患治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废弃报告制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及时整改销号和整改效果评价;三是深化专项整治,将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安全风险管控、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剧毒设施,以及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纳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这些重点任务是保障石油化工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关键所在。
系统治理、创新驱动,构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在煤矿、危化品、道路运输等方面抓紧规划实施一批生命防护工程,积极研发应用一批先进安防技术,切实提高安全发展水平。破解石油化工安全生产新老风险交织叠加、安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日益突出的问题和矛盾,必须大力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在风险预警、智慧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救援等领域的示范应用。《规划》在“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增进创新驱动的发展动能”部分,系统阐述了科技赋能、科技兴安的发展之路:一是破解重大瓶颈难题,研发大规模溢油回收清除技术与装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快速处置技术与装备、油气长输管道救援技术与装备、海上油气事故救援技术与装备等。二是构建人才集聚高地,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壮大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危险化学品侦检产品、溢油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产品、危险气体巡检机器人等。四是强化信息支持保障,广泛吸引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集约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等。
强化安全科技创新提升行业安全保障能力
经过多年攻关,我国在石油化工安全设计、井控技术、复杂情况及事故处理、应急技术与装备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距离实现石油化工安全高效生产运行的总体要求依然存在明显差距。加快石油化工安全生产智能化建设,深度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孪生技术、智能化装备,迫切需要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手段赋能增效。
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实现科研产业融合发展。当前,石油化工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对生产过程及大型装置、装备的典型重特大事故发生致灾机理与演化规律认识还不深入,早期风险感知、诊断与预警能力不足,事故预防与控制体系尚不完善。《规划》提出,“以国家级实验室建设为引领,加快健全主动保障型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应急管理科技配套支撑链条”“建成危险化学品、矿山、城市安全、金属冶炼、油气等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升级覆盖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尾矿库、工贸及油气管道等重点企业的监测预警网络”。因此,随着石油化工科技创新平台、实验室、基地的建设,联合研究院的建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产业科研一体化的不断完善,将形成科技攻关合力,不断提升石油化工行业重大事故防控能力和水平。
加强重大风险防控技术攻关,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随着石油天然气供给领域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在不断寻求降本增效途径的同时,可靠保障复杂油气资源安全生产已成为国内油气生产领域亟须破解的重大技术难题。突破重大风险防控技术瓶颈,将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可有效提高石油化工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我国深井、深水自动化钻井、非常规油气开采、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安全技术及装备研发能力仍然较弱,缺乏快速检测和智能识别技术、状态监控与预警技术、动态风险防控技术,智能装备和系统的安全性能有待提升。《规划》提出,聚焦灾害事故防控基础问题,强化多学科交叉理论研究。整合利用中央和地方政府、企业以及其他优势科技资源,加强自主创新和“卡脖子”技术攻关。实施重大灾害事故防治、重大基础设施防灾风险评估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制定国家重大应急关键技术攻关指南,加快主动预防型安全技术研究。
加快数字智能技术应用,实现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石油化工安全生产深度融合,推动石油化工生产方式发生变革。构建空、天、地多源数据融合联合监测系统,实现石油化工生产流程和装备安全状态的实时、立体、动态监测,提高系统安全预警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程度。《规划》提出,充分利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遥感、视频识别、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提高灾害事故监测感知能力,强化数字技术在灾害事故应对中的应用,全面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规划》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必将大力提升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下一步,石油化工领域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应围绕贯彻落实《规划》部署,积极响应国家石油化工安全生产保障与应急能力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在石油化工领域的多学科领先优势,发展和完善安全与应急科学理论,研发安全与应急技术装备,培养高层次人才,构建完善的油气安全保障与应急管理技术体系,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提供更全面的技术支撑。
(中国工程院院士 张来斌)
详情见链接:
中国应急管理报:
中国安全生产网:
(编辑 李昕阳)
八大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最新八大特殊作业风险辨识及危害分析,附八大作业告知牌!
特殊作业是企业生产的一种非常规性作业,由于施工单位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不规范,导致事故频发。
通用要求
01 风险辨识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02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所有人员的签字记录。
03 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人签名确认。
04 工艺处理
作业前,生产单位应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
05 作业工器具检查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
06 作业防护用品佩戴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07 作业应急机制
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
08 恢复现场
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
动火作业
1、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作业中断时间超过,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
2、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3、乙炔瓶使用时必须垂直放置,应有防倒措施,不得卧放使用,使用时应安装阻火器,乙炔气瓶上的易熔塞朝向无人处。
有限空间
1、作业前内,应对有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
2、与有限空间相连的所有工艺管道要加盲板隔离(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用关闭阀门、水封代替加装盲板,决不允许有工艺介质进入受限空间内。
3、在有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
4、有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有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高处作业
1、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2、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临时用电
1、原则:TN-S保护接零系统、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环境安全等。
2、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吊装作业
1、吊装作业场地平整、坚实,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2、在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或特殊颜色的安全帽,按规定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3、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必须按指挥人员(中间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4、使用完毕的吊索、吊具要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盲板抽堵作业
1、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2、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2处及2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断路作业
1、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
2、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动火设备内有易燃易爆有害物质
①将动火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
②储罐动火,清除易燃物,罐内盛满清水或惰性气体保护。
③设备内通(氮气、水蒸气)保护。
④塔内动火,将石棉布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⑤进入受限空间动火,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火星窜入其它设备或易燃物侵入动火设备
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道并加盲板可靠隔断,挂牌,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动火点周围有易燃物
①清除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清除易燃后予封闭。
②电缆沟动火,清除沟内易燃气体、液体,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泄漏电流(感应电)危害
电焊回路线应搭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它设备搭接,禁止穿越下水道(井)。
火星飞溅
①高处动火办理《高处作业证》,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
②注意火星飞溅方向,用水冲淋火星落点。
气瓶间距不足或放置不当
①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地点之间均不小于10m。
②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溶解乙炔气瓶禁止卧放。
电、气焊工具有缺陷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作业过程中,易燃物外泄
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料、串料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通风不良
①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应遮盖,密封下水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得有用溶剂等易燃物质的清洗作业。
②采用局部强制通风;
10
未定时监测
①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②采样点应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至动火结束。
③动火过程中,中断动火时,现场不得留有余火,重新动火前应认真检查现场条件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不得动火。
11
监护不当
①监火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
②监火人随时扑灭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作业,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12
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当
①动火现场备有灭火工具(如蒸汽管、水管、灭火器、砂子、铁铣等)。
②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进行预启动状态。
13
涉及危险作业组合
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下釜、高处、抽堵盲板、管道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14
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二级动火作业证》。
02
受限空间作业风险分析控制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隔绝不可靠
①与该设备连接的物料、蒸汽、氮气管线使用盲板隔断,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②拆除相关管线。
机械伤害
办理设备停电手续,切断设备动力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专人监护。
置换不合格
置换完毕后,取样分析至合格。
氧气不足
设备内氧含量达18~21%。
通风不良
①打开设备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
②采用强制通风。
③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
④采用管道空气送风,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严禁通入氧气补氧。
⑤设备内温度需适宜人员作业。
未定时监测
①作业前内八大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
②采样点应有代表性。
③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触电危害
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风作业应小于等于12V。
②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防护措施不当
①在有缺氧、有毒环境中,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②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③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耐酸服 耐酸靴 耐酸手套 护目镜。
通道不畅
设备进出口通道八大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最新八大特殊作业风险辨识及危害分析,附八大作业告知牌!,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10
监护不当
①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②监护人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不得脱离岗位
③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11
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当
①设备外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②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12
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动火、高处、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13
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14
设备内遗留异物
设备内作业结束后,认真检查设备内外,不得遗留工具及其它物品。
03
高处作业风险分析控制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不熟悉作业环境或不具备相关安全技能
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按《高处作业证》内容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
作业人员未佩戴防坠落防滑用品或使用方法不当或用品不符合相应安全标准
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拴安全带,穿防滑鞋。作业前要检查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作业中应正确使用。
未派监护人或未能履行监护职责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
跳板不固定,脚手架、防护围栏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应符合相关安全规程。
登石棉瓦等轻型材料作业
在石棉瓦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作业。
登高过程中人员坠落或工具、材料、零件高处坠落伤人
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空中抛接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高处作业下方站位不当或未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高处作业正下方严禁站人,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与电气设备(线路)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未采取有效的绝缘措施
在电气设备(线路)旁高处作业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作业现场照度不良
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0
无通讯、联络工具或联络不畅
30米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讯、联络工具,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并将联络相关事宜填入《高处作业证》安全防范措施补充栏内。
11
作业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职业禁忌症或健康状况不良
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酒后人员及其他健康状况不良者,不准高处作业。
12
大风大雨等恶劣气象条件下从事高处作业
如遇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象条件应停止高处作业。
13
涉及动火、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动火、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14
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证》。
04
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控制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违章作业
①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气安全作业证。
②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 2.5 米,道路不低于5 米。
③所有临时用电线路,不得采用裸线。
④临时用电线路架空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电缆损坏
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设深度大于 0.7米。
配电盘、配电箱短路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
防止设施损坏
①临时用电设施应有漏电保护器。
②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应符合要求。
防止火灾爆炸
所使用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须达到相应的防爆要求。
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
05
断路作业风险分析控制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标识不明,信息沟通不畅,影响交通,引发事故。
①作业前,施工单位在断路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②交管部门审批《断路作业证》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作业期间,无适当安全措施或不到位,引发交通事故或人员伤害事故
①断路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警示红灯。
②在断路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巡检员,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公路的随时畅通。
③在断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乱堆施工材料。
作业结束后,现场清理不彻底,阻碍交通,引发事故。
①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志、围栏、警告牌、警示红灯,报交管部门。
②交管部门到现场检查核实后,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变更未经审批,引发事故
①断路作业应按《断路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作业证》,严禁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②在《断路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
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高处、动土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断路作业证》。
06
动土作业风险分析控制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管线、电缆破坏,造成事故
①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②电信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③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④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抓斗等机械工具。
⑤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施工
⑥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发生坍塌
①多人同时挖土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②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地脚的办法,挖出的土方不准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③开挖没有边坡的沟、坑等必须设支撑,开挖前,设法排除地表水,当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时,要采取排水措施。
④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⑤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出现中毒
①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②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
③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边坡。
造成坠落
①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②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B防爆灯。
③作业人员上下时要铺设跳板。
涉及危险作业组合
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高处、断路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动土作业证》。
07
吊装作业风险分析控制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无证操作
吊装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指挥混乱
非紧急意外情况下,现场专人统一指挥,信号明确。
无警戒线或警示标志
有完善的吊装方案,划定警戒线,设置安全标志,禁止非施工人员入内。
作业条件不良
①夜间作业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
②遇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象条件,须停止作业。
未严格执行吊装作业“十不吊”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负荷或物件重量不明不吊;
③斜拉重物不吊;
④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不吊;
⑤重物下站人不吊;
⑥重物埋在地下不吊;
⑦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吊;
⑧棱刃物件没有放垫措施不吊;
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⑩重物超过人头不吊。
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①吊装过程中如需阻断道路交通,应办理《断路作业证》。
②吊装现场,作业人员登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应办理《高处作业证》。
③涉及其他危险作业须办理相关作业证。
08
盲板抽堵作业风险分析控制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盲板有缺陷
盲板材质要适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应选用与之相配的垫片。
危险有害物质(能量)突出
①在拆装盲板前,应将管道压力泄至常压或微正压;
②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目板作业;
③气体温度应小于60℃;
④作业人员严禁正对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可能突出的方向,作好个人防护。
明火及其它火源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使用防爆灯具;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操作失误
①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
②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通风不良
①将门窗打开,加强自然通风;
②采用局部强制通风。
监护不当
①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②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考证培训机构,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
应急不足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应到现场,作好应急准备。
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动火、受限空间、高处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八大作业告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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