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安全生产管理全套台账汇编大全
扩大,并保护现场,迅速向车间主任维修工及生产部报告重大设备事故应同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第条车间设备维修员会条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划定事故现场隔离区范围,防止无关人员误入现场造成伤害,同时要做好隔离区的交通速到工作。第十条事故得到控制后,要立即对现场进行洗消并迅速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在对现场进行采取摄像拍片等取证分析后,由总指挥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在涉及到周边社区和单位的疏散时,由总指挥通知周边单位负责人员或者社区负责人解除警报。第十条救援小组事故发生当事人必须在小时内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特殊情况可以延期,最多不超过天,救援小组必须在召开事故分析会的小时内将处理结果报公司领导,处理结果将在现场进行通报,让全体员工受到教育。第十条处罚对违反制度规定,不积极执行救援任务不配合救援工作的相关人员处员罚款,严重的降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对事故当事人处元罚款,并进行安全教育,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为了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法严肃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特制度本制度凡乡镇属单位生产及经营组织的责任人和业主以下简称单位及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因未履行或不正置,并协助医护人员护送重伤员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治疗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负责组织调查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抢险救灾实施报告。
安全保卫组安全环保科事件发生后组织警戒保卫人员封闭事故现场隔离事故或灾害区域负责保护现场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照相取证负责维持秩序疏通交通等工作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伤亡事故的处理。医疗救治组财务科和质量科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区分伤重程度,使重试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的治疗效果,并将治疗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应急领导机构,以便领导及时做出决策。第条安全环保科及相关科室要根据公司各类预案要求及时开展救援演练工作。第条公司内事故报警方式采用内部电话和外部电话线路进行报警,由指挥部根据事态情况通过公司内部电话发布事故消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社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做出安排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对现场急救员与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教育,使每名从业人员都能够掌握通畅呼吸道人工呼吸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和搬运等急救技术,了解在可能出现的恶劣条件下求生求救的方法。
副指挥职责副经理安全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组织编写项目总体应急预案,提出抢险报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指导抢险报修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审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发生应急救援事件时为组长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总指挥不在现场时代行工作。副经理生产负责应急现场的直接指挥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负责组织专业救灾队伍进行事故中心地带的抢救定稿安全生产管理全套台账汇编大全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特种作业定义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年月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年龄满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培训内容安全技术理论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发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次。连续从事本工种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年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等为依据。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定期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次。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在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步措施。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定时间后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定稿)安全生产管理全套台账汇编大全,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针,实行目标管理。
建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业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组织,成立公司厂部义务消防队。公司厂部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消防器材,设置固定式消防设施,设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试运行。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管理,不准随便挪用。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即时向厂部领导汇报,义务消防队必须迅速进入现场,扑灭火灾,并维持好现场秩序。根据火势情况,判断公司厂部力量不能迅速自救下,要及时向市消防大队报警,说明着火物质和火灾概况,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公司厂部要设立划分禁火区,生产区要有明显的禁火标识。安保笠应根据生产季节情况,制订消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培训,结合事故预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演练。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责任制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教育和必要的处分。第十章设备备件管理第条备件库保管要做到分区分类号定位,摆放整齐第条自制备件完工检验合格后,由车间办理报交入库手续,对事故件临时急件改装件,由各使用部门申请,生产部审批,交车间优先安排生产,完工入库后应迅速通知使用部门领导。
第条对所入库的自制备件和外购备件,应及时做好清洗上油防锈保养工作,对库内备件实行按季检查保养制。第条要负责将备件月度和年度的领发及库存情况报财务部生产部。第条备件的领用律以旧换新,并由使用部门填写领用单,说明使用情况,履行签批手续后般备件由车间维修组长签字,关键贵重复杂的备件由生产部审批,方可领用,对暂不能拆下,须旧件配作改装无旧件旧件丢失等特殊情况由生产部审批后发给。并应及时将旧件催办交库。第条设备备件在可能情况下,搞好协作,互通有无,相互支援,但需经生产部同意签字后,办理财务手续。第条收回旧件,应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由生产部共同签字,提出报废和修理利用意见。第十章设备维修规程设备维修是保证设备的生产能力经常处在良好状态,为提高修理质量,缩短修理停歇时间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供应单位管理制度第条目的对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第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原辅材料配套件的采购及供方提供服务的控制。第条职责技术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参与合格供方评定质管部负责对采购原辅材料配套件进货验证编制合格供方名录,负责对供方的评价和选择。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对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技术考核。公司厂部级干部的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其他干部由安保科负责进行,工人的安全生产技术考核由车间负责组织。安全分析与事故报告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项目部或分公司第条设备报废审批权限般设备折旧费已提完者,由企业负责人批准,报主管局备案,设备未经正式批准报废前,使用车间部门不得拆卸挪用设备的零部件和自行处理。第条设备的报废由使用车间部门提出申请,经生产部组织有关科室及使用车间部门代表进行认真的技术鉴定,并填写生产设备报废申请书式份,按规定程序报批。第条设备经批准报废后,由生产部会同财务部销售部,进行报废设备的处理,处理的残值作企业设备更新改造之用,同时注销设备的卡片和在设备台账中的编号及其它有关资料。第条低值易耗设备的报废处理,参照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规定办理。第十章设备事故分析处理规定第条设备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者均为设备事故。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停机修理昼夜以上或修理费用达百元以上者,精大稀关重设备发生事故而降低精度性能者,厂内供电设备发生故障而中断供电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台账,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的通知
闽治欠办发〔2022〕11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台账,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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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
为全面推进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等法规政策,制定本手册。
一、适用范围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铁路、民航、通信、电力、石油化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等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适用本手册。
工程造价低于400万元或工期不足3个月或使用农民工总人数不超过20人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参照本手册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除外)。
本手册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或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包单位)是指从建设单位承包施工任务,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包单位是指承包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二、规范化管理工作标准
(一)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1.配备劳资专管员。总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1名劳资专管员。劳资专管员专门负责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实名制管理、考勤(工作量考核)、工资支付、工资专户管理、工资保证金管理和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立维护,以及相关台账资料的制作、归档、保存等工作。
2.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用工单位(包括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下同)在安排所招用的农民工进场施工前应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含简易劳动合同,下同)、进场承诺书并进行实名登记。劳动合同应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地点(或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劳动合同盖章、签字、签订日期齐全,一式三份,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各执一份,项目部留存一份。
3.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应配备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所必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以真实身份信息为基础,采集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及时核实、实时更新,真实完整记录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考勤(考核工作量)、工资支付、进退场情况等从业信息。总包单位应建立实名制花名册,列明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信息、工作岗位(工种)、工资卡号、进退场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照花名册登记人员的顺序,将对应的人员劳动合同、身份证+工资卡复印件、进退场承诺(确认)书等一同装订。
4.严格实施考勤(考核工作量)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用工单位应以实名制管理信息为基础,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农民工考勤表(工作量表),真实记录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农民工的出勤(工作量)情况。考勤表(工作量表)应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5.严格农民工退场管理。农民工中途退场或者工作任务结束退场的(只是暂时退场的,可在实名制信息化平台中使用“暂退场”功能进行管理),用工单位应及时核清工天(工作量)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台账,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的通知,主动结清工资,经班组长确认,项目部见证,确保在无欠薪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签订退场确认(承诺)书。班组长因纠纷拒不确认的,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可代为确认;分包单位不予确认的,总包单位可直接与农民工核对确认。
(二)规范工资支付管理
1.实行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在与总包单位订立的施工合同中,应依法约定人工费用的支付周期和支付比例(或数额),并按约定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总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总包单位应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规定,开设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总包单位应建立工资专户清单,列明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以及工资专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开户时间、进账资金金额和时间、出账金额和时间、出账用途等信息。
2.推行总包代发制度。分包单位应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规定与总包单位签订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委托总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
3.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用工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考勤(考核工作量)情况,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即工资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应及时审核工资表,核准后加盖公章,并按时将审核后的工资表等工资发放材料报送工资专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应及时将工资通过工资专户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工资卡。
4.农民工工资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总包单位应将农民工工资通过工资专户直接打入农民工本人的实名制工资卡。免于开立工资专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应从总包单位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工资卡。农民工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本人持卡,用工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开户银行应支持农民工使用本人的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者现有银行卡领取工资,不得拒绝其使用他行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他行银行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农民工重新办理工资卡。
5.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总包单位应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2〕1号)规定,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可按规定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替代),将存款协议书副本、保函正本等送属地人社部门备案或保存,项目部复印留存(施工合同额低于4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总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三)规范维权信息公示
总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维权信息告示牌要列明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劳资专管员、行业主管部门和举报投诉电话、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举报投诉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等信息。总包单位应每月将农民工考勤表(工作量表)、工资表在维权信息告示牌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规范信息平台应用。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在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设立项目实名制管理账户,并对接绑定实名制管理软硬件设施设备。总包单位应依法依规将项目基本信息、劳资专管员信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实名制管理信息、工资专户信息、考勤(工作量)信息、工资表信息、工资保证金存储情况、维权告示牌设立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实时上传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同时要确保数据上传安全、完整、准确、有效。已建立具有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管理功能的信息平台的,应及时做好与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
(五)规范台账资料存档
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建立项目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台账,将相关纸质资料和电子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工程款支付凭证、农民工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卡复印件、花名册、考勤表(工作量表)、工资表、进退场承诺书、工资专户开设、专户资金出入账信息、银行发放工资凭证、工资保证金存储凭证等)存档备查,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三、台账资料参考文本
见附件(本手册提供的台账资料文本与格式均为参考样式,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与规范要求修订使用)。
四、台账资料归档管理
(一)台账一:项目基本资料
1.项目概况表;
2.政府投资工程可研报告(资金筹措方案)、立项批文;
3.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和批复;
4.招标文件;
5.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6.分包合同(含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7.总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8.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9.项目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执业证书;
10.劳资专管员劳动合同、聘用证书;
11.施工日志;
12.监理日志;
13.监理例会纪要。
(二)台账二:项目资金往来资料
1.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2.工程款支付清单;
3.工程款结算单、银行入账凭证(流水);
4.政府投资工程的财政资金拨付凭证。
(三)台账三:项目劳动用工资料
1.农民工花名册(分班组造册);
2.劳动合同签收表(分班组造册,与花名册顺序一致);
3.农民工劳动合同;
4.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
5.农民工工资卡复印件;
6.进退场承诺(确认)书。
(四)台账四:项目工资支付资料
1.考勤表(按月分班组造册,与花名册顺序一致);
2.工作量表(按月分班组造册,与花名册顺序一致);
3.工资表(按月分班组造册考什么证赚钱多,与花名册顺序一致);
4.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显示工资专户号和支付日期);
5.总包代发工资清单。
(五)台账五:项目工资专户资料
1.工资专户开户凭证;
2.工资专户资金管理协议;
3.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4.工资专户清单;
5.人工费结算单(包括请款报告等);
6.人工费入账凭证(银行流水)。
(六)台账六:项目工资保证金和维权信息告示牌资料
1.工资保证金政策文件;
2.工资保证金核定表、存储凭证、免予存储凭证等;
3.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照片。
(七)台账七:项目其他资料
1.项目管理人员和劳资专管员参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培训凭证;
2.“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材料;
3.农民工安全培训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各地各部门可在本手册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实际,进一步完善规范化手册内容。
附件:
1.项目概况表
2.工程款支付清单
3.简易劳动合同书
4.农民工劳动合同签收表
5.农民工花名册
6.进场承诺书
7.退场承诺(确认)书
8.考勤表
9.工作量表
10.工资表
11.总包代发工资清单
12.工资专户清单
13.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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