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步文
提起生产队,五十岁以上的人并不陌生。它产生于“大跃进”年代,消失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共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当年的生产队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王步文对生产队这一农村最基层的组织机构进行了深入研究,写下了《黑土地上的生产队》一书。
早年的生产队是什么状况?它的作用有哪些?生产队是怎样管理运行的?
1958 年下半年,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成立人民公社,并很快实现了生产资料方面的集体所有制。原来的村更名为生产大队,大队的下面,又按居住地划分为若干个生产小队。这小队既是一个生产劳动的统一体,又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单位。
早年的黑龙江省,地广人稀,居住地分散,而且规模较小,所以生产队就按自然屯划分。那时,每屯大约十几户到二十几户不等,人口七八十人,一个大队有五六个生产小队,当然也有例外。
说起生产队的家底,黑土地还是具有很大的优势。首先在土地方面,每个生产队至少有八九百亩地,有的多达一千多亩。生产队后期,靠近林区和草原的还陆续开垦了许多荒地,实际耕地面积已经远远超出了账面记载。其次,在其他生产资料方面六十年代八大员有哪些,往事 王步文:早年的生产队,黑土地上的生产队也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一般的生产队,有马二三十匹,黄牛二十几头。用最好的马可套三辆四匹马的马车,冬天还可套两付大爬犁。黄牛的作用并不比马差,除正常拉车或拉犁杖外,养牛的成本很低。不用喂夜草,更受人们的喜爱。和牛马相配套的是车辆丶爬犁和犁杖等大型农具。还有种地丶脱谷和粮食加工方面的精细农具,每个生产队都十分齐全。因为缺少了这些东西,人们就无法从事生产劳动,更无法过日子。车辆的更新是近代史上的一件大事,早年的车轮是木制铁角轮,行驶起来颠簸的很历害,负重之后又会经常岀故障。上世纪六十年代初,车轮变成了胶皮轮,木头车轴换成了铁车轴,两侧又安装了轴承,使用起来更加灵活轻便。
生产队既然是一个大家庭,那么就应该有家庭的样子。黑土地上的人们从来不吝啬土地,每个生产队都有自己的大院子。有的是三合院,有的是四合院,最小的院子也有六七千平方米。院中的正房一般七八间,有的十多间,清一色的草泥房。只是到了后期,比较富裕的生产队换成了砖房或“一面青房”。这正房的通俗称呼叫生产队办公室,也有许多地方称为” 社房子” 。东西厢房是仓库,保管着种子和牛马饲料以及精细的农机具。
正房是生产队的核心区,既当办公室,又是全队社员开会学习的政治中心,还是生产队的豆腐房。由于黑土地上冬季漫长,缺乏新鲜蔬菜,每个生产队都有自己的豆腐房。每天做一至两个大豆腐或干豆腐,供给社员食用。那时买豆腐不用花现钱,用黄豆换或记账秋后还。做豆腐要烧许多柴禾。其隔壁就是筒子房,长约十多米。靠北墙是一铺与房子相等的火炕,豆腐做好了,炕也烧热了,一举两得。炕头是牛马饲养员的卧铺,在他的一侧,还有许多没有成家的年轻小伙子来这里住宿,图的就是个热闹。每天晚上,劳累了一天的人们要亲自到社房子记自己的工分,然后坐下来参加没完没了的政治学习。有些俏皮的小伙子奈不住寂寞,往往将手伸到躺在炕上的姑娘,引起一声尖叫和怒骂。当然有些老者听着听着,就在”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的口号声中睡着了。
按惯例,生产队的马圈设在大院里的一侧,近二十多米长的马槽安放在木制架子上。马槽有石头作的,后来都改成了木槽。原因是简单实用,轻便灵活,又能就地取材。黄牛是没有这待遇的,在大院一个角落,用木头围成栅栏,把干活和不干活的分开喂养,它们的草料不用加工,只要投放成梱的青草或稻草,老牛是不会斤斤计较的。
生产队的领导班子是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的(有时也有例外),设队长丶民兵排长丶妇女主任丶会计和出纳员五人。核心人物是队长,他必须是熟悉农业生产的全过程,而且技术全面,有组织领导能力,一心为公,吃苦耐劳,还要有经济头脑。当然,粮食产量和社员的收益分配是衡量人选的重要条件。但实际情况是,在一个小队,这样全面的人几乎没有,所以每年选举时不得不采用“矬子里面拔大个” 的做法。你干一年,我干一年,谁也没有长期打算。除队长外,班子中的二号人物应该是会计。除识字记账外,更主要的是给队长出谋划策,理好财当好参谋。
除正式班子成员外,生产队还有其他不可或缺的重要岗位。如领工员考证培训机构,又称打头的丶保管员丶记工员丶饲养员。除记工员外,其他三员都是专职,而且还是久经考验,深得民心的忠诚之人才能胜任。此外,生产队还有专门的技术人才。如电工丶木匠丶豆腐匠丶车老板。个别生产队还有铁匠丶粉匠和编织匠等人。他们的工作技术性强六十年代八大员有哪些,别人无法替代。还有两种人也不能忽视: 一是身残;二是年老体弱的人。生产队也会给他们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放马放牛的,称牛马倌,放羊放猪的,称之为羊倌和猪倌。既照顾了他们自身的困难,又免去了后顾之忧。对那些年令偏大的老头也要组织起来,成立一个专门的积肥队伍。指定德高望重的人负责,常年清理马圈和牛圈。然后把马牛粪与各种垃圾杂草混合起来,压上厚厚的一层黑土,让粪便自然发酵,第二年就成为最好的农家肥。老人们责任心强,不偷懒,生产队十分放心。后来有文化的工作队员编出来农村八大员,这最后一员即是积肥员,也算是对他们的表彰吧!
关于生产队的劳动力状况,大体可分为一线丶二线和三线。一线是指身强力壮的男女劳力。每个生产队大约有二三十名,主要承担各种繁重的活计。比如播种丶扶犁丶铲地丶收割和送公粮等;二线是指那些身体尚好丶但有孩子拖累的青年妇女,还有十五六岁不再上学的男女少年,又称“半拉子” 。这些人大约也有十几名,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三线是指那些身体有残、年老体弱的人,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不再重复。
生产队的农活,季节性很强,一般分为春种丶夏锄丶秋收和打场四个阶段。每天要干什么活,生产队长事先就要规划好,打头的则早早起来敲钟,没有钟的则东西两头走着喊:“干活了!干活了!” 那高亢悠扬的长音,一点也不亚于京剧演员。各家各户的人听到喊声,手拿各种原始的工具走向生产队大院,待打头的分配完活计,才开始行动,可谓是步调一致。那时候,在生产队干一天活,男劳力记十二个工分,女劳力记十个工分。当然,生产队之间并不完全相同,多少工分由本生产队确定。一个男劳力干一年能挣40OO 个工分,女劳力则挣3500 个工分,这在当时已经很不容易了。
关于收益分配情况,尽管土地很多,但由于生产资料的匮乏和生产力的低下,上千亩土地能收二三十万斤粮食。谷子和黄豆每亩一百斤左右,高产的玉米也不过二三百斤。如遇天灾,产量更低。那么收获的粮食如何分配呢?一是先按土地面积完成国家的公粮任务。约占总产的百分之二十五左右,而且谷子丶黄豆和玉米都有一定比例;二是社员口粮。先按人口平均分配,再按工分找补,大约每人平均在450 斤到55O 斤之间;三是牛马饲料。约占总产的百分之十五。其余的留种子和储备粮,如果收成不好,则只能留种子。生产队没有储备粮,对社员来说十分可怕。如果有些人家粮食不够吃,只能吃返销粮。且手续繁杂,层层审批,而价格也高了许多。为了生活,多数人家只能过着半年糠菜半年粮的日子。尽管这样,社员们没有任何报怨,他们觉得似乎命运就应该这样。
生产队的粮食产量直接决定着经济效益。一个经营比较好的生产队,如果每十分为一个工的话,价值一元左右,最好的也只有一元五角;较差的生产队每个工只有几角钱,多数农户扣完口粮和柴草等费用,基本上不剩钱。而那些劳力少人口多的家庭还要欠生产队的钱。年年积累下来,就变成了“欠账大户” ,又称“三角债”户,在关内又称” 缺粮户” 。
就这样,生产队的日子过了一年又一年。二十多年过去了,终于等到了改革开放。1983 年初,中共中央丶国务院发出了巜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的通知》,撤销了人民公社和作为行政机构的生产大队,成立了村委会。生产小队变成了村民小组。生产队才正式结束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公安八大员,烈士纪念日 | 缅怀大庆公安八英烈!他们的一生很短也很长~
9月30日,我国第8个烈士纪念日。
1979年我市公安建局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有86名民警献出宝贵生命,其中,烈士6人,英模4人(其中有两人既是英模又是烈士)。
近日
记者采访了
烈士崔星田的儿子
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杨江东的女儿
去了解我们所不知道的英雄
烈士崔星田之子崔宇说——“父亲的笔录不容一个错字”
崔星田牺牲时,任龙凤公安分局新泉派出所副所长。那年,他才38岁。
烈士崔星田
1996年2月13日,外出办案刚刚回所,还没来得休息一会儿,就接到有歹徒欲行凶杀人的报案。崔星田一边听案情介绍,一边与同事紧急赶往现场……在实施抓捕过程中,崔星田被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用口径枪击中头部,壮烈牺牲。随后,犯罪嫌疑人被击毙。1997年11月18日公安八大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其为革命烈士。
崔星田,1981年7月在大庆市公安局龙凤分局从警,先后为治安科、预审科、经侦科民警,1994年6月任龙凤分局新泉派出所副所长。
介绍生平的文字很短,但在儿子的心中,父亲的一生很长。
今年37岁的崔宇,是崔星田的儿子。作为烈士的后代,崔宇也选择了做警察,现任龙凤公安分局治安二队副大队长。
崔星田去世时,崔宇12岁。对崔宇而言,父亲是陌生又熟悉的。父母都忙工作,小时候,他常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和父母在一起时,也是他睡着了父亲才回家,醒来时父亲已离开。印象中的父亲,严厉,不苟言笑。
对于父亲的了解,还是在工作之后。
2009年,崔宇从警。对于父亲牺牲的情况,或许不愿回忆,或许是不敢碰触,他从没主动去打听过。由于和很亲的战友共事,他还是了解到一些父亲的事儿。比如,父亲的严谨。他说:“我父亲那个年代,笔录还是手写的。现在公安机关取笔录,每页纸还允许有3个错别字,但父亲却容不下。他看笔录看到最后,如果发现有一个错别字,便不采用,必须重新取录。”
2009年一次的授衔会上,崔宇遇到一位与他父亲有过多次工作接触的省厅领导,那位领导对他父亲的评价极高。
在公安机关的材料中,记者看到有关崔星田的一段记载:“在经侦科工作的几年中,他先后办理各类经济案件2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37岁的崔宇,年纪不算大,却已头发花白。任治安二队副队长之前,他从事过10年刑侦工作。崔宇说:“现在,我也是一个父亲,儿子对我的印象,可能就我印象中父亲的样子吧?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工作,陪伴他的时候又很严厉。”
二级英模、烈士杨江东之女说——“父亲没有一个完整的休假日”
2002年11月1日7时30分,39岁的交警杨江东,在执勤时因突发性脑干出血牺牲在岗位上。
二级英模、烈士杨江东
1980年参军,1983年12月复员,被分配到红岗公安分局交警中队以工代干,1987年转警,先后担任外勤民警、车宣民警、综合办主任、一中队队长等职务。牺牲后,2003年12月,杨江东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09年9月,被省公安厅评选为新中国成立60年来黑龙江省公安保卫战线最具影响力英雄模范人物。
34岁的杨美一玲,杨江东之女,是八百垧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
父亲去世时,杨美一玲正读高一。她还清楚地记得,那天早晨,舅舅、舅妈来到学校,以她父亲生病住院为由给她请了假,带她去医院。杨美一玲说:“如果只是生病,他们怎么可能来学校接我?那时,不祥的感觉涌上心头。到了医院,院内停着好几辆警车,我就猜到了……”
父亲在杨美一玲的记忆中,对她是满满的溺爱。杨美一玲说:“我爸特别‘溺爱’我,父母每次吵架都和我有关。比如我学习不认真或是妈妈对我不满,我爸每次都要和妈妈争论,我和爸爸的关系最好。”
杨江东的一生,只有工作,工作,还是工作。在女儿的记忆中,父亲从来没有一个完整的节假日。父亲两次因高血压晕倒在岗位上,可他每次只住一天院,便揣着降压药回去工作了。由于辖区采油二厂每天早晨有百余辆通勤车在统一地点同时发车,数千名职工要赶往各作业点,无论严寒酷暑,他每天早上7点雷打不动赶到路口疏导车辆。奶奶病危,他因为要执行警卫任务,没能送上最后一程。
幼时的杨美一玲,为了能和父亲多待一会儿,放假时就跟到父亲的单位,父亲工作,她学习。有一年正月初二,她还和父亲一起在公安局院内扫雪。
2009年,警校毕业的她选择了去父亲的原工作单位当一名交警,“只想离父亲更近一点,去他工作过的地方,认识和他共事过的同事。”
2011年初,杨美一玲转岗做了刑警。她说:“父亲去世后,我很多年都走不出来,现在好多了。”
本来负责刑警内勤的杨美一玲,一次次申请参与外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抓捕、审讯经验,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刑警。
载入史册的大庆公安英烈
他们为了保卫一方平安奉献了宝贵的生命,人们不会因为时间而忘记这些英雄。除了崔星田和杨江东,在我市公安机关建局以来,还有一些人的名字,留在了大庆英烈的史册中。
于俊才:1962年出生,历任大同派出所外勤民警、刑警队侦查员、中队长等职。1996年2月28日,在抓捕重大持刀拦路、入室抢劫犯罪嫌疑人时,与犯罪嫌疑人英勇搏斗,身负重伤。在击毙凶犯的同时,也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献出了年仅34岁的生命。1997年5月15日,于俊才同志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革命烈士。
张达新:一级警司。1963年出生,先后担任外勤民警和事故处理民警。2005年3月13日15时40分,张达新在哈大高速公路处置一起交通事故时,一辆捷达轿车因超车突然冲进设有警戒标志的事故现场。面对危险,他一把将身边的一位民工猛力推向一旁,而自己却被撞飞出去,当场牺牲。2006年10月14日,张达新同志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革命烈士。2007年9月,省公安厅为其追记个人二等功。
许洪臣(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二级警司。1975年出生,2006年2月28日,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用刀刺中肝脏,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时年31岁。2006年9月18日,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其为革命烈士,2007年1月27日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苏延军:三级警督,1973出生,先后任林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探长、红旗派出所所长、林甸县公安局副局长。2010年被医院确诊为肺腺癌,在接受化疗期间,他仍坚守工作岗位,与民警并肩奋战,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2012年10月3日,苏延军同志因病情恶化,不幸逝世,年仅39岁。苏延军同志牺牲后,2014年5月13日公安部追授其“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刘锦龙(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1976年出生,历任兰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肇源县公安局油田保卫大队民警。
2015年1月16日22时,刘锦龙带领工作人员在古龙镇一带查涉油车辆时,发现一辆疑似盗运石油的油罐车,拦截盘查中,该车强行超过拦截车辆并将拦截车的侧翼刮坏,继续逃窜,刘锦龙在继续追赶的过程中被从后面追上的一辆护送油罐车的三菱吉普撞击,当场牺牲。
刘锦龙牺牲后,2016年1月2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其为革命烈士,2016年3月17日公安部追授其“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王克文:1986年出生。历任肇源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社区民警。
2015年8月27日晚,王克文带领两名协警在肇新路距县城4公里处,执行“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任务。
2015年8月28日0时13分公安八大员,烈士纪念日 | 缅怀大庆公安八英烈!他们的一生很短也很长~学什么技能好,当他们正对一辆超载大货车进行检查处理时,另一辆随后而至的超载失控货车突然撞向他们。为了保护身前的一名协警,王克文奋力将其推至一旁,自己却被撞倒在地,不幸以身殉职。
王克文同志牺牲后,2015年9月黑龙江省公安厅追记其个人一等功,2016年1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评定其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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