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现场信息采集工作即将在以下两个城市开展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请参加两地信息采集的人员做好相应的时间调整和安排。
一、沈阳站
时间:10月15-16日 9:00-16:30。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惠工南二路10号 (辽宁省银监会后边)。
二、北京站
时间:10月19-20日 9:00-16:3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双营路甲6号北苑会议中心6层。
注;参加采集的人员须成功缴费且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完成个人信息(学号为必填项)填报,本人所申请的学科(专业)确保填写准确。
三、现场采集所须携带的材料:
(一)纸质版缴费凭证(自行截图打印)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关于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信息现场采集的通知–沈阳站、北京站,图示如下: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五)《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入学知情同意书》(附件1下载并手写签字);
(六)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还需出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报名时开具的)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附带照片且手写的个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附件3)。
其他信息现场采集地点和时间,见网站后续通知。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年10月08日
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简章,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加强自约自律机制建设,抵制不正之风干扰,维护学术道德规范。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在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全面考查的基础上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简章,突出对考生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是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和推进我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监督和统筹协调,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管理我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各学院”)科学有序地开展复试工作。
(三)各学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主要负责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全面负责本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资格审查组、命审题组、面试组、巡考组等若干工作组,平稳有序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各项工作。
三、复试安排
(一)一志愿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拟于3月末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陆续开展,详细实施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招生学院官网(附件1)发布的各项通知。
(二)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1.复试成绩要求
一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地区线。
2.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则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各学院各专业各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名单,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如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总分为并列,则总分相同考生均进入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下述材料的扫描件按要求上传指定平台系统,上传方式、具体时间和要求见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官网后续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等通知。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政治审查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党组织公章);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在有效期内)及盖有本人所在学校红色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和学生证;
(4)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检查时间在三个月以内)。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政治审查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盖章);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在有效期内)及本科毕业学校或本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盖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对学位证无要求专业的考生,若无学位证需写情况说明)。专升本考生,需看专科与本科专业是否一致;
(4)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检查时间在三个月以内)。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检索证明、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对符合教育部设定的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总分加分申请表各一份,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加分加入初试总分。初试总分加分后能达到或超过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A类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学什么技能好,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四)复试形式、分值和内容
1.复试的形式
复试形式为现场综合面试。复试各环节必须按照《锦州医科大学自命题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2.复试的分值和内容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时间每名考生20分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能力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四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该项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通过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单位可通过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此项不作量化计分,仅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该项考核满分40分,着重考核考生对所申请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能的掌握、运用、处理等情况,以及未来的职业规划和创新潜质等专业素养。考生在短时间思考后,流利的表述出来。
(3)英语能力测试
该项满分30分,其中听力15分、英译汉15分。
着重考核考生英语听力、翻译、口语等实践与应用的流利度和日常交流能力。
(4)综合素质测试
该项考核满分30分,目的是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着重考核考生关于专业发展前景、时事政治聚焦、社会热议话题等方面的认知、表述和考生发展潜力的考察。同时考生的团队意识、创新意识、现场的应变能力、考生的仪态、着装也在考核范围内。
(5)关于加试科目的说明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及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加试科目平均成绩≥60分视为合格,
(五)注意事项
1.复试形式为现场综合面试,由各学院统一协调组织进行,原则上同一招生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同一批次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各学院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并进行足量题库命制,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应区分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选拔标准并实施分类别命题。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应加强职业素质、应用实操等方面考察;学术学位复试的考生应侧重其科研思维、实验潜质等方面的考察。
2.面试组成员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权利和责任、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面试组成员在面试时须现场独立评分,当场给出成绩和评价意见,面试现场记录及考生成绩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如有校外培养基地的招生学院,临床医学类各专业复试,原则上面试组每组应至少有2位校外导师参与面试;其他类别复试时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简章,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原则上面试组应至少有1位校外导师参与面试。
3.复试前各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4.各学院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5.复试现场各学院要使用金属探测仪等设备加强入场安检,重点防范携带手机等进入考场、拍摄试题、接收答案等违规违纪行为。
6.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材料须妥善保管能够实现倒查。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三年直至该生毕业离校;未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一年。
7.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处置有害信息;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关注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内容,让咨询考生充分了解政策和要求。要关爱服务考生,为残疾考生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合理便利。
四、调剂安排
(一)调剂时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于2024年4月8日开通,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系统开通时间在调剂服务系统中统一进行并提前在学校官网公布。调剂工作拟于4月底前完成。
(二)调剂专业
学校将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信息(包括复试后仍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接收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复试。我校可接收调剂的具体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
(三)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报考要求,请考生详细阅读《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第五章考生报考的专业背景条件,并注意区分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报考的专业背景条件。
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拟调剂专业的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学位领域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四)调剂程序
1.所有考生调剂(含一志愿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录取程序。
2.考生参照我校发布的缺额信息,登陆选报一个专业,提交调剂申请。同一批次调剂申请,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3.根据我校调剂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缺额情况对考生信息进行校验。对校验合格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如最后一名初试总成绩为并列,则分数相同考生均可进入调剂复试。
4.我校将根据考生回复“复试通知”情况,结合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缺额,决定是否再次发放复试通知,原则同上。如无需再次发放,则将库内考生全部解锁。
5.取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统一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给拟录取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6.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学校将根据调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信息至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考生复试程序和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相同,调剂复试时间及安排见后续通知。
五、录取
(一)复试成绩使用
复试成绩
(二)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情况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排名使用
各专业内拟录取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外国语成绩相同,则以初试科目一成绩为准)。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按照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规模、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学位类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示
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七)其他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正在参加住陪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如因考生隐瞒真实情况,最终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填报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总成绩排序参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由高到低在拟录取二级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下依次选择规培基地。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必须在被录取前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定向就业手续办理,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合同。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不能调档影响被录取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6.被录取的新生须当年入学,如有特殊原因,经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报道。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7.新生报到后,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师生双选
考生须在拟录取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师生双选。
七、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宣传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等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官方网站发布,同时为方便考生及时、有效获取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QQ群或钉钉群,并按要求加入。
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简章,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医科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学科建设高校,是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医学技术、应用心理、护理、公共管理。
学校总面积近2300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创建于2002年,位于东莞市美丽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计划
(一)我校2024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实际招生数将依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的生源情况而定。
(二)我校2024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20人,具体招生专业见《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
(一)基本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
(二)学习方式
1.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3.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其他专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学位类型
1.学术学位:以培养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人员为目标,以创新能力培养为中心,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
2.专业学位: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实践能力培养为中心,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除满足教育部提出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我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要求,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通过复试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考生报考专业原则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2.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1)生物学学术学位(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除了接受本科为生物类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本科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特种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护理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
(2)基础医学学术学位(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除了接受本科为基础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本科为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特种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生物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
(3)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要求
①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2开头)要求:
只接受本科为医学门类和理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报考。
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要求:
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妇产科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以外的专业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精神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急诊医学()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重症医学()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全科医学()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的考生报考。
妇产科学()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妇幼保健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眼视光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医学检验专业的考生报考;
放射影像学()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超声医学()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备注:以上所列本科专业均为医学门类专业)
③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均须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简章,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可以报考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
(4)医学技术专业学位()除了接受本科为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等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本科为临床医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
(5)药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除了接受本科为药学类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本科为制药工程、化学类、中药学类、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
(6)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4开头)除了接受本科为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卫生学、妇幼保健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应用统计学、统计学等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本科为临床医学、公共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应用数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除了接受本科为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卫生学、妇幼保健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应用统计学、统计学等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本科为临床医学、公共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计算机类、应用数学、应用心理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
(7)护理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为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8)应用心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专业不限。
(9)生物医学工程学术学位()除了接受本科为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管理等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医学技术类、计算机类、力学类、电子信息类、物理学类、电气类、仪器类、机械类、数学类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特别提醒广大考生,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我校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均按考生所提供的网报地址和手机号邮寄。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和我校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考证书的正规网站,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4.初试科目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分为全国统考试卷和学校自命题试卷,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调剂等环节的具体规定届时另行通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我校将在复试时要求考生提供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一)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定向生)两种。定向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将合同按规定时间交至我校。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不接受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报考,如有瞒报,一经查实,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我校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参加我校规定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若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我校要求或上级规定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学费:
①非定向生学费标准
全日制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元/生/学年;全日制非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②定向生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元/生/学年。
2.住宿费:1300元~1500元/生/学年。物价主管部门如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3.教材费:自理。
(二)奖助学金
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通过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生活补贴、临时困难补助等奖助项目,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国家各类奖助学金按国家政策执行,学校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审办法参见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相关规定。
九、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所有招生信息将通过“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网址:)、“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及“广东医科大学研招办”官方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请随时关注。
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平台,关于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现场确认和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现场确认和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一)参加人员: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申请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硕士学位的申请人。
注:2016至2023年在哈尔滨医科大学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申请人已经是在册人员考什么证赚钱多,无需重新参加现场确认,直接于3月11-24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并按照要求缴纳报名费。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3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平台,下午13:30-16:00。
(三)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本部)公共卫生学院A227室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57号,详见位置图)。
(四)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安排
(一)报名方式
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 进行。
(二)报考资格
所有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须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在册我校的申请人。
在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考试报名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1日至24日24:00前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服务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7:00)报名,填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考生可选择报考学位授予单位、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四)报名考试费缴纳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24:00前,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五)考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
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中国教育考试网将于2024年5月13日至19日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可在下载功能开通期间下载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4年9月,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七)成绩复核
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进行成绩复核。
(八)违规处理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九)考前须知
具体要求请于考前一周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及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网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平台,关于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现场确认和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查询相关通知信息。所有考生应遵守安全、防疫及突发情况处置措施和要求。
(十)其他事项
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试大纲。
三、重要提醒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中国教育考试网、哈医大考点发布的考试公告等内容,并做好各项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现场确认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0451-)。
(三)现场确认地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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