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生人数
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拟招收各类学历硕士研究生约5000名,其中全日制学习方式约3700名(含拟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约1850名),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约1300名(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为拟招生人数,最终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实际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人数及参加复试结果等情况,对各单位专业人数在录取阶段予以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报考北航的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的规定(可登录查询),且满足以下相应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免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符合《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3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并按照要求完成各项报考流程。
(二)全国统一考试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不含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工商管理(MBA)专业、公共管理(MPA)专业和工程管理(MEM)专业),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1)已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截止到网上确认前北京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招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可查询本科毕业的学历信息,或者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国(境)外高校就读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在2023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网上确认前登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本科结业),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
2.上述(2)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4)、(5)类报考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请复试前咨询报考相关单位)。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报考工商管理(MBA)专业、公共管理(MPA)专业和工程管理(MEM)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2)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二)全国统一考试”中1.2.3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二)全国统一考试”中1.2.3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单独考试
1.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4年(含)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样表-2023.pdf),且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含)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北航仅028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学科教学(思政)专业,招收2023年单独考试方式考生,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不转档案及户口,不解决住宿,考试科目试题均为北航自行命制。
3.报考北航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航作为报考点。考生须在北航报考点规定的确认时间内,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推荐信(无模板,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等材料。凡是未经北航确认审验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四)其他报考要求
1.“强军计划”专项报考名单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提供给北航研招办,考生需于2022年10月5日前,与军队相关部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并索取网上报名密码,按照军队要求选择相应的报考专业进行网上报名等程序。凡是未经军队相关部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北航所有强军计划专项的考生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不转档案及户口,不解决住宿。
报考北航参加强军计划专项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考生须在北航报考点规定的确认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件等材料。凡是未经北航确认审验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强军计划专项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考试科目试题均为北航自行命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与全国统一考试其他考生的考试科目试题相同。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考生需有定向就业单位,并与北航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准考录取。有意报考该计划的考生,请报名前先咨询是否满足报考北航的要求,咨询电话。符合北航要求并有意参加该计划的考生,请与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涉及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招生简章相应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5日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航招生单位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5日前按要求完成报考程序。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推荐免试的时间节点及相关程序见《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3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其他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分为“填写考生信息”和“填写报考信息及网上支付”两大步骤。
(1)填写考生信息
2022年9月16日后,考生可登录研招网(),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填写考生信息。
(2)填写报考信息及网上支付
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的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或),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网报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支付。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若取消已报名信息而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则须重新进行网上支付。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及补网上支付,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考生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其推免录取资格无效。
2.重要提示:
(1)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且选择北航为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符合北航报考点招收2023年学历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的要求,否则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它报考点。
(2)选择北航报考点且符合北航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必须于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网上报名期间,按照北京市网报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支付初试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初试费的报名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北航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市发布的“网报公告”中有关内容。
(3)其他报考点有关问题请按照考生所选择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他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亦可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
(5)考生填写信息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校验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北京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招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以报名时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确认时除提交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或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高校就读考生,须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或国(境)外高校成绩证明。
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若选择北航报考点且符合北航报考点选择要求,须在确认时向北航报考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否则将不予通过;若选择非北航报考点,须于11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达北航研招办核验,否则将不予准考。
(6)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等,必要时用于北航与考生取得联系或处理相关事宜。若因考生本人填写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因报名系统无法下载个人联系方式,北航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考生须及时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网、报考点官网、“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航所属各单位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主动了解各项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二)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选择北航报考点(代码:1106)的考生(推免生除外),须在10月中下旬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确认事宜;选择非北航报考点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确认信息工作。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考生应当在2022年12月14日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或),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在A4幅面白纸上。《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北航不寄发纸质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请考生及时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查询相关信息。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
四、初试
(一)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北航各单位、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请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查询。
(三)初试成绩约2023年2月下旬公布,考生自行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上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北航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五、复试
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满足北航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满足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复试时间一般在2023年3月中下旬进行。复试的具体方式和要求请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查询。
(一)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满足北航一志愿单位一志愿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提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无须盖章);满足北航调剂单位要求的考生则须提交初试成绩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无须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现实表现材料(报考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样表.pdf)。北航各单位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pdf)。
5.往届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应届生还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北航相应录取的单位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北航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单独考试考生,还须在复试时提交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出具的推荐书。
9.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10.北航所属各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届时咨询相关单位)
(三)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或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参加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单位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总成绩。
(四)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五)考生提交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北航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书面向北航复试的单位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其他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北航复试的单位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
(七)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3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复试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八)北航原则上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北航考生申请的调剂。特殊专业是否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北航考生的调剂,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决定。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七、学制、学习方式及住宿
(一)学制
北航录取的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具体见专业目录中北航各单位各专业的备注。
(二)学习方式
北航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有全日制学习方式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具体见专业目录中北航各单位各专业的备注。
北航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所有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签订相应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按照协议进行培养和管理。
北航可接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专业如下: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学科教学(思政),006计算机学院、039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及04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电子信息,软件工程,005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及007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的机械,土木水利,013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交通运输,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
(三)住宿
北航仅解决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住宿,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住宿费。北航不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
八、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制度。北航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标准请登录查看。
(二)奖助办法及奖助体系
北航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通过设立各类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助学金、助研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参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规定。其中获得学校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博士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元(税前),硕士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税前)。
九、招生咨询
(一)考生可进入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查询各单位的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复试要求等各类报名、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单、录取通知书等。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
(二)导师选择办法由各单位复试时自行制定。考生如需查询导师的研究情况、学科建设等详细信息,可进入相应单位网页查看(先登录北航主页,由“机构设置”进入“院系设置”再进入相应单位)。
北京工商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一、拟招生人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以下简称“北航MBA”)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2023年拟招收325名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及名称:工商管理),最终将根据学校正式下达的计划及参加复试结果等情况在录取阶段予以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报考北航MBA的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的规定(可登录查询),且满足以下相应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北航工商管理(MBA)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二)其他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考生需有定向就业单位,并与北航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准考录取。有意报考该计划的考生,请报名前先咨询是否满足报考北航的要求,咨询电话。符合北航要求并有意参加该计划的考生,请与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学什么技能好,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3、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涉及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MBA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5日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航招生单位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5日前按要求完成报考程序。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分为“填写考生信息”和“填写报考信息及网上支付”两大步骤。
1、填写考生信息
2022年9月16日后,考生可登录研招网(),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填写考生信息。
2、填写报考信息及网上支付
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的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或),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所选择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支付。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若取消已报名信息而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则须重新进行网上支付。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及补网上支付,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考生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重要提示
(1)报考北航MBA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且选择北航为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符合北航报考点招收2023年学历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的要求(网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选择北航为报考点,否则必须按照自身情况选择其它报考点。
①户口在北京的往届生;
②工作所在地在京,且2022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的往届生。
(2)选择北航报考点且符合北航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必须于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网上报名期间,按照北京市网报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支付初试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初试费的报名,北航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市发布的“网报公告”中有关内容。
(3)其他报考点有关问题请按照考生所选择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他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亦可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
(5)考生填写信息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校验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以报名时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确认时除提交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若选择北航报考点且符合北航报考点要求,须在确认时向北航报考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否则将不予通过;若选择非北航报考点,须于11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达北航研招办核验,否则将不予准考。
(6)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必要时用于北航与考生取得联系或处理相关事宜。若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因报名系统无法下载个人联系方式,北航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考生须及时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网、报考点官网、“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航所属各单位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主动了解各项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结束后选择北航报考点(代码:1106)的考生须在10月中下旬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确认事宜。符合北航报考点要求并选择北航报考点的考生须按照北航网报公告要求于11月3日至5日进行确认信息工作。
2、选择非北航报考点的考生,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确认信息工作。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考生应当在2022年12月14日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或),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在A4幅面白纸上。《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北航不寄发纸质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请考生及时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北京工商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查询相关信息。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
四、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要求见准考证。
(一)考试时间、科目
(二)初试成绩约在2023年2月中下旬公布,考生自行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上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北航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五、复试
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满足北航MBA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北京工商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满足复试资格基本线考生人数不足的情况除外)。复试时间一般在2023年3月中下旬进行。复试的具体方式和要求请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查询。
(一)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满足北航MBA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提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现实表现材料(附件: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样表)。学院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
5、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7、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8、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最终以2023年公布的复试政策为准)。
(二)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参加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总成绩。
(三)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四)考生提交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五)北航MBA均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六)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3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七)北航原则上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北航考生申请的调剂,最终以2023年公布的复试政策为准。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七、学制、学习方式及住宿
(一)学制
北航MBA培养学制2年,学习时间:2-4年。
(二)学习方式
北航MBA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所有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签订相应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培养和管理。
(三)住宿
不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住宿。
八、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全面收费制度。北航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标准请登录查看。
(二)奖助办法及奖助体系
为了鼓励优秀考生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更多品学兼优的商界精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特设立MBA奖学金,奖励取得优异成绩的考生。具体政策参见北航MBA教育中心网站。
北京工商大学同等学力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7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规范,热爱祖国,品行端正。
2、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含)以上,综合素质好,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所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内至少发表(或出版)过2篇(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学术专著。
4、申请人应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其成果至少获得1项省部级或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且申请人为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1名、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3名、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5名、或在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有署名。
二、报名流程
1、报名
申请人可于2017年4月30日前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或经济管理学院网站(网址:),下载附件表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电子版发送至(邮件名称为”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进行报名。
2、资格审核
依据招生要求和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请按我校要求于4月30日前现场提交以下评审材料:
(1)填写完整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
(2)最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仅作为学习资格审核条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简况表》(加印密封)(附件2);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附件3),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备注: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北京工商大学同等学力博士北京工商大学同等学力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因提交信息及申请材料有误或不实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审核通过名单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学校审批,批准后邮寄《资格审核通过通知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和《报到须知》。申请人持《资格审核通过通知书》和《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办理报到手续。资格审核通过信息将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三、培养方式及学费
1、主要专业课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综合课、最优化方法、科学写作与报告等。
2、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人应在1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及学习考试。未通过课程考试者考证培训机构,不能进入学位申请环节,学习成绩三年内有效。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学习。
3、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课程阶段学费为2万元,一次性缴付;学位申请阶段费用为1万元,申请学位前缴付。
4、入学后,所有申请人均须签订培养协议,学校按照协议进行培养管理。
四、学位申请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1年内完成。申请论文答辩前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培养环节,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须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匿名评审。
2、申请人必须到本校,在我校博士生导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在我校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予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
3、申请人在所在学院办理答辩和申请学位手续,申请的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9月。
4、关于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程序及其它具体规定和要求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5、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须满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经审查合格后准予进入答辩环节,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授予学位,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学位证书。
6、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本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五、其它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食宿自理,申请人的户口、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医疗费用报销等仍在原工作单位,学校不负责解决。在读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在校学习的人员须遵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纪校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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