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5年12月,其前身的主体为原广西师范大学法商学院法律系,在整合原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社会学系、社会文化与旅游学院的社会工作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新的二级学院。学院下设法律系、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以及法学研究所、WTO研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会调查与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广西法理学研究会、广西国际法学研究会挂靠在本学院。首任院长为广西首届十大杰出法学家、法理学博士周世中教授。
学院位于风景秀丽、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区内,拥有法学图书资料室、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多媒体教室、案例库、社会调查实验室、学生活动室等教学与学生活动场所。
学院有一支由中青年教师组成的基础扎实、学识渊博、年富力强、视野开阔、锐意进取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6人,副教授10人,讲师、助教26人,教师中有博士学位4人,在读博士4人。
学院科研力量雄厚,科研成果显著,学院教师目前承担国家级课题4项,国际合作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12项,横向合作研究课题2项。近年来,全院教师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近30部,发表论文300多篇。学院教师还在全国和省市学术机构和法律实践各部门兼职,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
法学院法学专业始建于1992年,1998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2001年招收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本科,2005年招收应用法学专业本科,现有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有法学和社会学等函授、自学考试本科和专科专业。1995年起招收法哲学硕士研究生,2001年招收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2004年招收社会学硕士研究生,2005年招收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2007年招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社会保障的硕士研究生,现拥有法学理论、国际法、宪法与行政法学、社会学和社会保障五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形成了研究生与本、专科生并存,全日制教育与成人教育并举的多层次办学结构。
学院多年来致力于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多数毕业生已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目前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167人,本科生937人,函授自考生1000余人。法学院承担为全区乃至全国司法、社会经济发展等战线培养更多合格高素质人才的光荣使命广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必将在未来国家建设和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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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
学制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须的专门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及进行科学研究的规律,具备从事法学教育工作的能力;具备一定的法律实践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刑法、经济法、中国法制史、国际法、民事诉讼法、宪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社会学专业
学制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学师资,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社会管理、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社会学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掌握社会学专业有关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的社会调查研究、参与社会工作和管理的技术和技能。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社会调查与方法、社会工作与管理、管理学、社会统计学、西方社会学说史。
社会工作专业
学制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悉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管理、服务、评估以及科研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和知识;掌握社会工作的各种技能和方法、社会调查的方法和社会统计的方法;了解政策、形势与国情,善于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具有通过社会工作实践和研究影响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的能力。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一定的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福利思想、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保障学、团体工作、中国民政工作、社会心理学、社区工作、社会工作实务。
经济管理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是广西师范大学2005年12月进行教育资源整合后,全校唯一设置的专门从事经济学和管理学教学、科研的办学机构。经济管理学院现设经济系和工商管理系,正在筹建中的有会计与财务管理系和财政金融系等。科学研究机构有校级经济研究所、工商管理教育培训中心、管理科学研究中心和WTO研究中心,还设有企业诊断与创业咨询中心、民营经济促进中心等社会服务机构。2007年9月我院申报的“西南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广西高校“十一五”重点建设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经济管理学院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努力成为广西经济管理教育和科学研究的人才培养基地,成为学校发展新的增长点。
广西师范大学始建于1932年,而经济管理学科的办学起点在1936年。从校史考证,1936年秋,广西师专并入广西大学时增设了商科教育,开启了经济管理类办学历史。考察学科专业发展的历史沿革,1936年成立法商科——1960年组建的政治系——1993年更名为政治经济系——2000年更名为经济政法学院——2002年重组法商学院,直到2005年底更名经济管理学院,我们的院友、校友一脉相传。70年的历史轨迹,标志着我院学科建设与发展日臻成熟。抗日战争时期,著名经济学家陈岱孙、千家驹、陶大镛等曾来校任教。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专业介绍,许涤新、胡代光、厉以宁、陈彪如、谭崇台、董辅礽、卫兴华、张友仁、何炼成、熊映梧、李京文、张曙光等一大批著名经济学家相继来校讲学。我院从1986年开始招收培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院现有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经济史、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等七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等本科专业,还有经济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和会计学等本专科函授、自学考试专业,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培养结构。到2007年12月底为止,学院有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9人,本科生895人。
著名经济学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优秀专家罗知颂教授担任学院院长。学院坚持从国内外引进优秀人才,优化师资结构,形成了年龄、学历与知识结构、学缘关系较为合理,综合实力较为雄厚的学术梯队。专任教师中博士占百分之四十,硕士以上占百分之九十五,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占百分之五十多。学院还聘请了一批学术造诣深厚、富有经济管理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近五年来,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科以及省部级和其它各类重点科研项目6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4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32部,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20余项,在学术界、经济界、企业界和各级管理层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学院倡导以“科学民主、博采精深、实践创新”为共同理念和精神,重视基础理论教育,强调理论与实践结合,全面推进教学改革,注重外语、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教育,努力开拓学生观察分析问题的视野,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社会责任感、沟通能力、创业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学院同国内外许多重点大学的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或商学院以及相关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同社会各界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积极承担横向的课题研究和教育培训任务,为在校学生的实习基地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站在新世纪、新阶段、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正以二次创业的精神风貌,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质量为第一主题,全力打造学院品牌,力争成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一流经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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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专业
学制四年,成绩合格者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现代市场经济学基本理论、分析工具和方法,胜任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规划、决策与管理工作,并能从事经济学教学研究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帮助学生了解经济学研究的前沿动态,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和经济管理能力的训练,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经济数学、统计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财务管理、资本市场与投资等。
工商管理专业
学制四年,成绩合格者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宽厚的工商管理基础理论和现代管理实际操作能力,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管理岗位要求,并能从事工商管理教学、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系统掌握现代经济管理必备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实务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与解决管理问题的能力,熟悉管理流程,在企业战略管理、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有理论专长和实践能力考证培训机构,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企业战略管理、财务管理、经济法等。
会计学专业
学制四年,成绩合格者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管理能力强、职业道德高尚、综合素质优良的会计和财务管理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系统掌握现代财务管理、会计学基本理论与实践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方法和审计、投融资等实务技能,胜任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的会计、审计和相关理财业务,并能从事本专业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经济数学、统计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原理、企业战略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中级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系统、审计学、高级财务会计等。
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广西师范大学师范认证专家梁燕玲教授来我校指导生物科学专业认证工作
9月15日下午,广西师范大学师范认证专家梁燕玲教授来我校指导生物科学专业认证工作,会议在格致楼823召开,我校副校长钟宏桃、贺卫国,教务处副处长韦晖,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黄秀香及生物科学、化学专业全体教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黄秀香主持。
副校长钟宏桃首先代表学校对梁燕玲教授的到来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我校生物科学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的进展情况。
副校长贺卫国进一步明确了我校开展生物科学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在学校行政的大力支持下,生物科学专业的全体教师为该项工作付出了大量的心血,期间非常感谢梁燕玲教授的悉心指导。希望与会教师能充分珍惜本次交流机会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进一步整合和优化自评报告。
梁燕玲教授明确了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是“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该理念是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行动指针,贯穿师范类专业认证全过程。自评报告应围绕关注师范毕业生“学到了什么”和“能做什么”,而非仅仅是“教师教了什么”,专业应按照“反向设计学什么技能好,正向施工”的基本思路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广西师范大学师范认证专家梁燕玲教授来我校指导生物科学专业认证工作,面向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求,以培养自标和毕业要求为出发点,设计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采用匹配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配置足够的软硬件资源,要求每个教师明确自己在课程教学中的主体责任,最终通过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保证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的达成。
随后,我校生物科学专业教师围绕自评报告中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等8个一级指标和若干个二级指标的相关问题和梁燕玲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梁教授就专业老师们提出的认证疑问进行逐一解答。此次工作指导,为学院和生物科学专业全体教师们对如何完善自评报告及今后开展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更加明确了方向。
广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招生,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发布
广西师范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01|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02|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按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招收人数将不低于上年3430人的规模,上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5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4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0名,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我校最终招生人数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及各专业上线情况等综合确定。
03|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8月31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请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要求,如备注“不招同等学力考生”,则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以下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同时前置学历须为本科毕业及以上。
(2)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同时前置学历须为本科毕业及以上。
(2)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25年8月31日前,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报考。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我校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
(五)推免生
1.我校全日制专业目录中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类别(含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详见研招网公布的《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4.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六)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04|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或招生方向),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学什么技能好,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如果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学历证明材料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人员,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阶段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应符合我校招生计划限定地区要求(具体地区根据上级下达指标后确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且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广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招生,毕业后根据协议书要求至生源地定向就业。我校仅全日制专业接收此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5)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说明:
①考生范围: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②申请方式:考生如符合以上条件,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研招网”报名系统按提示选择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并按“12 定向就业”的报考类别报考。同时,填写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要求的定向就业单位。
③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经网上确认审核和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按照规定,考生报名时未在研招网报名系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者报考类别未选择“12 定向就业”,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等不符合照顾政策条件的情况,则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注: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6)关于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说明: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我校不接受线下申请。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加分库为准。
(7)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网上确认时需签署并上传《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05|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如报考非全日制考生是否选择定向就业、考生前置学历是否满足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研招网学籍学历校验结果、部分专业对于毕业年限、专业背景的要求等,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06|初试
(一)初试时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二)初试科目: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管理类综合能力等)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2.自命题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命题范围在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四)考前十天左右(具体以研招网开通时间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五)考生须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准备有关材料或凭证的,以具体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六)考生须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及违禁物品检查,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
07|复试、调剂
(一)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属于二区招生单位,将在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差额比例根据各招生学科专业、方向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6.工商管理(代码1251)、公共管理(代码1252)、会计(代码1253)、旅游管理(代码1254)、图书情报(代码1255)的思想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我校在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广西师范大学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8.广西师范大学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9.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10.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即复试成绩小于60分)。
(二)调剂
我校相关招生学科专业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复试、调剂工作一般在次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实施方案和调剂有关通知为准。
0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09|录取
(一)广西师范大学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以及“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一律不调取档案。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广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招生,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发布,从严掌握。
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为准,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补充规定、广西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10|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或入学后进行。我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1|违规处理
(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且相关情况将被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12|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一)学制、学费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学制均为3年,学费8000元/年.生;
专业学位(0252)应用统计、(0352)社会工作、(0453)国际中文教育、(0551)翻译、(0553)出版、(1251)工商管理学制2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学制4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学制3年。
专业学位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和备案的为准。
(二)奖助学金(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按照国家政策,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岗位等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执行。
13|授课方式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采取在校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将根据考生实际,采用周末授课、寒暑假集中授课或其他时间段集中学习等方式,具体安排请考生咨询各二级招生单位。
14|住宿安排
研究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房间由我校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全日制学生住宿由所属二级招生单位具体安排。非全日制学生不安排住宿。
15|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并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各类招生信息公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有关专业、研究方向具体内容等相关问题,请联系相关二级招生单位咨询。
(三)“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四)本章程内容如有与国家2025年招生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执行。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规定。
(五)本章程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6|学校信息
广西师范大学代码:
联系部门: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政编码:
电话: –
欢迎报考我校
并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广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招生,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国际旅游胜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有全日制本科生人、硕士生6600人、博士生250人、各类留学生1600余人。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的目标。
学校创办于1932年,在88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秉承“尊师重道、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考证培训机构,努力培养各类师资和社会所需专业人才。抗战时期,与西南师范学院、昆明师范学院一起,成为抗日大后方著名的三所高等师范院校,被誉为“西南民主堡垒”。1943~1978年,学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本科学历教师人才的高校。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继承传统,彰显特色,引领和服务广西基础教育,充分发挥了广西教师教育的龙头作用。
学校现建制教学学院(部)22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8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35个,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含培育)6个,学科专业涵盖了10大门类。
悠久的办学历史,得天独厚的办学环境,名师荟萃的文化传承,积淀了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
一、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录取硕士研究生2820名。2021年,我校拟招生数不低于上年规模,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21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8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3名以及其他专项计划广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招生,拟接收推免生约150名。详情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
在2021年录取过程中,我校将采取学校宏观控制招生总数,各院系、专业之间根据调剂之后的生源情况相互调剂招生人数的原则,将生源不足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原则上调往对应学科专业。
我校在2021年接收推免生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接收人数、专业对应调整该专业的统考招生数。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部分招生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或不招收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详阅我校专业目录中备注的限制条件,因误填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阅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我校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详看《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另行通知),推免生录取专业和录取人数视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三、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具体通知要求以网上或现场的方式,确认本人的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不包含推免生、支教团)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我校允许考试前需提交认证报告以便核验。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往届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定向类别必须填“定向”,且申请定向就业单位为少数民族地区(省市区县),凡不填者均视为放弃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凡被我校录取的双少生(应届、往届)、少干生,只要档案到校,并提供不享受单位工资和福利的证明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8.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准确的定向单位名称,并与拟录取阶段提交至我校的定向协议一致。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报考我校美术学()、美术()专业的考生须选择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二)信息确认要求
考虑到不同考生的实际情况(不含推免生),我校将向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申请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方式(另行通知)。由考生按通知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我校考生被通知现场确认的,需注意:
1.我校报考点确认预定时间:2020年11月中旬(各考点具体时间请注意公告)。
2.现场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2)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广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招生,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配合报考点做好本人图像采集等信息工作。报考我校考生被通知网上确认的,按通知具体要求进行确认。
(三)桂林市区及附近且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我校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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