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同等学力,关于做好2021年(冬季)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冬季)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在国家“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和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同时进行答辩及后续的学位申请有关操作。

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研究生导师、拟申请论文答辩及学位者:

2021年秋季已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其论文外审结果研究生院于11月陆续通过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反馈。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冬季)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答辩资格审核与申请

(一)答辩申请人

1.自查答辩资格,主要包括:是否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含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审核情况、学术活动完成情况等);论文评审是否通过;临床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否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考核是否合格;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国家外语/综合考试成绩是否合格(申请临床类专业学位硕士还须通过规培考核);博士研究生是否具备符合毕业及学位申请要求的学术成果(详见《大连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大医发〔2021〕92号)等。

2.符合申请条件者,填写《答辩申请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答辩操作。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在国家“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和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同时进行答辩及后续的学位申请有关操作。

(二)研究生导师

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业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在《答辩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三)教研室、二级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

审核申请人的答辩资格(除答辩人符合要求外,还须注意审核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是否符合要求),学院相关负责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院端口)“答辩申请管理”模块中对申请人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操作;教研室主任、学院负责人须在《答辩申请表》中签署审核意见。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

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对申请人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操作,同时在《答辩申请表》中签署意见。校外培养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可与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联系,以适当形式统一办理本基地学生《答辩申请书》和《学位申请书》审核盖章相关事宜。

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要求

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均设秘书一人(讲师及以上职称),负责答辩组织、过程记录、材料汇总等工作,其他成员要求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

由5-7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包括至少2位外单位专家。博士研究生须参加由我校归口院(系)组织的论文答辩。

(二)硕士(学术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

由3-5位副教授或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包括至少1位外单位专家。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导师指导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如在基地答辩,则聘请的3-5位答辩委员会委员中须包括至少1位大连医科大学(含附属一院、附属二院)专家。

(三)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

由5位副教授或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导师指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如在基地答辩,则聘请的5位答辩委员会委员中须包括至少1位大连医科大学(含附属一院、附属二院)专家。

(四)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

由5位副教授或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位是我校研究生导师,至少1位是大连医科大学系统外及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导师指导的同等学力人员如在基地答辩,则聘请的5位答辩委员会委员中还须包括至少1位大连医科大学(含附属一院、附属二院)专家。

上述“外单位专家”,指大连医科大学系统(包括附属一、二院)以外及答辩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三、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一)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研究生院学位办将按照各学院拟答辩学生人数统一发放表决票,由学院负责发给具有答辩资格者。学院要做好表决票发放登记管理工作,废弃表决票需报备研究生院,答辩人不可私自制作表决票。

(二)其他有关材料

1.填写类材料,如:《答辩申请表》、《答辩情况表》、《博、硕士学位论文打印确认单》、《学位申请书》(须一式两份)等,答辩及学位申请人应按照自身层次类别不同,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填写,表中涉及导师、教研室、学院相关人员审核签字处须由相关审核人亲笔签名。

2.指导类材料,如:《表格填写及学位申请注意事项》、《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研究生培养二级院系联系方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学科(专业)及所辖学院(培养基地)一览表》、《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类别目录》、《学位档案材料立卷归档说明》等均可在上述网站查阅下载。

3.《论文评阅书》、《学位信息表》可直接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相应模块中查看、打印。

四、答辩安排与结果报送

(一)预答辩与答辩申请审核

正式答辩前,由导师负责组织论文预答辩有关工作。预答辩通过后,导师、教研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申请人答辩资格(包括系统操作和申请表签署意见)。未经申请擅自组织答辩者,答辩无效,一经发现,给予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二)论文答辩会信息官网公告

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须在本单位(院、系、所、校外基地)官方网站,设立“2021年(冬季)研究生论文答辩会公告”专栏,每一场次的论文答辩会相关信息,均应于答辩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网站上进行公告。允许并欢迎其他人员参加答辩会进行学习交流,论文答辩会公告信息至少包括:

(三)答辩截止时间

11月30日前,博、硕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在各培养单位、教研室和导师指导安排下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四)答辩结果报送

教研室须于答辩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报送答辩结果和有关材料,12月3日前,相关学院负责人须在管理系统“答辩结果管理”模块中完成答辩结果录入(通过/不通过)。

五、学位论文保密申请、印刷与存档

(一)论文保密申请程序

申请学位论文保密者,于11月30日前在管理系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模块中填写相关信息,由导师审核提交;相关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在系统中导出汇总名单,加盖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存档。申请论文保密者,其论文不属于国家涉密论文,故仍属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论文抽检范围之内。

(二)论文印刷与存档

1.论文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后,持导师签字的《博、硕士学位论文打印确认单》(可委托他人)到学校指定印刷厂印刷论文,需同时提供“WORD”和“PDF”版电子论文,便于格式修改和调整,亦可与厂家联系论文网络印刷、打印、开具发票(学校财务部门只报销指定单位发票)、寄送等事宜。

2.答辩结束后,可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再次修改论文,最终定稿论文仍须到指定印刷厂印制4本并留存于印刷厂,后续由厂家统一提交学校研究生院,用于转寄国家图书馆、学校图书馆等机构存档。留存的4本论文中“独创性声明”、“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页中“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签名处注意审核是否签名完整。同时,学生须在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模块中上传学位论文终稿(PDF格式)。

印刷厂信息如下:

六、学位申请与授予管理

(一)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六、学位申请与授予管理

1.拟申请博、硕士学位者(含往届博士毕业生、通过规培考核的往届临床类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同前)下载、查阅学位申请书、学位申请注意事项等材料,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按照所在学院具体要求执行。

2.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后,在学位管理“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填报相关信息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直接从系统打印出《学位信息表》,本人在表中签名处签字确认并留联系电话,因填报信息后续上报国家备案,学位申请人务必按照《表格填写及学位申请注意事项》()中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因个人填报错误导致日后学位认证出现问题,后果由个人承担。

3.《学位信息表》提交方式,博士、硕士研究生,于12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将个人的《学位信息表》连同2张蓝底免冠彩色照片(此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须与国家“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二阶段个人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明姓名、专业和学号和联系电话),于12月15日前用顺丰快递寄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地址:大连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0411-)。

(二)学校审议学位授予名单(含学位申请书审核盖章)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12月10日前大连大学同等学力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关于做好2021年(冬季)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完成本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议工作。将《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审核盖章后,直接返给各学院。

2.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授予名单审议后,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向各学院统一发放学位申请人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意见,每人2页(此页为《学位申请书》的最后一页)。

3.有关学院所辖各学位层次(博士、硕士、同等学力人员)学生的《学位申请书》,经学院核查完整无误后,移交至学校。

(三)学位档案整理与归档

1.获得博、硕士学位者,要在学院统一部署指导下,按照《学位档案材料立卷归档说明》有关要求,认真检查、整理个人学位档案。

2.各学院要提前规划、合理安排好2021年度冬季学位档案审核工作流程,做好对本单位各层次学生的工作指导和学位档案核查工作。审核无误、完整规范的学位档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递交至学校档案馆学位档案管理办公室谭老师处(0411-),用于学校存档。

七、其他事宜

大连大学 同等学力申硕,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通知

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校将开展2021年接收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近专业已工作三年及以上。(即2018年7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3.第一外语为英语或日语。

二、招生专业及全国统考考试科目

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接收专业目录》(附件1中下载)。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

时间:2021年8月10日前

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地址: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查看注意事项)→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

报名注意事项:

1.学历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由考生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学位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并截屏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若无法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学位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暂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申请人到学校现场报名时,签署“提交认证报告承诺书”,于指定时间内提交认证报告。)

(二)个人信息现场采集及资格审查

1.时间:待定

2.地点:大连医科大学东校门“大学生创业创新指导中心”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各1份;

④《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登记表》1份(须双面打印)(附件2中下载);

⑤《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专家推荐书》2份,(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并签字,附件3中下载)。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将本人打印及复印具体材料按照所列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

(三)名单公示

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名单将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四、培养阶段及培养方式

(一)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1.课程考核

(1)课程按照《大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培养方案》执行。采用半脱产学习方式(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年左右。具体课程学习要求见《博士+硕士+同等学力各层次研究生课程体系(2021年版)》 申请答辩前的学习要求见《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答辩前成绩审核说明》详见网址:。开课时间、上课方式及学生学号等信息待本次报名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2)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有关要求及安排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我校也将发布相关工作通知,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申请人须通过我校报名资格审核。

2.学习年限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应在五学年内完成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五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学习阶段

申请人通过上述考试后进入学位论文学习阶段,此阶段双向选择论文指导教师。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开题、中期考核、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进入答辩程序大连大学 同等学力申硕考证培训机构,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以上环节者,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以进入第二阶段当时相关规定为准。

五、学费

学费共计元/人,按学习阶段交付,第一阶段学费元/人,名单公示后网上自助缴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进入第二阶段后另交学费元/人。

因申请人个人原因退学或无法获得学位者大连大学 同等学力申硕,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通知,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大连大学同等学力,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MB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国际化经营和我国工商企事业发展需要,特别是港航企事业的发展需要,培养掌握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以及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复合型管理人才,我校2016年拟面向全国招收200名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报考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大连大学同等学力,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两阶段报名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网网址,教育网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以及大连海事大学主页/招生信息栏(网址)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英语考生选择报考点为大连市中山区招生办,报考点代码“2139”;日语、俄语考生选择报考点大连市甘井子区招生办,报考点代码“2142”。学校代码为“”,院系代码为“013”,专业代码为“”。在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0–14日,每天8:30—17:00。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查询)和网上报名编号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到大连市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通过网报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资格审查

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

MBA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由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

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如下:

第一单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满分200分。(具体内容及要求以2016年MBA考试大纲为准)。

第二单元科目:英语二(204)或俄语(202)或日语(203)。外语考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15年12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

根据教育部统一划定的MBA初试分数线及我校具体报考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

学习方式及学费

方式:在职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实行弹性学制2—4年。

学费:6.5万元/人(待物价局审批后大连大学同等学力,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MB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按物价局批准标准收费)

考核、论文答辩与毕业

根据国家教育部对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MBA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经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与撰写工作阶段。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由大连海事大学向研究生颁发国家印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国务院学位办监制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招生咨询

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MBA智库商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m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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