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师报名,2019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造价工程师本考试大纲是2019年及以后一段时期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命题一、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两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

附件2

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大纲

前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7〕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造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

运输部、水利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

资格考试大纲》,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

本考试大纲是2019年及以后一段时期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命题

和应考人员备考的依据。

2018年12月

考试说明

一、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两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

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以上两个科目分别单独考试、单独计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

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

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第二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

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

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

三、各科目考试试题类型及时间。

各科目考试试题类型、时间安排

科目

名称

项目

名称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考试时间

(小时)

2.53.0

满分记分

试题类型客观题客观和主观题

说明:客观题指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题型,主观题指问答题及计算题等题型。

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

第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主要检验应考人员对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

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构成、工程计价方法及依据的掌握情况,

在工程决策和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和竣工阶段进行造价管理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

(一)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管理

(一)工程项目组成和分类;

(二)工程建设程序;

(三)工程项目管理目标和内容;

(四)工程项目实施模式。

三、工程造价构成

(一)建设项目总投资与工程造价;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

(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

(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五)预备费;

(六)建设期利息。

四、工程计价方法及依据

(一)工程计价方法;

(二)工程计价依据及作用;

(三)工程造价信息及应用。

五、工程决策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

(一)决策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工作程序和内容;

(二)投资估算编制;

(三)设计概算编制;

(四)施工图预算编制。

六、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

(一)施工招标方式和程序;

(二)施工招投标文件组成;

(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四)工程量清单编制;

(五)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六)投标报价编制。

七、工程施工和竣工阶段造价管理

(一)工程施工成本管理;

(二)工程变更管理;

(三)工程索赔管理;

(四)工程计量和支付;

(五)工程结算;

(六)竣工决算。

第二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主要检验应试人员对建设工程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

情况,以及应用专业技术知识对建设工程进行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能

力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师报名,2019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利用计价依据和价格信息对建设工程进行计价的能力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师报名,综合运用建设

工程造价知识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分析和解决建设工程造价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

【考试内容】

A 土 木 建 筑 工 程

一 、 专 业 基 础 知 识

1. 工 业 与 民 用 建 筑 工 程 的 分 类 、 组 成 及 构 造 ;

2. 土 建 工 程 常 用 材 料 的 分 类 、 基 本 性 能 及 用 途 ;

3. 土 建 工 程 主 要 施 工 工 艺 与 方 法 ;

4. 土 建 工 程 常 用 施 工 机 械 的 类 型 及 应 用 ;

5. 土 建 工 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的 编 制 原 理 、 内 容 及 方 法 。

二 、 工 程 计 量

1.建 筑 工 程 识 图 基 本 原 理 与 方 法 ;

2.建 筑 面 积 计 算 规 则 及 应 用 ;

3.土 建 工 程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及 应 用 ;

4.土 建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的 编 制 ;

5.计 算 机 辅 助 工 程 量 计 算 。

三 、 工 程 计 价

1.施 工 图 预 算 编 制 的 常 用 方 法 ;

2.预 算 定 额 的 分 类 、 适 用 范 围 、 调 整 与 应 用 ;

3.建 筑 工 程 费 用 定 额 的 适 用 范 围 及 应 用 ;

4.土 建 工 程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的 编 制 ;

5.土 建 工 程 投 标 报 价 的 编 制 ;

6.土 建 工 程 价 款结算 和 合 同价 款的 调 整 ;

7.土 建 工 程 竣 工 决 算 价 款 的 编 制 。

B.交 通 运 输 工 程

一 、 专 业 基 础 知 识

1.公 路 、 水 运 工 程 的 分 类 、 组 成 及 构 造 ;

2.常 用 材 料 的 分 类 、 基 本 性 能 及 用 途 ;

3.公 路 、 水 运 工 程 主 要 施 工 工 艺 与 方 法 ;

4.常 用 施 工 机 械 、 船 舶 的 分 类 ;

5.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的 编 制 原 理 、 方 法 及 应 用 ;

6.维 护 、 养 护 工 程 的 基 本 组 成 。

二 、 工 程 计 量

1.公 路 工 程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及 应 用 ;

2.水 运 工 程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及 应 用 。

三 、 工 程 量 清 单 的 编 制

1.公 路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的 编 制 ;

2.水 运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的 编 制 。

四 、 工 程 计 价

1.投 资 估 算 及 设 计 概 算 、 预 算 编 制 ;

2.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

3.工 程 合 同 价 款 、 结 算 价 款 和 竣 工 决 算 价 款 的 编 制 。

C.水 利 工 程

一 、 专 业 基 础 知 识

( 一 ) 水 文 与 工 程 地 质 ;

( 二 ) 常 用 材 料 的 分 类 、 基 本 性 能 及 用 途 ;

( 三 ) 工 程 等 别 与 水 工 建 筑 物 级 别 ;

( 四 ) 水 工 建 筑 物 分 类 及 基 本 型 式 ;

( 五 ) 机 电 、 金 属 结 构 设 备 类 型 及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

( 六 ) 水 利 工 程 常 用 施 工 机 械 类 型 及 应 用 ;

( 七 ) 水 利 工 程 施 工 技 术 。

二 、 水 利 工 程 造 价 构 成

( 一 ) 水 利 工 程 总 投 资 构 成 ;

( 二 ) 工 程 部 分 造 价 构 成 ;

( 三 )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补 偿 、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造 价 构 成 ;

( 四 ) 水 文 项 目 和 水 利 信 息 化 项 目 总 投 资 及 造 价 构 成 。

三 、 水 利 工 程 计 量 与 计 价

( 一 ) 水 利 工 程 设 计 工 程 量 计 算 ;

( 二 ) 水 利 工 程 定 额 分 类 、 适 用 范 围 及 作 用 ;

( 三 ) 水 利 工 程 造 价 文 件 类 型 及 作 用 ;

( 四 ) 水 利 工 程 概 、 估 算 文 件 编 制 ;

( 五 ) 水 利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编 制 ;

( 六 ) 水 利 工 程 投 标 报 价 编 制 。

四 、 水 利 工 程 合 同 价 款 管 理

( 一 ) 合 同 价 类 型 及 适 用 条 件 ;

( 二 ) 计 量 与 支 付 ;

( 三 ) 合 同 价 格 调 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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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安 装 工 程

一 、 安 装 工 程 专 业 基 础 知 识

1.安 装 工 程 的 分 类 、 特 点 及 基 本 工 作 内 容 ;

2.安 装 工 程 常 用 材 料 的 分 类 、 基 本 性 能 及 用 途 ;

3.安 装 工 程 主 要 施 工 的 基 本 程 序 、 工 艺 流 程 及 施 工 方 法 ;

4.安 装 工 程 常 用 施 工 机 械 及 检 测 仪 表 的 类 型 及 应 用 ;

5.安 装 工 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的 编 制 原 理 、 内 容 及 方 法 ;

6.安 装 工 程 相 关 规 范 的 基 本 内 容 。

二 、 安 装 工 程 计 量

1.安 装 工 程 识 图 基 本 原 理 与 方 法 ;

2.常 用 的 安 装 工 程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及 应 用 ;

3.安 装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的 编 制 ;

4.计 算 机 辅 助 工 程 量 计 算 。

三 、 安 装 工 程 工 程 计 价

1.安 装 工 程 施 工 图 预 算 的 编 制 ;

2.安 装 工 程 预 算 定 额 的 分 类 、 适 用 范 围 、 调 整 与 应 用 ;

3.安 装 工 程 费 用 定 额 的 适 用 范 围 及 应 用 ;

4.安 装 工 程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的 编 制 ;

5.安 装 工 程 投 标 报 价 的 编 制 ;

6.安 装 工 程 价 款 结 算 和 合 同 价 款 的 调 整 。

7.安 装 工 程 竣 工 决 算 价 款 的 编 制 。

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要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的执业准入管理,确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质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在1996年联合发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要求,确立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备有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等文件的陆续颁布与实施,确立了我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体系框架。

(一)职业资格考试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从1997年试点考试至今,每年均举行一次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除1999年停考外)。自2018年起设立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1.报考条件

(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两个科目,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4个专业类别,即: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3.职业资格证书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二)注册

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要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经注册方可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

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规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三)执业

造价工程师在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诚信执业,主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査,加强行业自律。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

包括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与咨询等,具体工作内容有: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审核,项目评价造价分析;

(2)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核;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和造价的编制与审核;

(4)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与管理;

(5)建设工程审计、仲裁、诉讼、保险中的造价鉴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6)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造价指标的编制与管理;

(7)与工程造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2.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

二级造价工程师主要协助一级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可独立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1)建设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的编制。

(2)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编制;

(3)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造价工程师应在本人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签章,并承担相应责任。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由一级造价工程师审核并加盖执业印章。

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报考条件专业,2021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21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一科”和“增报专业”3类。

(一)考全科(考2个科目)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报考条件专业,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报考条件专业,2021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一科(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以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只需报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个科目。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只需报考其他专业《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个科目。

(四)有关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资格考试】即可获取广东省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的科目,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的科目,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告》安排,2023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日举行。现将2023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临沂考区)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本次考试设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一)《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一科”或“增报专业”级别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专业科目。

(二)本次考试依据《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建标造函〔2018〕 265 号)。

(三)考试收费依据《关于重新明确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131号)执行。基础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的科目,专业科目为每人每科70元。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分别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二、报考条件

本次考试报考条件详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请报考人员登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知公告,查看《通告》。

三、报名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考,采取属地化管理,具有临沂市户籍或现工作单位注册地在临沂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参加临沂考区考试。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7月18日16:00。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7月19日16: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7月27日16:00。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无法退款。

4.网上打印电子票据时间:缴费完成24小时后,即可打印电子票据,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24: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报考人员需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打印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至9月23日14:00。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

1.所有报考人员需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专题专栏”栏目—“业务系统”—“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点击“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报名入口”,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进行个人账号注册;已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注册账号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即可。

2.报考人员账号或密码遗忘的,可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采用“手机号+验证码”或“邮箱+验证码”方式找回。

3.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4.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并保存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报名表、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电子证书,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5.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有关条件和信息填报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在“个人中心”完善基本信息和学历信息,点击“个人服务”→“考试报名”→“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填写报考信息。

2.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在“个人承诺”栏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在上传报名表前务必要认真反复检查,重点检查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止选错报名点(考区)、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避免错传照片等。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错填个人信息、错传照片或错报级别、专业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核

1.2022年因疫情取消本项考试,未申请退费或未退费成功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若本次报考科目不变,系统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免于资格审核,不再缴费,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交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考试。

2.报考人员在系统填报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年限等信息考证培训机构,与“学信网”“社保库”“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库(山东)”“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库”等平台数据进行信息比对。比对成功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待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

3.未通过信息比对的,均需按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原则上报考人员上报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待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

4.对填报信息、上传原件扫描件存疑等未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材料,按照系统人工提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等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交。

5.以下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材料,按照系统人工提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交。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的报考人员。

(2)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有关学历要求

1.报考人员2002年至今取得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可在线自动比对。

2.学历信息不在自动比对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取得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3.国(境)外学历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二)网上报名未审核前或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其照片、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无法更改,请报考人员在注册账号时认真核对准确。

(三)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中是唯一的,请报考人员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变更,请及时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我的档案→我的信息→个人信息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四)已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其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报考级别、报考科目无法更改,请报考人员在注册账号、填写信息时认真核对准确。

(五)经系统人工提示需现场审核的,须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材料后,由报考人员本人按照系统人工提示需携带的身份证件和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交。

1.现场审核时间:7月17日-7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其中7月19日下午为14:00-15:30)

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专业条件,2024年安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10月22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明确2024年安徽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4日。

详情如下: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3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4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4个专业)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二)考试管理模式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可单独注册使用);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需配合主证使用,不能单独注册)。

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级别,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如报考级别保持不变,下一年度可以更换报考专业,已经合格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三)考试职责分工

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与监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牵头制定考试政策,制订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公布考试结果、制发证书等工作,并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行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审题、阅卷及相关专家的组织等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院承担具体考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考全科级别报考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一科级别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免1科”考试的考生,除具备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增报专业级别报考条件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考另一个专业,参加“增报专业”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实行告知承诺制后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专业条件,2024年安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不再区分新老考生。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

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25日9:00至11月4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版块,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确认环节,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2,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各市要及时公布本市资审安排和咨询电话,密切关注报名情况,抽查报考人员照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报考人员应重点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4年11月6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三)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

(3)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或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学历证书;

(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证明、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11月4日前将本地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现场人工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11月10日前完成现场人工核查工作。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各单位、各核查部门要严格审核报考人员信息,对核查结果负责。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印发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科。

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13日16: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第三方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请应试人员于12月3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人才人事版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成绩查询时间为考后两个月左右)。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成绩复查”按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后协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15天内对提出复查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届时申请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复查结果”按钮查询,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六、监督管理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可免予现场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专业条件,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4个专业)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按要求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前,务必认真阅读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作答须知”。应试人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相应位置或区域认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如需填写),并使用正规2B铅笔按规范填涂样式填涂对应信息点并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客观题应使用正规2B铅笔按规范填涂样式按题号填涂答案选项对应的信息点;主观题应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对应的题号区域边框内作答,超出的作答内容无效。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

(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

(四)其他事项

2024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考试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按属地最新要求办理。

各市咨询电话: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21日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安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考生点击下方按钮,可免费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学习计划、历年真题等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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