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23年第一批环评文件编制监督管理典型案例。其中因环评工程师“挂靠”导致环评编制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被分别实施失信记分的案例有4件。
从这4件典型案例来看,环评工程师“挂靠”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个别区域“挂靠”现象突出,4件典型案例中有3件发生在同一城市。二是跨省“挂靠”现象突出。4名“挂靠”环评工程师均为外省“挂靠”。三是高产“挂靠”现象突出。环评编制单位为最大程度地逐利,频繁以“挂靠”环评工程师的名义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如案例中的“挂靠”环评工程师薛某,其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多达数十份且编制时间高度重叠,内容真实性明显存疑。
环境影响评价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必须客观、准确、严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必须科学、高效、专业。而“挂靠”环评工程师实际并不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实际工作大多由并不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他人代替,如此产生的环境影响评价质量堪忧。部分环评编制单位甚至在未开展任何环评工作的情况下,编制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要求“挂靠”环评工程师签名后交付企业,严重损害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公信力。
生态环境系统早在2014年就开始对“挂靠”环评工程师现象进行严查。近年来,全国各地也通报了多起对“挂靠”环评工程师和环评编制单位的处理意见。但将近十年过去了,环评工程师“挂靠”仍时有发生环保工程师就业,甚至成为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公开的秘密。要杜绝这一现象,仍然需要相关部门下力气、想办法。笔者认为,可从加大科技监管力度和加强处罚衔接两个方面进行威慑,让“挂靠”环评工程师再无生存空间。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不断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减少需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但每年仍有大量新增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保工程师就业,以零容忍态度严惩环评工程师“挂靠”行为,仅依靠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很难发现全部“挂靠”行为。
笔者在查看各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审批公示平台时发现,公示信息中存在同一名环评工程师在同一时间、不同环评编制单位主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等疑似“挂靠”的现象。但因各地公示平台相对独立,这些疑似违法行为大多未能及时被发现。
因此,笔者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平台,并对平台公示的信息实施智能查重,强化靶向监管。如平台上出现不同环评编制单位的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一致、同一环评工程师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时间明显冲突、同一环评工程师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数量明显超出正常工作量等疑似“挂靠”行为,公示平台将直接推送警示信息给监管部门,便于靶向监管。
目前生态环境部门对“挂靠”行为大多采取失信记分的行政手段进行处罚。因“挂靠”环评工程师本身就未从事生态环境工作,因此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即使被发现扣分,对自身影响也不大。而在今年5月,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挂靠”引起的环评虚假证明文件案,给“挂靠”环评工程师敲响了警钟。为了收取1年3.5万元的挂靠费,环评工程师靳某等挂靠公司,在未参与任何编制、公司未开展任何环评工作的情况下,任由公司伪造环评工程师签名,编制虚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最终,涉案的多人被处以1年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各地要以此为戒,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挂靠”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促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紧密衔接,持续对“挂靠”行为高压严惩,倒逼“挂靠”环评工程师和环评编制单位主动停止“挂靠”行为。
往期推荐
深读丨未来的零碳社区什么样?到这里找答案
大亚湾核电站怎么防“中暑”?
热点快评:国家补贴结束,新能源公交车就运营不下去了吗?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yeeedu.com/11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