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2〕80号)的要求,我厅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的规定,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广东监理工程师证书发放,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及监,并于2022年3月28日至4月1日将评价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本次公告的评价结果,仅是对参评企业及人员2021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从业情况进行评价的结果广东监理工程师证书发放,按照交质监发〔2012〕774号文规定,交通运输部将在汇总各省评分的基础上,再对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综合评价。
附件:
1.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
3.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4.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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