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乡规划师 报考专业,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_通知公告_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注册城乡规划师 报考专业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2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6日

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9月17日

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0:00至7月23日24: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册城乡规划师 报考专业注册城乡规划师 报考专业,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_通知公告_,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报考人员须及早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

阅读剩余 34%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yeeedu.com/17825.html

(0)
上一篇 2023年 12月 18日 下午3:12
下一篇 2023年 12月 18日 下午4:11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9238644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zhiyeeedu@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
职业教育资格考证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