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工程职称评定,关于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青岛市人社局答疑热点问题

答:今年的职称评审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如何向青岛市人社局申请确认职称定级和聘任?3.在职称申报时,所从事专业项可以参照我局公布的《青岛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详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定”栏目,预计9月4日上午会发布,您可以时时关注)。

问:我想问下,我被青岛市北区一人才代理公司,劳务派遣到央企工作,央企在西海岸有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我应该从哪个区,哪个公司评审职称

答: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您的劳务派遣单位可通过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区市人社局上报职称

问:1.现在聘任高级经济师是需要聘任中级职称满五年还是获得中级职称满五年?有哪些破格的条件?

2.今年高级经济师评审是要等今年的考试成绩出来再组织评审?还是可以不等成绩直接组织评审?

答:按照《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要求,参评高级经济师的年限是指取得经济师职称后,实际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的年限,年限的计算不以聘任为必要条件。在我省未出台新的经济系列标准条件前,有关破格的规定仍按照《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规定执行。

本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时间,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

问:已取得青岛市工程技术系列质量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如果要参加青岛市副高评审需要去考取质量工程专业评审合格证吗?

答: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3〕20号)规定,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实行考评结合,如果您要申报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应当参加省统一组织的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2年。

问:听说事业单位改革,本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暂时停止,有文件吗?事业单位人员今年不能参加评审吗?

答:目前尚未接到事业单位不能参加职称评审的通知。

问:大专毕业,98年考取的经济师任职资格证,今年单位开始正式聘职称(以前不聘是因为走的管理岗暖通工程职称评定,关于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青岛市人社局答疑热点问题,去年转岗走专业技术岗),请问可否参与副高的评审?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经济师,需要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

问:公司有个同事,在2017年考取了注册造价工程师,由于前公司的疏忽,一直未给与职称办理职称评定,既往也没有继续教育信息。想咨询一下,想她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参与高级工程师还是工程师的评定?参考什么标准?

答:根据《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对应为中级工程师职称,无需再参加中级职称的评定。若您符合高级工程师要求的学历、年限等申报条件,可直接参加高级工程师的评审。申报高级工程师时,继续教育学分不做硬性要求,仅作为重要的参评要素。

问:我想咨询一下由工程类中级职称晋升副高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我于2016年11月取得工程类中级职称资格证书,2018年1月聘任,请问我何时可以申报工程类副高级职称?另外,申报工程类副高级职称对继续教育学分有何硬性要求?谢谢

答: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9〕16号)文件要求,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其他的条件要求按照《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9〕16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建人字〔2019〕14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自然资〔2019〕4号)、《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水规字〔2020〕3号)等文件执行,您可根据自身的申报专业来查找相应的文件。

申报工程类副高级职称对继续教育学分没有硬性要求,仅作为重要的参考评审要素。

问:我想问一下对于没有企事业单位接受的俗称“白手起家”或“自己打拼”的自由职业者,尤其在没有机会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职业资格等级考试未完善)的现实原因下能否获得参与、取得职业技术职称以及各项评优的机会?

答: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自由职业者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按最先受理原则申报管理。关于评优,请您咨询相关表彰项目的组织部门。

问:聘书是指职业的聘书还是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书 年度评价按照单位的评价规格还是有专门的评价格式?

答:职称评审过程中提交的聘书指的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书,企业单位的年度考核没有专门的格式要求。

问:您好,麻烦问一下工程类职称初级中级评审需要论文吗?

答:工程系列职称初级晋升中级,论文不作为参评的必要条件。

问:职称申报网站是“青岛人才”还是“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

答:今年的职称评审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目前青岛人才网可用于办理本市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确认及证书办理流程、外地调入人员中级高级职称资格确认业务。

问:我16年评的工程中级职称,今年可以评副高吗?

答:按照《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规定,晋升高级工程师有关学历和年限的要求是: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问:问下现在我被青岛市北一家人事代理公司(注册地市北区),劳务派遣到中建体统,中建属于央企,本单位在西海岸有非法人分支机构,本人社保在市北人力资源公司,请问我应该在哪个区评审职称?都需要什么手续?

答: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您的劳务派遣单位可通过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区市人社局上报职称。

问:青岛市评审的乡企高级工程师还承认吗?

答:青岛市评审的乡企高级工程师,仍按原规定,只在青岛市乡镇企业范围内有效。

问:请问现在本科毕业生如何做转正定级的(初级职称)认定。本科旅游管理专业毕业、从事也是旅游服务行业,应该参加那个职称的评定。如何参加?

答: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认定初级职称,由各区(市)人社局或者有相应系列和级别评审权限的市直单位负责,相关业务可咨询各主管部门(单位)人事部门。

在经济系列职称中,有“旅游经济”专业与您从事工作专业相符。经济系列中、初级职称要求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通过后即为取得相应职称,不能参加职称评审或认定。

问: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晋升高级工程师职称要求的年限是指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取得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年限,我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多年无法聘任,而晋升条件要求聘任五年后才具备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造成多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无法晋升高级工程师,希望能明确年限如何界定。

答:晋升高级工程师职称要求的年限是指取得资格后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不以聘任为必要条件。但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管理岗人员申报职称需提交《青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审批表》。

问:中专毕业工作经验满足可以评工程师吗?

答:按照《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水规字〔2020〕3号)的要求,具备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六年可以申报工程师职称评审。如果是除水利工程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目前中专学历不能参加工程师职称的评审。

问:想咨询一下:事业单位人员,已经聘任在副高级岗位上十多年了,在单位没有正高级岗位的情况下,副高人员可以参加正高级职称的评审吗?

答: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的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由各区市、高新区、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具体要求。

问:本人计划今年九月评审工程高级职称,但在8月底刚跟公司解约。原来社保在市南区,户口在城阳区,原来职称评审材料全部准本到位,请问该情况通过什么渠道上传材料并进行评审?是找人才中心还是街道办呢?谢谢!

答: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要求,自由职业者参加职称评审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按最先受理原则申报管理。

问: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工作人员可不可以参加乡镇副高的评审?有什么要求?

答:目前我省在卫生和中小学教师系列已经开展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职称,在会计、经济等系列暂时还没有设置基层职称,您可以申报参加统一的会计或经济系列职称评审。

问:我们单位高级岗位已满,今年局机关有需要晋升副高或正高的是否可以?

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由各区市、高新区、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具体要求。建议您向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详细咨询。

问:工程类副高级职称申报受所在工作单位空余的副高级岗位限制吗?我听说,如果单位的副高岗没有空岗位置,就不能申报副高资格,是这样吗?谢谢

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由各区市、高新区、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具体要求。建议您向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详细咨询。

问:请问本市副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对职称计算机和英语有要求吗?

答: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的有关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但是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可以提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评要素。

问:青岛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如何设置管理的?依据什么文件?

答:本市于2015年制定了《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15〕8号)(可在青岛政务网信息公开的“公文法规”栏目内查询)。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岗位设置,发挥特设岗位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定,以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局已经起草了新的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目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近期将印发实施。

问: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不是一个系列的,现在硕士毕业三年后已经认定了硕士专业的中级职称,想问一下,如果还想获取本科专业的中级职称,应该怎么操作呢?

答:申报职称要根据您现从事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申报,若您现在从事的是与您本科专业相关的工作,则您可以根据通知要求来申报职称。

问:请问“*工程中级:在企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这个申报方式是属于正常晋升吗?

答:您所描述的申报方式属于正常晋升。

问:我2016年1月份聘任的中级,今年可不可以参加职称评审?单位高级已经满岗了,可以报名吗?现在有没有岗位数量限制的要求?谢谢您。

答:按照《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即可申报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同时,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的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由各区市、高新区、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具体要求。

问: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相应中级或者高级职称的,从初级岗位聘任到中级或者高级岗位有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要求?

2. 聘任中关于相关工作经验的界定标准有无明确规定,请问在什么文件中可以查询到?

暖通工程职称评定

3.考入事业单位之前已经取得中级或者高级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的,从业时间能否作为聘任中级或高级的相关工作经验?

4.专业类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对应关系建立后,参加评审高一级职称的,相关工作经验如何界定?

答:1.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国家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具体任职条件,由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3.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其聘用时间计算等问题,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并掌握内部平衡的原则提出办理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建议您向所在的单位和主管部门详细咨询。

4.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之后的业绩成果均可用于评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如实填写即可。

问:单位在没有空岗位的情况下,事业人员通过参加全国计算机考试的办法或通过关系上报评审通过的办法,弄到了高级资格证书,然后单位单位再想方设法突破省工程系列规定的比例限制给这几个人设上岗并到当地人事部门备案通过,兑现待遇。真是独出心裁,不可理喻。因人设岗太随意了,没点严肃性,方案说改就改。

答:本市工程技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比例按照《山东省工程技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人发〔2008〕13号)执行,其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24%。如您对本单位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问题有异议,可向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反映。

问:想问一下,现在是管理岗,18年取得中级经济师资格,研究生毕业,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聘中级职称?

答: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三年,取得中级经济师资格,单位中级岗位有空缺,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可以参与转岗竞聘。

问:青岛市海洋系统事业编船员,原已持有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所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船舶技术 中级)。如何向青岛市人社局申请确认职称定级和聘任?谢谢!

答:船舶系列中级职称实行统一考试,通过考试即取得相应的职称资格,无需再办理职称确认。所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有船舶技术系列,岗位有空缺,本人具备拟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可以参与单位组织的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问:已经是泰山人才的博士,拥有惠才卡绿卡的人,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也必须要有继续教育的学分吗?是否每个人都要有这一部分。继续教育具体怎么申报,有没有相关评定专业技术人才的群聊。

答:目前,本市除卫生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职称时继续教育学分作为必要条件外,其他系列申报职称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硬性要求,但也属评审时的重要参考要素。

问:继续教育除了学分审验以外,需不需要办理一个总的《继续教育证书》来登记所有学分,在青岛开发区继续教育证书怎么办理?

答:当年申报职称的专技人员需要通过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所得学分登记在《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书》上;在青岛开发区的专技人员可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人社局专技科办理继续教育学分审验,联系电话 。

问:比如考取了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可不可以作为继续教育的加分项?

答:如果您是近五年(2016——2020年)内取得的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可以认定继续教育学分。

问:继续教育取得单科结业证书以后如何办理《继续教育证书》进行学分登记?

答:取得继续教育单科结业证书后,若今年要申报初中级职称时,请携带全部拟核验继续教育学分的材料到您单位所属的主管部门办理学分审验;若今年要申报高级职称时,请携带全部拟核验继续教育学分的材料通过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统一到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学分审验。

问:在哪里修学时 什么时候截止呀?

答:我局每年第一季度都会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当年度的专技人员继续教育项目指南,下载指南附件中有详细的培训班信息,今年是3月23日发布的,请您登录上述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相关信息,自行联系并报名参加有关培训;参加学习没有截止时间。

问:继续教育学分占比是多少,在整个评价过程中 另外,可以上挂多少个专利信息,已经授权的和正在审核的都可以上传么?

答:目前,本市除卫生系列、中小学老师系列申报职称时继续教育作为必要条件外,其他系列申报职称时对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在职称评审时对继续教育不进行量化赋分,继续教育只作为综合评价要素。

目前本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的依据是青人发[2002]19号,此文件中没有专利可认定继续教育学分的内容,所以专利不能认定继续教育学分。

问:在2019年“关于报送2019年度青岛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中,四、有关政策,(一)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所需要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岗位职责、学历和任职年限等要求: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工程师。对于这一种情况,属于专科毕业满8年,可直接社保工程师,是否属于首次申报职称,是否也需要继续教育学分?

答:在2019年工程中级职称的申报通知中,提到“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工程师”。在申报工程师职称时,继续教育不做硬性要求,作为综合参评要素之一。由于不了解您的实际申报情况,所以无法判断您是否属于首次申报职称。

问:当年不参加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单科结业证书证书需要汇总登记吗?不是审验那种,我比较疑问的是怎么登记,这些单科结业证书自己放着就可以了吗?不需要汇总登记到一个总证书上吗?

答:当年不参加职称评审暖通工程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单科结业证书保存好即可,不需要汇总登记。这些单科结业证书自己放好别损坏或丢失就可以了。

若哪一年需要申报职称时,请将包括单科结业证书在内的近五年的全部继续教育材料汇总,提报到您单位所属的主管部门统一办理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学分审验后将取得《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书》,这就是一个总证书。

问: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除了您前面说的可以认证继续教育学分之外,在评审过程中还有哪些体现之处,当前评审制度下如何体现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性,谢谢!

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职称申报时,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在“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一栏填写并上传,可以作为职称评审的综合参评要素之一。

问:你好,我在2014年下半年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得“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 1、请问证书是否还有有效期?是否需要定期登记和继续教育?

2、未参加过登记和继续教育,聘任副高职称是否有影响?如有影响,如何处理?

答:您取得的计算机软考高级证书没有有效期;人社部门对该证书没有登记的要求;是否取得继续教育学分不是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但作为评审时的综合参评要素之一,评审时的综合参评要素很多,没有或继续教育学分少,但其他要素突出的同样有获评的可能。

问: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可以认定继续教育学分的标准是什么?

答:在本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依据青人发【2002】19号文件中,没有对取得“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证书认定继续教育学分的规定;

我们在学分审验时考虑到专技人员参加了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考试并取得证书,之前进行了有关专业的继续教育学习,所以审验学分时以上述证书中标注的培训内容和学时进行认定继续教育学分。

问:请问评选经济序列副高级职称,需要提报几年的继续教育材料?有没有免费的继续教育课程?

答:目前在本市申报高级经济师(副高)职称对继续教育没有硬性要求,继续教育在申报经济系列职称时只作为综合参评要素,如果您今年拟申报职称要审验继续教育学分,请提报近五年(2016——2020年)的继续教育材料,通过您单位所属的主管部门办理学分审验。

我局每年都组织全市专技人员进行公需科目学习,公需科目学习是免费的,可通过您单位所属的主管部门报名参加学习,您也可以咨询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业务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问问有无免费的继续教育培训,若有可自行报名参加学习。

另外,近五年内参加的学历教育、获得的国家、省和市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市星火科技奖,以及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出版的论文、著作和考取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等都可以认定继续教育学分。

1.继续教育核验,上年度学习强国超过2000学分可认定继续教育学分,但是在手机上打开“学习强国”→点右上角“我的”→打开“学习报表”→点“年度积分”截图。(2019年度积分=总积分-2020年度积分) 截图不显示本人姓名,可以吗?

2.已有一个工程系列的专业的中级职称证书,能否再申请评审其他专业的工程系列职称?

3.“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选择专业,建筑类的都是“建设工程”,能不能选择“其他”后,据实填写“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这个专业太宽泛了。

1.2019年度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并完成2000积分及以上者,可以认定继续教育30学时折算6学分,具体认定办法为:在手机上打开“学习强国”→占左上角“我的”→打开“学习报表”→点“年度积分”截图(2019年度积分=总积分-2020年度积分),首页上有姓名和单位,第二页上有积分,这两页结合起来看即可。

2.若您已有一个工程系列职称,根据您的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再参评其他专业的工程职称。

3.在职称申报时,所从事专业项可以参照我局公布的《青岛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详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定”栏目,预计9月4日上午会发布,您可以时时关注)。

问:继续教育对公需科目所占分数有强制要求吗?所有学分可以一年学够吗?还是必须要跨两个年度修满学分?

答: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专技人员每年要完成继续教育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三分之一即30学时。我们鼓励专技人员每年坚持继续教育学习,不断取得新知识、新技能;在审验继续教育学分时,将近五年完成的继续教育学分合并计算总学分。

问:我在2014年下半年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得“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 1、请问证书是否还有有效期?是否需要定期登记和继续教育?

2、未参加过登记和继续教育,聘任副高职称是否有影响?如有影响,如何处理?

答:您取得的计算机软考高级证书没有有效期;人社部门对该证书没有登记的要求;未参加继续教育不是参评副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但可以提交作为参评要素。

问:有几个问题想咨询:1.18年参加工作,19年转正,目前属于未定级未评聘职称状态,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参评职称还需要继续教育学时吗?

2.全日制硕士工作满三年确认中级职称的时候需要提交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吗?

3.如果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属于不同序列,单位聘用中级时转序列的流程是什么呢?非常感谢您的解答

答:1.因您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具体,无法帮您确定是否具备职称申报条件。关于参评职称是否需要继续教育学时事宜,目前本市除卫生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职称时继续教育作为必要条件,其他系列申报职称继续教育作为重要条件,没有对继续教育学分作硬性要求。

2.全日制硕士确认中级职称时对继续教育没有硬性要求,不需要提交《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书》。

3.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具备拟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本单位岗位有空缺、设置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系列,即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市直有关单位,区、县(市)住建局,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4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2〕1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公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浙江省省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央企业驻杭分支企业)从事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等建设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二、申报平台

2023年度我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申报。

三、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和量化评分标准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3〕16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量化评分标准见“省平台”。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申报材料,应按“省平台”显示的内容要求,如实完整申报,佐证材料真实、齐全和有效;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各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区、县(市)受理点,并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申报单位负责。

各受理点接收申报材料后,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并及时通过系统上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对象。申报评审流程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3;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各区、县(市)受理点及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和纸质材料受理点地址详见附件5。

五、公示制度

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前,将对申报人员评审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在“省平台”和杭州建设网进行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以进入专家评审评审暖通工程师职称中心,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同步在“省平台”和杭州建设网进行公示。

六、评审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每人280元。资格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根据短信提示,在评审资格审核通过公示期间,申报人员应立即在省平台完成费用缴纳,缴费完毕后“省平台”生成电子发票。申报人员不缴费不予评审。

七、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

(二)落实继续教育要求。按照《评价条件》有关规定,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分规定。申报人员须通过“省平台”上传2019—2022年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扫描件(每年度满足90学分要求,合计360学分),个别年度学分未达标的申报人员,可在个人系统申报前补充学习完成相应的学分。并按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登记的学分为准。

(三)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须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6。

(四)适应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总承包模式改革。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全过程咨询项目业绩可作为评审依据,其经历与能力的评价可按申报人员类别对应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五)加大在山区26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赋分权重。对淳安县的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职务后,工作年限满10-15周年的计2分,满15周年但未满21周年的计4分,工作年限满21周年以上的计7分。其余区、县(市)按照原标准量化赋分。

(六)规范工程业绩等佐证材料。工程业绩证明必须要有申报人员的名字,可以是设计资料、过程资料、竣工资料、评审资料,但是必须是有第三方证明的,如带图审章且含名字的设计图纸、有各方盖章的图纸会审签到资料、过程中有五方主体单位盖章的技术往来资料等。

凡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已有工程项目及相关主持人(包括项目经理、总监)记录的、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上已有工程项目及相关主持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记录的,申报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平台下载相关页面截图作为其工程业绩证明并上传管理系统。各区、县(市)可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防止出现造假行为。

工程复杂程度划分参考详见附件8。其他业绩中,申报人员的专利业绩如通过专利权转让并变更发明人取得的,在评审中不予认可;工程建设团体标准是指国家级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颁布的标准;论文须为现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之后发表的,要有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等材料。

(七)实施评审面试。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实施评审面试。主要考核考察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经验,面试成绩为不合格等级,评审结果不予通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评审期间,申报人员要保持手机畅通,关注通知信息,准时参加面试。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不到达面试现场,视同放弃面试。

(八)严肃违规行为处理。

1.凡是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假冒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奖证书》、《国家科技成果奖证书》,对申报人员一律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并以“挂证”行为处理,撤销其注册许可的,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3.对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等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发生申报人员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按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规定处理。

(九)评审结果。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由省建设厅和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发文公布。发文公布后申报人员在“省平台”首页选择“电子证书下载”选项,下载本人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评审材料,将按报送程序经盖章确认后统一退回到各区、县(市)受理点,由申报单位统一申领,并存入申报人员个人档案。

八、规范科研、科学技术奖和标准项的参与人数

明确科研、科学技术奖和标准项的参与人数限额(详见附件9),但工程业绩、工程奖和示范项参与人员,仍由评审专家根据申报人员提供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进行认定。

九、适当调整论文著作和专利项的分值权重

(一)论文著作项。现调整为:1.分值由10分降为5分;2.取消论文数量赋分;3.水平分由0-8分调整为0-5分,并按相关标准赋分(详见附件9)。

(二)专利项。现调整为:1.分值由10分降为5分;2.发明专利中的第一发明人为5分每项、主要发明人为3分每项;实用新型专利中的第一发明人为2分每项、主要发明人为1分每项;软件著作权中的主持人为2分每项、参与为1分每项;3.取消高低档赋分方式,并按相关标准赋分(详见附件9)。

因降低论文著作项和专利项分值后,评分表总分由150分降为140分,故自评申报的规定分值相应由105分调整至100分。

十、其他工作要求

1.各申报人员应认真学习领会本通知及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申报评审流程和材料要求等各项附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申报内容;申报材料真实完整,不制造、变造申报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辖区企业申报人员,应选择申报单位所在辖区主管部门受理点申报;市直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选择市建委受理点申报。

2. 各企业、单位要做好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培训指导,加强审核管理,对非本企业(单位)工作业绩的申报要核验原件查证,并要求申报人员向申报企业(单位)纸质报备留存,坚决遏制制假、造假歪风,倡导诚实守信,履行申报的主体责任,并及时做好评审结果个人纸质材料的领回、入档工作。

3.各区、县(市)住建部门要合理组织辖区企业的申报管理,做好指导培训工作,熟悉掌握评审政策,加强审核监督;要加大对制造、变造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评审暖通工程师职称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对协同、纵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要按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

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doc

2.

申报评审流程和材料要求.doc

3.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doc

4.

时间安排.doc

5.

各区、县(市)受理点,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和纸质材料受理点地址.doc

6.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

7.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范本).doc

8.

工程复杂程度一览表.doc

9.

2023年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分调整前后对比表.doc

杭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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