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范围,住建厅:1月20日起,全面启用新版二建电子证照!

二、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的要求,自2024年1月20日起,全面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注册证书作废。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换证,由“江西住建云”平台统一更换成新版的电子证照。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范围,住建厅:1月20日起,全面启用新版二建电子证照!,宜春市行政审批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行政审批局,省直有关厅(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办事企业和群众,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二级执业资格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起,将注册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审批时限压缩为4个工作日(不含转相关厅局时间),审批后每月集中将审批情况向社会通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2018〕48号)相关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单位的,应通过“江西住建云”平台先完成注销,再提出重新注册申请。

二、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的要求,自2024年1月20日起,全面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注册证书作废。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换证,由“江西住建云”平台统一更换成新版的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换证由持证人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个人服务平台,在“我的证书”中点击“下载电子证书”申请,获取新版电子证照。持证人获取新版电子证照时,应确认电子证照的使用有效期,使用有效期应在注册专业有效期范围内。超出使用有效期的新版电子证照无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范围,需重新下载新版电子证照,并再次确认使用有效期。持证人应妥善保管本人在“江西住建云”平台账号及密码信息,因本人保管不善造成账号及密码信息泄露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持证”行为,执业人员应在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诚信填报“江西住建云”平台聘用关系和注册信息,对于虚假填报聘用关系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对于一年内重新注册超过2次的注册人员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8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对我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进行换发。现公告如下:

一、换发时间

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样式详见附件),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

二、新版电子证照下载及核验方法

证书持有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证照查询→注册类人员证书”自行查询或下载。企业及各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上述方式,或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进行核验。

三、其他说明

电子证书换发期内,为保障注册证书持有者相关权益,尚在有效期内的旧版电子证照与新版电子证照具有同等效力,证书查验方式不变(不支持二维码核验)。

附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样式.doc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样式)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样式)

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样式)

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样式)

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2021年,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职业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

1、将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业务纳入平台统一管理。

2、我厅将对原已准予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人员发放新版电子证照。原证书持有者可自行下载新版电子证照。

3、职业资格注册实行承诺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4、网上申报分为个人实名(人)认证、个人发起申请、企业确认提交申请三个步骤。取得职业资格人员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江苏政务服务”APP进行实名(人)认证。

原文如下: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职业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第23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按照“单点登录、一次认证、一网通办”的改革要求,我厅开发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将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业务纳入平台统一管理。现就办理职业资格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申报

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等注册事项办理均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申请。

二、办理流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事项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分为个人实名(人)认证、个人发起申请、企业确认提交申请三个步骤。

1.个人实名(人)认证。取得职业资格人员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江苏政务服务”APP进行实名(人)认证。

操作步骤如下:点击“我的”→“立即登录”→“个人用户”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点击“姓名”→“个人信息”→“实名等级”→“用户等级”内进行L4级别实名(人)认证。

2.个人发起申请。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登录“江苏政务服务”手机APP,点击“首页”→“江苏政务服务(城市名)”→“人才服务”→“证书办理”栏内“住建领域从业人员”→进入应用发起注册业务申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个人在5日内未对申请事项予以确认的,视为无效申请,由平台自动删除申请事项。

3.企业确认提交申请。聘用企业通过系统入口(网址:)选择“法人登录”,初次登录后,先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再对个人申请事项进行确认,并提交注册业务申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二)网上受理、审批

网上提交申请事项后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省厅:12月10日起,对二级建造师等四类注册证书,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我厅对注册申请事项予以受理,并按照法定时限办结。注册申请事项的审核过程及状态可在“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应用或综合服务平台内查询。

(三)电子证书颁发和领取

准予注册的,由我厅核发《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以电子证照形式发放(证书式样详见附件2)。

证书持有者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住建领域从业人员→我的证照”或“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证照查询验证→人员资格证查询”自行下载。

三、其他事宜

1.职业资格注册实行承诺方式。申请人及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按初始注册办理。

3.申请初始注册、增项注册的,我厅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告,不再公示审核意见;申请延续注册的,我厅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不再公示、公告审核意见。

4.职业资格注册人员变更执业单位的,须完成注销注册后,再申请初始注册。

5.职业资格注册人员自然情况变更,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提交申请;聘用企业名称更名的,通过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6.职业资格注册人员办理注销注册的,通过综合服务平台提交注销注册申请,其聘用企业确认后即完成注销。

7.对在江苏省辖区内考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到其他省市办理初始注册的,不再开具未注册证明材料。已在我省注册的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须办理注销注册后,方可至外省注册。

职业资格人员证书及注册状态可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址:)→“证书查询”→“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职业资格人员证书及注册状态查询”进行查询。

8.我厅将对原已准予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人员发放新版电子证照。原证书持有者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住建领域从业人员→我的证照”或“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证照查询验证→人员资格证查询”自行下载新版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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