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报考注册城乡规划师条件,山西省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1〕25号)安排,现将山西省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1〕25号)安排,现将山西省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山西省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成绩60%以上的应试人员(附件1)。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 市报考注册城乡规划师条件,山西省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 下午15:00-17:30)

审核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望景路3号(厅机关楼东侧山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一层)

三、依据标准

(一)全科条件

根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八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市报考注册城乡规划师条件,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一科条件

根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

市报考注册城乡规划师条件

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八条第5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免二科条件

根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提供材料

(一)《资格考试审核表》一式二份(附件2,下载后正反面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二)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2002年后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或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报考免试二科的人员,需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本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用人单位社保专管员提供的《社保参保证明》各一份。

要求:以上提供的复印件纸张均为A4,均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 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有效期内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资格审核部门将拒绝审核。

(三)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通过资格及当年有效科目成绩。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职业水平证书。

(六)本次资格审核不接受委托办理。

(七)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资格的审核人员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出示国务院防疫行程卡(绿码,或近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提交一份前一日或当日彩色打印的《国务院防疫行程卡》(绿码,或近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关于一级建造师(含增项)、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文件精神注册城乡规划师异地报名,2017年河南濮阳安全工程师考后审核时间3月1日至3月16日,现将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含增项)、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查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3月16日。

二、审查地点

一级建造师(含增项)资格审查,考生到濮阳市住建局人事科资格初审,造价工程师到住建局定额站资格初审,注册城乡规划师到规划局人事科资格初审,注册安全工程师到安监局人事科资格初审;再到濮阳市人社局职改办(开州南路205号人力资源培训大楼四楼403号)进行资格终审。

三、审查对象

注册城乡规划师异地报名

资格审查对象为2017年度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各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要认真查找自己姓名(见附件),而后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老考生不进行资格审查,直接办理相关证书,具体通知要求可关注濮阳职称网进行查看。

附件下载:2017年河南安全工程师合格人员名单(1108人).xls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证明材料、资格考试报名表和XX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河南省人事考试网考试通知附件下载)。免试考生根据报名通知要求需提供相关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执)业证书或根据报名要求提供其它所需材料。

五、审核结果处理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注册城乡规划师异地报名,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给予取消成绩的处理。如有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者,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职改办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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