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巴家伟)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力度,推进环评审批提速提质提效,全力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成立工作专班,落实项目包抓机制。工作专班指导、协调和推进重点项目审批工作,协调解决审批难点问题。从提前介入、多方联动等方面入手,将全市重点推进重大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台账。加强与发改、工信、招商等部门沟通衔接,靠前做好环评手续办理相关服务工作。及时掌握项目情况及动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专人定期调度重点项目环评编制进度,协调、指导和解决编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主动服务,全程跟踪,为项目早日审批和投产运营创造条件环评工程师全程,市生态环境局:推进环评审批提速提质提效 全力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避免因环评审批问题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优化审批服务,加强政策公开。在“大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建立项目审批服务专栏,公开办事指南,让企业和公众更及时、便利、准确了解环评审批办理流程。同时通过各审批窗口发放《大连市项目投资生态环境服务手册》,让企业了解重点行业环评审批政策,使政策公开易获取。各级审批窗口向社会公布热线服务24小时咨询电话,确保政策解答准确及时。开展“免接触”服务。鼓励建设单位采取“网上申报、邮寄送达”方式办理业务,采用电话、微信等多种“免接触”方式为企业远程解决项目疑难,组织线上专家评审,实现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全流程网上可办。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对大型风光电、氢能产业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压缩至法定审批时限的1/3,报告书(表)项目在20(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开辟绿色通道,开展制度创新,多渠道加快项目落地。对各级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重点建设项目特事特办,做好环评应急服务保障工作。开展“两证合一”试点。鼓励建设单位在办理项目环评审批的同时,同步申领排污许可证,开创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共同参与、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的管理新模式。实施跨区协同联办。健全跨区域、跨层级协同联办机制,遵循就近服务原则,各级审批部门要打破区域限制,对环评审批咨询及环评文件报批申请,实施跨区域解答及受理,详细记录咨询人信息及相关诉求,1日内系统内部交接转办。
推行新型监管模式,强化环评公信力。每季度开展环评文件审批质量抽查工作,严肃查处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差的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进行通报及失信扣分,将环评失信与信用大连相挂钩,以信用手段规范环评领域从业行为。加大环评、执法领域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环评工程师全程,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倒逼环评文件质量提升,强化环评公信力。同时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环评工程师“挂靠”、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干扰专家客观公正评审等扰乱环评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有关单位:
我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修订了《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从机构环评工作日常检查细则(2017年版)》(以下简称《日常检查细则》)和《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工作年度检查细则(2017年版)》(以下简称《年度检查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日常检查细则》和《年度检查细则》印发之日起,原《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工作日常考核细则(暂行)》和《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工作年度考核细则(暂行)》(沪环保评〔2014〕130号)同时作废。
附件:1.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工作日常检查细则(2017年版)
2.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工作年度检查细则(2017年版)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9日
附件1
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工作日常检查细则(2017年版)
市、区两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其审批项目的环评机构的环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环评资质管理规定的符合情况、环评文件编制人员尽责情况、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等三方面。
环评机构环评工作日常检查以对环评文件的检查为主,采取扣分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日常检查的具体内容见附表1和附表2。单份环评文件起始分为100 分,对不符合考核指标的逐一扣分。考核总分低于60 分,环评文件质量考核为不合格。
各环评机构年度日常考核结果为全市已通过环评审批的环评文件日常考核的平均成绩。日常考核年度结果=100-(环评文件扣分总分/考核项目数)。
如有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按规定予以处罚。
附表:1.环评机构环评工作日常考核指标(报告书)
2.环评机构环评工作日常考核指标(报告表)
附表2:环评机构环评工作日常考核指标(报告表)
序号
考核指标
扣分标准
一、考核的关键性指标
环评文件编制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规定,环评文件形式错误或不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目录管理规定的*
扣40分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不符合;或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不符合,但环评文件没有予以明确
扣40分
环评文件论证不足以支持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或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不可控、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不满足长期稳定达标及生态保护要求、区域环境问题突出且整治计划不落实或不能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建设项目,但环评文件未提出环境影响不可行的结论
扣40分
环评文件因编制质量问题被市区两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退回或不予许可的
扣40分
二、考核的一般性指标
(一)
资质管理规定的符合情况
报送环评文件时,环评机构资质证书超过登记有效期,未向环保部及时申请登记延期的**
扣10分
环评文件由二个及以上环评机构合作:环评文件中未明确主持和协作单位及人员分工的;主持和协作单位分工、人员安排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每项扣3分
评价资质证书缩印件页未注明项目名称和环评文件类型的;未加盖环评机构公章、法人名章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人员名单表格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每项扣1分
主持编制环评文件的环评工程师超过登记有效期环评评估工程师,上海市印发『史上最细』环评机构日常及年度检查细则,按章节考核扣分,未向环保部及时登记延期的**
扣5分
主持编制环评文件的环评工程师登记类别与项目类别不符的
扣5分
(二)
环评工程师及参与人员尽责情况
主持编制环评文件的环评工程师未参加技术评估会(如有),或未在技术评估会上介绍环评文件内容的(因特殊原因缺席,由环评单位出具请假说明并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除外)
扣3-5分
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未亲笔签字
每项扣3分
对环评机构(或项目负责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有负面反映或投诉,服务质量较差,经查情况属实的
扣10-20分
(三)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一般要求:
提交环评文件纸质稿与电子版不符
扣10分
环评文件装订不符合有关编制格式要求的
扣1分
B
具体要求***
B-1
功能内容及规模:
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依托工程及可依托性等内容不清晰、遗漏或错误
每项扣1-3分
B-2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遗漏或不明确
扣1-3分
改扩建/异地搬迁项目的回顾评价:现有工程概况、环保手续、现有污染源排放及达标情况、环境风险源及措施、环保事故及环保投诉、环境管理、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存在环保问题、以新带老措施及落实时间节点等回顾内容不清晰、遗漏或错误
每项扣2-5分
B-3
环境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内容缺失或缺乏针对性
每项扣1分
B-4
环境质量状况:
现状评价因子遗漏;收集(或监测)的环境质量数据失效或者不具代表性
每项扣3分
B-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不明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及其保护级别遗漏或错误
每项扣2-5分
B-6
评价适用标准:
质量标准或排放标准使用错误或遗漏
每项扣3-5分
B-7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0
建设项目含产污环节的工艺流程、物料平衡、水平衡等工程分析内容不清、或遗漏、或错误;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或重金属的来源、转移途径和流向有遗漏或错误;工艺分析未遵循清洁生产原则
每项扣1-3分
11
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排放源强计算依据不明确或不合理;污染因子识别、排放方式、浓度、总量等计算结果错误或遗漏;达标分析有遗漏或错误
每项扣3-5分
12
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分析遗漏或错误
每项扣3分
13
污染控制(包括收集、处理、处置)措施不具达标可行性、不具技术可行性、长期稳定达标可靠性等
每项扣5-10分
B-8
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14
污染因子三本账数据缺失或错误
每项扣1-3分
15
生态影响分析结论缺失
扣2-4分
B-9
环境影响分析:
16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有遗漏、错误,缓解对策措施不具有针对性
扣3-5分
17
水环境、大气、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范围不明确;影响分析结果有错误
每项扣3-10 分
18
未按规定或规范测算大气防护距离,或者测算错误
扣5分
19
未按要求对累积影响、生态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或评价方法、结论有误
扣5分
20
涉及环境风险的项目,重大危险源、有毒有害物质、最大可信事故识别错误或遗漏;事故防范对策措施,风险预案,风险管理制度不具针对性、可行性;环境风险结论不明确
每项扣3-10分
B-10
其他:
21
项目建设阶段、运行阶段未提出环境管理要求,或提出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及台账等相关管理要求存在问题;环境监测计划存在遗漏或错误
每项扣3-5分
22
污染物排放清单、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不明确
扣3分
23
主要章节的评价内容与结论相矛盾,或不支持环评结论、或与环评总结论不一致
每项扣3-5分
24
附图(含附件)不清晰、不规范或遗漏(项目位置、环境区划、项目平面位置图、污染源位置、污染物处理流程、项目与敏感目标距离、敏感目标、监测点位)
每项扣2-5分
2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写存在问题
每项扣1分
26
环评文件中有错字、错句、计量单位不规范、图表文不一致
扣1-2 分
不包括经与审批部门沟通并形成书面意见确定环评形式的项目
不包括已向环保部提交延期登记申请的情况(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开展专题评价的,专题评价部分参照报告书相应部分扣分,专题评价已扣分的项目,此表中不再重复扣分。
附表:1.环评机构环评工作日常考核指标(报告书)
序号 考核指标 扣分标准
一、考核的关键性指标
1 环评文件编制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规定,环评文件形式错误或不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目录管理规定的* 扣40分
2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不符合;或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不符合,但环评文件未予以明确 扣40分
3 环评文件论证不足以支持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或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不可控、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不满足长期稳定达标及生态保护要求、区域环境问题突出且整治计划不落实或不能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建设项目,但环评文件未提出环境影响不可行的结论 扣40分
4 环评文件因编制质量问题被市区两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退回或不予许可的 扣40分
二、考核的一般性指标
(一) 资质管理规定的符合情况
1 报送环评文件时环评评估工程师,环评机构资质证书超过登记有效期,未向环保部及时申请登记延期的** 扣10分
2 环评文件由二个及以上环评机构合作:环评文件中未明确主持和协作单位及人员分工的;主持和协作单位分工、人员安排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每项扣3分
3 评价资质证书缩印件页未注明项目名称和环评文件类型的;未加盖环评机构公章、法人名章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人员名单表格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每项扣1分
4 主持编制环评文件的环评工程师超过登记有效期,未向环保部及时登记延期的** 扣5分
5 主持编制环评文件的环评工程师登记类别与项目类别不符的 扣5分
(二) 环评工程师及参与人员尽责情况
1 主持编制环评文件的环评工程师未参加技术评估会,或未在技术评估会上介绍环评文件内容的(因特殊原因缺席,由环评单位出具请假说明并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除外) 扣3分
2 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未亲笔签字 每项扣3分
3 对环评机构(或项目负责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有负面反映或投诉,服务质量较差,经查情况属实的 扣10-20分
(三)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A 一般要求:
1 提交环评文件纸质稿与电子版不符 扣10分
2 环评文件装订不符合有关编制格式要求的 扣1分
B 总则
3 主要的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应用错误、遗漏,或未及时更新 扣5-10分
4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遗漏或错误 扣5-10分
5 评价内容、评价等级、评价范围错误或遗漏 每项扣5-10分
C 项目概况
6 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产品(包括主产品和副产品)方案、主要生产设备、平面布置、建设周期、总投资及环境保护投资、原辅材料种类及性质等内容不清晰、遗漏或错误 每项扣1-3分
7 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占地规模、总平面及现场布置、建设周期、总投资及环境保护投资等内容不清晰、遗漏或错误 每项扣1-3分
8 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依托工程及可依托性等内容不清晰、遗漏或错误 每项扣1-3分
9 建设项目所在地、或周边地区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遗漏或不明确 扣3分
10 改扩建/异地搬迁项目的回顾评价:现有工程概况、现有污染源排放及达标情况、环保事故及环保投诉、环境管理、环保手续、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存在环保问题、以新带老整改措施等内容及落实时间节点等回顾内容不清晰、遗漏或错误 每项扣2-5分
D 工程分析及环境保护措施
11 建设项目含产污环节的工艺流程、水平衡、物料平衡等工程分析内容不清、或遗漏、或错误;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或重金属的来源、转移途径和流向有遗漏或错误;工艺分析未遵循清洁生产原则 每项扣1-3分
12 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的排放源强计算依据不明确或不合理;污染因子识别、排放方式、浓度、数量等计算结果错误或遗漏;达标分析有遗漏或错误 每项扣3-5分
13 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施工方式及工艺、产污流程、施工时序、影响方式遗漏或错误 每项扣1-3分
14 污染因子三本账计算情形或结果有遗漏或错误 扣3-10分
15 污染控制(包括收集、处理、处置)措施不具技术可行性、长期稳定达标可靠性等,或处理效果的依据不充分 每项扣5-10分
E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6 现状评价因子遗漏;各个环境要素现状监测布点、监测时间及频次、监测方法不符合导则或国家标准 每项扣3分
17 未提供环境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合理性、逻辑性存在问题;收集的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失效或者不具代表性,或原始监测资料不齐全 每项扣2-3分
18 生态调查方案存在问题;生态调查结果经审核存在问题 每项扣2-3分
19 现状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评价不符合导则要求 扣3分
20 区域污染源调查的主要污染因子、污染源遗漏 每项扣2分
F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1 各环境要素的预测和评价的情景、时段不符合导则要求;预测和评价因子遗漏;预测方法不符合导则要求,预测模型及参数选择依据未列出或错误 每项扣3-10分
22 未按规定或规范测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或测算错误 扣5分
23 未按要求对累积影响或生态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或评价方法、结论有误 扣5分
24 未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编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章节;暂存、处置及污染预防措施不具备合理性,或相关分析不清晰 每项扣1-3分
25 有毒有害物质、重大危险源、最大可信事故识别错误或遗漏 每项扣3-10分
26 环境风险事故情景、源项、后果计算遗漏或错误;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应急预案、风险管理制度不具针对性、可行性 每项扣3-5分
27 改扩建项目及异地搬迁项目的环境风险回顾:现有项目环境风险源、事故发生情况及应急整改措施、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以新带老要求等遗漏或错误 每项扣2-5分
28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有遗漏、错误,缓解对策措施不具有针对性 扣2分
G 其他要求
29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和针对性存在问题 扣1-3分
30 项目建设阶段、运行阶段未提出环境管理要求,或提出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及台账等相关管理要求存在问题;环境监测计划存在遗漏或错误 每项扣3-5分
31 污染物排放清单、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不明确、或遗漏 扣3分
32 每个章节的评价内容与结论相矛盾;主要章节的评价结论遗漏、或与正文内容不一致、或不明确、或不支持环评结论、或与环评总结论不一致 每项扣3-5分
33 附图(含附件)不清晰、不规范或遗漏(项目位置、环境区划、项目平面位置图、生产工艺流程、污染物处理流程、项目与敏感目标距离、敏感目标、监测点位) 每项扣2-5分
3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写存在问题 每项扣1分
35 环评文件中有错字、错句、计量单位不规范、图表文不一致 扣1-2分
附件2
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工作年度检查细则(2017年版)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环境保护部要求,每年组织对各环评机构开展年度检查。年度检查中,将视情况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环评机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评机构年度检查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1.环评机构应按照环保部规定的格式,在每年1月20日向市、区县两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本单位上年度环评机构总结报告(含电子版),报告本机构年度业绩、登记于本机构的从业人员、年度环评工作以及资质符合性等情况,填报《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完成情况一览表》及《登记于本机构的从业人员一览表》。
2.各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环评机构上报的年度总结报告,结合日常检查情况,于每年1月底前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在辖区内开展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的年度检查结果。
(二)年度检查内容
年度检查主要是对各环评机构年度环评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资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人员配置及工作业绩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档案规范管理情况、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等内容。
(三)年度检查结果
环评机构年度检查结果由考核组根据市环保局日常检查成绩(占20%)、各区县环保局检查结果(20%)、资质管理检查情况(30%)、环评文件抽查质量(30%)等加权平均后综合计算得出。
环评机构年度检查总分100分。检查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次。60分以上(含60分)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环评机构年度检查方式
市环保局可根据环评机构日常管理情况组织对环评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环评文件质量抽查。主要内容如下:
(一)环评机构资质管理
环评机构资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环评机构的基本情况、资质证书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内部管理的规范性等内容:
1.环评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固定工作场所、分支机构、资质范围和资质证书变更等情况、专职技术人员配置,以及年度工作业绩等;
2.资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包括项目承接和合同签署规范性、证书和印章使用规范性、与资质范围的符合性;服务质量情况等;
3.内部管理规范性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项目统计管理完整性、档案管理规范性和完整性、环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情况等。
(二)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抽查
参与环评文件质量检查的专家将从本市环评专家库中选取,由专家对环评文件进行审阅、评分。每个环评机构将检查若干份已获批复的环评文件,由检查组在各环评机构年度或阶段性业绩清单中抽取。
抽查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考核要求参照《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工作日常检查细则(2017版)》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工作日常检查指标”环评文件质量检查要求执行。抽查环评文件检查结果为所抽取的环评文件的平均得分。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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