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师注册考试,最新消息!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近期将公布!

注册城乡规划师的报名工作通常在8月初进行,考试将在10月底进行,12月到明年1月初出结果。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官方确定于11月底发布,那到底是11月几号公布呢?之前,多地已发公布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定于2023年11月底。

注册城乡规划师的报名工作通常在8月初进行,考试将在10月底进行,12月到明年1月初出结果。从历年的数据来看,都是在12月出结果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官方确定于11月底发布,那到底是11月几号公布呢?

2023年度成绩查询入口会在下周开通吗?

之前,多地已发公布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定于2023年11月底。

所以你们翘首以盼的成绩,近期马上就要公布咯~

是咱的证,跑不了……哈哈~~

城乡规划师注册考试

城乡规划师注册考试

注规历年成绩公布时间统计

2023年——(翘首以盼)

考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17日

成绩公布:预计11月底

2022年——(不做参考)

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30日(第一次)

考试时间:2022年11月26日—27日(补考)

成绩公布:2023年3月21日、22日(周二)

2021年——(考后58天)

考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24日

成绩公布:2021年12月21日(周二)

2020年——(考后54天)

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18日

成绩公布:2020年12月11日(周五)

2019年——(考后58天)

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20日

成绩公布:2019年12月17日(周二)

2018年——(考后60天)

考试时间:2018年10月20日—21日

成绩公布:2018年12月20日(周四)

城乡规划师注册考试

合格标准

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

自2022年度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城乡规划师注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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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审核

部分省份在公布成绩后,需要进行考后资格审核。敬请关注地方考试网站公布的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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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管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城乡规划师注册考试,方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两科的,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免试一科的,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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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管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城乡规划师注册考试,最新消息!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近期将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城乡规划师注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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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网同步发布: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22、23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三、考试时间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五、报名事宜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城乡规划注册师考试,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人事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六、考试规则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城乡规划注册师考试,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要求,及时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官网,获取最新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12月底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8月11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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