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工程系列
市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评价的双向贯通,我市专门成立了苏州市高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工程系列高技能人才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高级职称仍按原渠道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对象及范围
本文所指高技能人才是指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均由苏州市高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
02
申报途径
2023年,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评审采取网上申报、无纸化评审的方式。申报流程为: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服务大厅, 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 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认真核对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江苏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2023年苏州市工程系列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将无法退回修改。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4月14日。
(二)申报材料上报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 1 份),表格需加盖单位印章进行上报。社保 归属地在工业园区、高新区、市本级的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直接递交至市专技中心;其他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当地人社局职称部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7:00。
03
学历、资历
(一)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3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职称。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现持有地方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可参加高级工鉴定评价,鉴定合格者可直接认定相应的国家中级职称(参加认定无需提供业绩)。
04
继续教育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无需提供继续教育。
05
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注重高技能人才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完成工作任务、参与技术改造革新、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把技能技艺、工作实绩、产品质量、 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作为主要评价条件。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须提供与申报专业(学科)相关的业绩、成果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核实后盖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连带责任。证明材料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不能只提供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即所谓的“业绩白条”)。
06
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2023 年苏州市职称评审计划一览表》进行评审结果公示、电子证书下载等。申报人员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上查看。
07
职称评审复核
评审结果公示后,申报人员可在公示通知规定时间内提请评审结果复核,复核仍按照《苏州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复议制度(试行)》(苏人保专〔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08
其他规定
(一)中心不受理中介公司代为申报的材料,申报材料一律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申报者本人直接递交。
(二)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 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四)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所有材料真实可靠。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报送省人社厅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江苏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由市职称办负责解释。
苏州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
▼
往期精彩回顾
▼
建设、机械、电子信息、化工、水利、轻工工程初级职称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1日-7月15日,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日17:00。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直接初定助理工程师。办理时间:常年受理,60日内办结。
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直接初定工程师职称。办理时间:单月受理,双月底办结。
职称初定操作流程见附件5《职称初定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
1.申报工程师需提供取得助理工程师以来至少4年、每年14学时的公共科目培训证明。申报高级工程师需提供取得工程师以来至少4年、每年24学时的公共科目培训证明。专技人员可自行选择《2022年苏州市继续教育基地名录》中的培训机构进行学习。
2.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需提供取得副高级职称以来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专技人员参加学术交流、学历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等均可折算学时。
3.从2020年开始,专技人员也可选择“学习强国”教育平台进行继续教育,所获学分折算为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时。申报工程师,每年需完成500学分的学习。申报高级工程师,每年需完成1000学分的学习。申报正高级工程师,每年需完成1000学分的学习,同时完成48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专技人员可在每年年底对个人“学习强国”上的年度积分进行截图保存。
4.从2022年起,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将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规定执行。
四、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
1.申报人员须认真阅读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及其附录,对照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的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能力业绩自评表》至“其他材料”。
2.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专项研究报告、立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文字资料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查重,查重率(即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30%。申报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上传电子文档备查,电子档名称为题目名称。
五、面试
1.高级工程师:按照规定,破格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申报人员、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参加面试的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时间一般在9月份,届时我们将提前一周短信通知。参加高级工程师面试的人员,特殊情况(生病住院、因公出国等)可以凭单位说明和有效证明申请调整面试时间,调整后仍无法参加的作弃权处理。
2.正高级工程师:评审采用全员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0月15-22日,届时我们将提前一周短信通知。面试只有一次,不能参加的视作放弃。
六、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2022年苏州市职称评审计划一览表》进行评审结果公示、电子证书下载等。申报人员可在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网站上查看。
七、职称评审复核(正高级工程师除外)
评审结果公示后江苏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关于开展2022年张家港市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人员可在公示通知规定时间内提请评审结果复核,复核仍按照《苏州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复议制度(试行)》(苏人保专〔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1.不受理中介公司代为申报的材料,申报材料一律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申报者本人直接递交。
2.评审结束后,请评审通过人员及时领取退还的《申报表》,并将《申报表》按档案管理规定放入个人档案。个人申报资料未领取的江苏建设工程职称评审,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按保密规定流程销毁。
九、详情及需参阅相关文件的请登录《张家港人才网:》查阅。
经办人:许德元、秦亚琴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yeeedu.com/28935.html
评论列表(1条)
[…] 关于开展2023年度地勘、工程测量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