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评工程师,九江公开审理一起环评造假刑事移送案

这是全国范围内生态环境部门移交启动的第一起“两法衔接”环评造假案,也是江西省首例因环评造假被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2021年3月10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正式书面向公安部门移交展航公司环评造假案,3月15日,九江市公安局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

◆本报通讯员 董淳淳 吕卓然

“我非常后悔,作为一名注册环评工程师,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和投机侥幸心理,把资格证书挂靠出去,失去了工作,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

日前,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对江西展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航公司)环评造假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常某某等八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买证”“卖证”“挂证”,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8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也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这是全国范围内生态环境部门移交启动的第一起“两法衔接”环评造假案,也是江西省首例因环评造假被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巡查异常行为靶向监管

2018年12月,新《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取消了环评机构环评从业资质许可,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注册了几千家环评机构,只要有一名环评工程师就可以注册一家环评机构。随后,生态环境部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等系列规章制度和文件,部署严惩环评弄虚作假,多举措强化环评机构监管,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并于2019年11月启用了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

“由于环评机构数量众多,质量却良莠不齐,出现了一些‘空壳’环评公司和‘挂靠’环评工程师虚假申报,通过出售平台导出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造成形式合法的假象牟取利益。”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负责人黄凰说。

为严格环评机构监管,规范环评从业行为,江西省建立了环评工程师现场质询制度、信用平台定期巡查制度,将异常经营机构名单移交给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并提出预警。

2020年9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在信用平台巡查中发现,江西展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从业主持人业绩异常高、环评机构省外项目占比高等异常经营行为,立即将有关线索移交给了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迅速成立专班,由局领导牵头,环评、法规、执法联动,通过调查发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在仅有一名环评工程师的情况下,江西展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信用平台登记项目环评信息多达700余份。

于是江西省环评工程师,九江市在联系展航公司负责人要求开展现场核查的同时,也对该公司编制的九江市辖区内企业的所有环评文件进行质量复核,并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采取失信记分等措施,将展航公司列入了限期整改名单,整改期间不得新接环评业务。

启用刑行衔接联动执法

九江市在进一步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展航公司编制的7本环评文件中,有6本存在的质量问题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弄虚作假情形。

同时,这7本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均为常某某,但“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中却出现不同的签字笔迹,这引起了生态环境部门的高度警觉。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生态环境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多次对案件办理进行业务指导。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期间,九江市及时启动“两法衔接”机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九江市公安局先期介入,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2021年3月10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正式书面向公安部门移交展航公司环评造假案,3月15日,九江市公安局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

“这起案件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环评造假入刑司法实践的重大突破,也是‘两法衔接’机制的标志性成果江西省环评工程师,九江公开审理一起环评造假刑事移送案,充分彰显生态环境部门、刑事司法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副科长陈娟玲说。

织密法治之网全链打击

通过对环评报告编制异常情况的网上巡查跟踪,发现涉嫌造假行为后,九江市积极深挖,并顺藤摸瓜,对涉嫌挂证、买证以及卖证的8名被告人进行了指控。

据了解,被告人余某、肖某风为夫妻关系,二人长期从事环保相关行业,见被告人肖某琳 、肖春某、肖冬某待业在家,便商议通过开设环保公司,对外出售公司编制环评报告资质牟利。

经统计,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肖某琳等5名被告利用常某某的职业资格以展航公司名义共对外出具环评报告700余份,涉及全国20余省份,违法所得共计70余万元。被告人田某华、郑某兵通过余某购买展航公司资质,承揽了13家企业编制环评报告的业务,共收取71.35万元。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九江市公安机关驱车7000多公里,在国内3省9市31个县区对展航公司案件进行了侦查取证。侦查终结后,九江市公安局于2022年9月20日对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向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23年8月14日,这一案件在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这起案件,既打击了通过注册空壳环评公司、招揽挂靠环评工程师营造合法合规假象,实际不从事环评文件编制,出具虚假环评文件牟利的“卖证”者,又打击了不从事环评文件的具体编制工作,通过挂靠职业资格证书牟利的“挂证”者,更惩治了游离在环评市场监管之外,实际承揽企业环评文件编制的业务,组织员工编写环评文件内容,再通过出资购买资质形成环评文件送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对象,受到法律的严惩的“买证”者。

“因为这个环评造假比较特殊,很多人不清楚这个案件,我们希望给大家一个警示,就是我们以后做什么事情首先要多了解法律,不能盲目进行,否则踩了法律的底线自己都不知道。”九江市濂溪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股股长三级律师潘琳表示。

为加大普法、宣传及教育、警示力度,基于该案公开开庭审理的模式,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在九江市注册的所有环评机构负责人全程参与旁听,以案释法。

“这次庭审旁听对我们环评单位是一个非常好的警示教育,我们环评单位应该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能弄虚作假,环评工程师应该严防第一道防线,确保环评行业健康发展。”江西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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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应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高级环评工程师,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具有指导和培训助理工程师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生态环境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作风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最低年限数量。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环境保护职称评审条件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研究1项以上。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2项以上。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订、修订区域性环境标准或撰写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程)1项以上。

4.作为主要成员参加1项以上推广和开发环境保护新产品、新软件、新材料、新技术工作,或对企业三废治理提出工艺技术改进方案1项以上。

5.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与工作相关的项目报告编写、环境规划、专利研发等工作1项以上。

(二)从事环境工程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日处理量2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2项以上,或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2项以上,或年处理量1万吨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1项以上。

2.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总投资10万元以上的噪声控制、振动控制、辐射防治工程2项以上。

3.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市级以上环境规划或中型以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2项以上及报告编写。

4.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市级以上环保科研课题或应用软件开发研究工作1项以上。

5.作为技术骨干负责中型以上企业环境保护技术工作或污染防治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工作。

6.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工作2项以上.

(三)从事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环境监测包括采样、分析、提交数据报告等全过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参加环境监测数据处理或遥感数据解译、分析评价、环境质量报告编写等全过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

3.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市级主管部门以上科技课题2项以上。

4.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区域环境标准、监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规划、能力建设规划、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1项以上。

5.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和报告编写等工作3项以上。

6.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推广和开发环保新产品、新软件、新工艺、新技术工作1项以上。

7.参加过市级以上组织的重大环境执法行动1次以上,或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或查处过重大环境违法案件2起以上。

8.作为主要成员从事环境质量预报工作2年以上,且参与编写的环境预警报告、分析报告被政府采纳、实施1项以上的;或参与国家级、省级重大空气质量保障工作1次以上。

9.作为技术骨干从事环境舆情、新媒体建设等工作2年以上,且参与市级1次以上重大环境舆情应对工作或策划组织重大社会宣传活动,编写的1项以上报告被行政主管部门采用的。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获本专业国家专利1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三)参与主持完成中型环保(污水、固废、废气、噪声、辐射等)工程1项以上,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以立项、验收材料为准)

(四)作为技术骨干参与总投资2千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市、地级以上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生态环境评价、生态恢复工程,经市级以上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验收合格(附验收材料)。

(五)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环境标准、地方性法规(规章)或撰写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等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以出版物的参编人员名单为准)。

(六)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环保新产品、新软件、新工艺、新技术开发项目1项以上,成果推广后,取得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附推广依据)。

(七)参与环境科研、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信息、宣传教育、舆情应对、环境评估、固废管理、应急执法、预测预报、现场督查等工作,其成果有2项以上被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用(附采用依据)

(八)参与主持的项目报告、环境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1项以上,被相关部门批准、采纳(以批准、采纳文件为准)。

(九)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培训教材、科普图书1部以上(参编),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环保专业论文1篇以上。

2.作为主要成员编写的与工作直接相关的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经专家推荐后可视同为1篇论文,作为主要成员编写的与工作直接相关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规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10项经专家推荐后可视同为1部专著。

(十)基层及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技术管理,各项技术参数较好,并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环境效益。(提供相关材料)

(十一)基层及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主持编写技术报告或调研报告等5项以上,并被县(市、区)级政府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十二)基层及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本职业务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或奖励。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局、委、办等。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年度考核合格次数达到2年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年度考核合格次数达到4年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年度考核合格次数达到4年以上掌握。

(四)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五)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行业学(协)会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的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

(六)本专业国家级奖项指由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奖励(5个子项)省(部)级奖项指由省科学技术厅和国家各部委及授权的学(协)会题发的奖励,如: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农业推广奖、省山区创业奖和大禹奖、安济杯、全国优秀工程咨询奖等。

(七)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按来源分为下达项目和合同项目。国家和省下达的项目分为三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在项目任务书中会有明确说明;合同项目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八)主持、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 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1名。参与主持、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前3人.指参与者至少参加了该项目工作量的70%及以上,相关报审资料中应附有证明材料,如:总结,单位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本人签字的相关资料等。技术骨干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支专业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人员的前5名,对于大型项目为前7名。

(九)主要完成人:指科学技术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该项科学技术成果自始至终从策划、研发、试验全程参加)。一般1-2人,较大综合性科学技术成果一般不超过5人。

(十)主要参编人员是指完成国家级任务的前5名、省级任务的前3名。

(十一)创新:为了需要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在操作层面指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示范及提出新思路、解决技术难题、技术改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管理等。

(十二)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成果.不包括编著和译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十三)在“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在“四、业绩成果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高级环评工程师,2023年新版:河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不累计。

(十四)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指县级以下从事生态环境相关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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