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2022年湖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详细流程是哪些步骤呢?

2022年湖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详细流程是哪些步骤呢?2022年湖北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已经都开始申报资料了,各地都开始准备职称评审材料了,需要代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可以联系别老师,今天别老师就给大家讲一下关于2022年湖北中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申报流程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哟:

2022年湖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详细流程是哪些步骤呢?

2022年湖北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已经都开始申报资料了,各地都开始准备职称评审材料了,需要代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可以联系别老师,今天别老师就给大家讲一下关于2022年湖北中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申报流程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哟:

一、2022年湖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详细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首先确认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是否达到,不光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还有社保、论文、专利、业绩等各项证明材料,如果自己条件不符合,或者不清楚自己条件是否符合,资料是否齐全的话湖北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可以联系别老师这边帮您。

2.准备评审材料:评审表、各类职称申报表格、2篇论文、1项专利、社保证明、4个工作业绩、工作技术总结、助理职称或者二建证书、学历等,还有就是个人照片等一些列职称申报的资料,职称非常繁琐,别老师可以协助。

3.单位盖章: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填写清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等级表,一寸和两寸的蓝底彩色免冠照片各6张;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职业资格类证书)复印件各2份、单位出推荐函,工作年限证明。国家人事部统一24页材料,思想总结,相关论文,专利证书、承诺书等各类资料整理昨晚,然后上报到人社局。

4.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或者职改办等职称评审部门。

湖北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5.审核:人社局职改办部门根据报送的相关中级职称逐一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真假以及材料完整性,不符合要求的,统一打回,很多地方一年只有一次申报机会,资料不合格,只能到下年申报,所以职称评审很多人第一步在资料上都被PSAA掉了, 更别提后面的评审了,所以拿不到职称证书的原因有很多。

6.组织评审:资料审核通过之后,人社局职改办职称评审专业评委会组织职称进行评审,面试答辩或者水平能力测试等,具体会根据每个人社局自行安排,答辩完成对于结果进行审核,一般1-3个月左右会出答辩结果通知。

7.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社局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公示期间有任何问题可随时沟通,过期不候。但是有的人社局选择不公示结果,具体看各个人社局安排,公示或者不公示影响不大。

8.证书发放:一般答辩结果出来之后,1-3个月会发放证书。证书下来之后,别老师这边都会第一时间通知您领取您的相关证书、评审表以及红头文件资料,并且告知您中级职称查询方式。

补充:湖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学历要求:专科毕业满足7年,或者本科毕业满足5年,助理职称或者(二建)满足4年,社保等,社保以后要求越来越严格湖北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2022年湖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详细流程是哪些步骤呢?,所以社保不符合规定想评职称的一定抓紧时间报名,早评早点拿到证书,早点安心。关于职称学历等各类条件不符合,破格申报的话,都可以找别老师协商解决。

关于2022年湖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更多想要了解的都可以留言给别老师

别老师主要从事:安全员ABC报考、建设厅七大员、特种工报考(安监局、建设厅)、学历提升(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职称评审(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别老师已有6年丰富经验,服务大大小小上万个企业和个人客户,耐心、真诚、用心,建筑考证你值得拥有属于你的私人小管家客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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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显示账号或密码错误是怎么回事?

你好,你的职称申报,系统显示账号或密码错误,是因为你的登录密码,输入有误或者账号输入有误,应该注册的时候都有绑定手机号的,可以用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找回密码,然后重新登录修改密码。

建设工程职称评审系统

河南省职称评定网上传附件在哪

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单位帐号后可上传附件。

用人单位联系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怎么申报

打开进入河南省职称网,从软件下载里把个人版的客户端下载到电脑上,安装运行,在申报类型及年份上填写之后,点右手“录入高中级评审简表”出现一个新的表格窗口,按照表格内容逐一据实填写,部分内容需要询问单位人力资源部,如代码等。填写完整后,点表下面的“保存”,返回到之一个窗口,点“上报申报信息”把所填内容保存在指定位置,关闭个人版即可。

另外所保存的个人申报信息,需要到单位,在单位版上还原,打印,然后才能上缴人事局。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个人信息错误怎么办

重新修改。

1、首先打开河南职称申报管理信息系统个人软件。

2、其次在上方空白处输入姓名后按“查询”按钮找到需修改的人员。

3、最后点击右边的“修改申报信息”按钮,进入简表界面进行修改。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入口地址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入口地址: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 *** 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和用人自 *** ,现就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标

落实高校用人自 *** ,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建立个人自主申报、高校自主评聘、 *** 指导监督的职称制度,形成高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淡化资格,强化聘任,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持续推进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释放和激发高校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革内容

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限,高校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评价标准、自主组织评审、自主发文办证、自主考核聘任,实现用人单位人才评价和使用的有机结合。 *** 部门不再组织评审、不再审批评审结果、不再制发任职文件、不再办理资格证书,改为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管理。

三、实施范围

(一)从2017年起,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下放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等主辅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

省辖市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参照高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审的单位,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以及自主评审高校中暂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可采取高校之间联合评审、外聘专家、委托其他高校或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学校自主评聘要求执行。

自主评审高校委托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与本校自主评审人员一样, *** 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和发文办证,由委托高校依据评审结果自主聘任。

(三)按照人才评价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高校中实行人事 *** 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高校推荐、人事档案存放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审核档案后,参加所在高校的自主评审或委托评审。

四、完善评价标准

高校应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评价标准。学校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省基本标准的水平要求。自主评审高校也可直接使用省基本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评价标准要充分体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的激励导向,突出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以及学术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贡献。

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完善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对师德失范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完善教学工作量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提高教学业绩在评价标准中的权重。引导教师主动服务重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和代表作匿名外审制度,重点考察成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潜心研究,遏制学术浮躁和急功近利等短期行为。

五、组建评审委员会

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组建评审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完善评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5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7人。担任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担任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1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3人。担任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每个学科评议组专家不少于3人。

高一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可评审本系列同级及以下层级职称。

高校组建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须按照管理权限建设工程职称评审系统,河南省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入口(河南职称服务管理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

六、建立评审专家库

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建立本校职称评审专家库,严格入库条件,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动态调整。

同步建立完善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为高校开展自主评审提供备选专家,实现资源共享。

高校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学校推荐的省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专家库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报备。

七、开展自主评审

(一)制定实施方案。高校应根据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在备案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额内,制定学校自主评审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岗位设置情况、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评审委员会组建、评价标准、评审办法、评审程序、评审纪律、投诉监督机制、任期考核办法等。实施方案经学校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后,按照管理权限,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实施方案相关事项未发生变化的,无需每年重复报备;相关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备。

民办高校开展自主评审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二)规范评聘程序。高校自主评审工作要按照我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和评审工作规则执行。坚持方案公开、岗位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1.制定年度方案。根据学校自主评审实施方案和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在保证重点、保证质量、预留一定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制定年度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年度评聘计划、岗位职数、评审系列和专业、评审方式、受理材料要求、评审时间等,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后开展评审工作。

2.个人申报。根据评价标准和岗位条件,个人自主申报。个人申请的岗位在一个聘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3.材料公示。学校应将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开展示。

4.院系(部门)推荐。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院系(部门)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5.专家评审。从学校或全省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工作规则进行评审。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也可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根据不同系列(专业)特点,评审工作可采用同行专家评议、面试答辩、考评结合、实践操作、考核认定等多种评价方式。评审工作要向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对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破格或越级申报评审,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学校聘任。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书。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确定相应工资等待遇。

(三)评审结果备案。高校在评审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按照管理权限,将高、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并纳入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四)自主评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内高校或其他单位流动,转入单位可按照单位标准和岗位要求自主聘任,也可要求其重新评审或同级转评。外省、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我省自主评审单位工作, *** 部门不再进行资格确认,由转入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自主评聘。专业技术人员跨省流动,按照转入地相关规定执行。

(五)改变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模式,高校可根据学校结构比例和岗位空缺情况,在全年内自主安排年度评审工作;也可结合聘期考核,按聘期安排评审工作。

(六)高校开展自主评审工作后, *** 部门不再组织高校公共基础课教师考核认定副教授、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到高校工作人员考核认定工作以及高校业绩特别突出人员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工作,由高校按照有关政策自主决定。

八、强化主体责任

(一)高校作为用人主体,要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要广泛深入宣传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把推进改革与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履行职责、促进高校科学发展结合起来,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自主评审、考核聘任、投诉监督等各项制度。按照改革要求、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开展自主评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保证评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高校要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强化聘期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续聘、晋升、缓聘、低聘、解聘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落实“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形成竞聘上岗、按岗聘任、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四)高校要统筹规划,充分考虑事业可持续发展和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和年度评聘计划,预留一定发展空间用于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五)各高校要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具备独立开展自主评审的高校,要强化大局意识建设工程职称评审系统,积极主动做好传帮带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委托高校的评审工作,切实保证评审质量。暂不具备独立开展自主评审条件的高校,可通过委托评审、联合评审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独立开展自主评审。

九、加强监管和服务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高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自主评审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高校的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评审委员会组建、年度评审工作方案、评审结果等进行备案,对高校自主评审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巡查和复查。对抽查、巡查和复查中发现违反政策规定、标准把握不严、程序不规范、超职称系列范围评审、投诉较多等问题的,评审结果不予备案,责成高校整改。对整改不力或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三)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职称”建设。加强职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评审专家库,逐步推行无纸化评审,将自主评审结果纳入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为用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建立在线动态监管体系,打造“阳光职称”,推动高校的自主评审工作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整合数据资源,为多维度评价人才提供支持。

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工作,是落实高校用人自 ***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要内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序推进改革。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广大高校教职工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改革,确保改革平稳推进,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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