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山东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15日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每人每科70元。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47号)精神山东省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现将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2、13日举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主、客观题混合)、《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主、客观题混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房地产经纪概论》(客观题)、《房地产经纪实务》(客观题)、《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客观题)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2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3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二、考试成绩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时,可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2013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有关精神,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6月25日9∶00至2013年7月15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6月27日9∶00至2013年7月17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3年6月26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7月16日16∶00.各市应于2013年6月18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上传电子版。应试人员可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山东省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10月7至13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通知到每一位应试人员,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须带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不用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山东省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山东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15日,考后收回。

(三)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分别按照《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163号)和《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3〕70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每人每科70元。

(四)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五)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和青岛市。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与当地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房管局)、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年6 月6日

附件: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第1605号)

晋建审函[2022]1605号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2〕343号)要求,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1月12日至13日组织开展,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指导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山西考区考试工作,由山西省消防技术站承办具体考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三)分级报考:

1.符合前述(一)(二)报名条件的,申请参加“考全科”;

2.符合前述(一)(二)报名条件,并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房规[2021]3号)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可申请“免一科”,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

3.符合前述(一)(二)报名条件,并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房规[2021]3号)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可申请“免一科”,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

(四)遵循属地报名原则。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我省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山西境内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五)采取“老人老办法”。做好老考生报名衔接工作。即2020年在山西报考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有效保留成绩的报考人员,报考条件按原报名条件执行。

三、报考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9:00时至10月29日17:00时

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0月26日9:30时至10月30日17:00时(最长不超1个工作日)

缴纳考试费时间:2022年11月1日9:30时起,截止2022年11月3日17:00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1月9日8:30至11月11日17:00时

考试时间:

资格

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11月12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1月13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四、考试方式

(一)继续使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网址:)下载。

房地产估价师山西省

(二)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书写2种方式作答。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实填写的《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山西考区考生健康状况登记表》、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纸质报告A4纸单页拼图、单面彩色打印件(报考人员参加的各科考试时间均在48小时内)房地产估价师山西省,山西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考试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移动通讯设备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各科目考试草稿纸由各地考试管理机构为应试人员统一准备。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回收。

五、报考方式

(一)报考流程

注册登录—网上填报信息—签订电子承诺书—资格审核—网上交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证书领取。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0月26日-10月29日期间,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注册前请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本人近期白底彩色1寸免冠证件照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3.考试资格审核实行告知承诺制、考前审核、考后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无需携带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自行对照报考条件真实客观地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报考信息及证明材料一经提交,即视为报考人员已承诺报考信息及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机关在资格前审或日常监管中发现其报考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4、2001年以前高等院校毕业的报考人员,提供学历证书;2001年以后高等学校毕业的报考人员,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国(境)外高等学历证书或高等教育证明的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5、报考人员提供的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将在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核验;报考人员提供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将在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核验。

6、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山西非税”手机短信要求缴费,未收到“山西非税”手机短信的,在山西财政缴款服务公众号缴费,系统自动生成收费票据;未成功缴费的,咨询山西省消防技术站。

7、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在2022年11月9日至 11月11日期间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各项要求准时参考;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成绩管理

(一)成绩查询

考试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在线申请复核试卷卷面分是否准确,在线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二)保留成绩

1.2021年起,在山西参加4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免一科)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2.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能够证明2021年因疫情原因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未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其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已经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部分科目的合格成绩顺延保留至2022年房地产估价师山西省,剩余考试科目应在2022年一次通过;若剩余考试科目未全部通过,则2022年通过科目成绩按照4年有效期滚动管理,2020年顺延保留的部分科目合格成绩自动失效。

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原考试科目

新考试科目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即《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对应至《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新考试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原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或者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且有2020年顺延保留成绩的报考人员,两种选择:一是保留成绩继续有效,报4科中未过的科目;二是放弃保留成绩,申请免试。

3.2021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2022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的,其2021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

七、其它事项

(一)考场设置

2022年度,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考区承接能力统筹,在太原市设置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收取考试费用。

1.考务费。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每人每科15元,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每人每科19元。

2.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

报考人员未按时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八、工作要求

(一)有关部门要制定在组织实施各环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当时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

(二)考试管理机构、考务工作承办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形成工作责任体系,认真落实考务工作各项要求。

(三)考试期间建立值班和巡考制度,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确定专人负责,组织落实好值班和巡考工作。

(四)报考人员要按照《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山西考区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在报名网站点选《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山西考区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已阅读并知晓”,即视为本人承诺遵守并签名,承诺时间与打印准考证时间一致。

(五)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有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规定进行处理;有替考、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及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咨询服务

省消防技术站: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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