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类职称,2022 年度六安市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人员应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水人〔2020〕7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凡晋升水利水电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均需参加专业理论的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水电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水利水电类职称,不得申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水利水电类职称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准确把握申报相关要求。申报人员应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水人〔2020〕7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应对照标准条件和申报时间、业绩材料和论文等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报送工作。

(二)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 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22年12 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1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三)继续教育。申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继续教育平台上学习,专业科目需在省水利厅指定的继续教育平台上学习。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评审。

(四)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审。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 59号)和省人社厅《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 5 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 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市直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市直事业单位在编 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五)破格申报。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从严掌握水利水电类职称,2022 年度六安市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原则上不得越级破格。破格申报条件需严格按照《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标准条件》(皖水人〔2020〕76 号)执行。

(六)同级转评。申请转岗评审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须在现任技术岗位工作 1 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未经转评人员,不得跨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七)如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对违背诚信承诺行为的,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完成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等,申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承担的表彰奖励、项目、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以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参考。

(八)专业理论考试。凡晋升水利水电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均需参加专业理论的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笔试内容为所申报专业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禁止多头申报。 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 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 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川水人事【2018】88号

各市(州)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掌握了解2018年度全省申报评审水利电力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根据职称评审相关规定评水利水电工程职称有哪些,经水利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18年在水利厅职改办申报水利电力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通过水利厅职改办资料初审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水利电力工程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答辩专家评委报到时间:2018年10月19日,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水利电力工程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答辩时间:2018年10月20日—21日(答辩时间早上9:00开始)。

水利电力工程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答辩专家评委报到时间:2018年10月26日,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水利电力工程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答辩时间:2018年10月27日(答辩时间早上9:00开始)。

评水利水电工程职称有哪些

三、答辩方式

由水利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分专业组现场对申报人员进行工作业绩、成果和论文答辩。

四、答辩地点

答辩地点: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都江堰校区第二教学楼(都江堰市复兴街40号)。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申报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二)请所有参加答辩的人员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答辩准备工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分组、时间和顺序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答辩分组、时间和顺序安排详见附件3。答辩时间和顺序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请参加答辩的人员提前安排好个人相关事宜。

(三)答辩于当天上午9:00准时开始,请参加答辩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签到。对不能按时参加答辩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四)参加答辩的所有人员在等候答辩过程中请勿高声喧哗和随意走动,保持答辩教学楼内安静有序,答辩教学楼内严禁吸烟。

(五)请所有参加答辩的人员进入答辩室后主动向专家评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积极配合专家评委完成身份核验。

(六)本次答辩不统一安排食宿,请参加答辩人员自行安排好食宿评水利水电工程职称有哪些,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关于2018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的,并注意往返路途和答辩期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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