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造价师身价大涨!一级造价师7万/月、二级造价师5万/月!

吉林省: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元/月.人;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元/月.人。福建:一级造价师或高级工程师3.5万元/人月;二级造价师或中级工程师2.5万元/人月。江西: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补贴-元/人月;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补贴-元/人月。

目前,已有多省市造价协会公布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业标准》。

北京: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师7万元/人月;中级职称或二级注册造价师5万元/人月;其他人员4万元/人月。

江苏:一级注册造价师4.5万元/人月;二级注册造价师4万元/人月,高级职称另外增加0.5万元。

吉林省: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元/月.人;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元/月.人。

甘肃:一级造价工程师3.6万/人月;二级造价工程师2.4万/人月。

山东:一级造价工程师3.5万/人月;二级造价工程师2.5万/人月。(征求意见稿文件)

福建:一级造价师或高级工程师3.5万元/人月;二级造价师或中级工程师2.5万元/人月。

江西: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补贴-元/人月;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补贴-元/人月。

湖北:一级造价师或高级职称按2万元/人月;二级造价师或其他驻场人员按1.2万元/人月。

广东深圳: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7万/每人▪月。

北京

2023年河南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

2023年1月,北京发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咨询服务费用计价参考》。

驻场费用: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师7万元/(人月);中级职称或二级注册造价师5万元/(人月);其他人员4万元/(人月)。

2023年河南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

计日咨询费:一级注册造价师4000 元/日;二级注册造价师3000 元/日;其他人员 2500 元/日。

江苏

2022年7月,江苏印发《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建价协(2022)7号),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驻场收费:一级注册造价师4.5万元;二级注册造价师4万元,高级职称另外增加0.5万元。

计日收费:一级注册造价师3000-3500元;二级注册造价师2000-2500元,高级职称另外增加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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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2023年河南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

2022年3月,吉林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驻场服务: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元/月.人;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中级职称工程师元/月.人;一般技术人员元/月.人。

计日咨询: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400元/日.人;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800元/日.人;一般技术人员1000元/日.人。

甘肃

2022年9月,甘肃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试行)》。

驻场收费:一级造价工程师3.6万/月;二级造价工程师2.4万/月。

山东

2021年5月,山东发布关于《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驻场收费:一级造价工程师3.5万/月;二级造价工程师2.5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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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2021年1月,福建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行业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驻场收费:一级造价师或高级工程师3.5万元;二级造价师或中级工程师2.5万元。

2023年河南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

计时收费:2000元/日。

江西

2023年3月,江西正式发布《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行业自律成本参考价》(赣价协〔2023〕4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省行业中正式实行。

驻场收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补贴-元/人月;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补贴-元/人月;其他造价专业人员补贴6000-元/人月)。

计日收费: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000元/工日;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500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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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还提出:各执业相关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执行,不得无故下浮打折,否则将按《江西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进行惩戒。

湖北

2023年河南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

2023年3月,湖北发布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市场参考价》的公示。

驻场收费:一级造价师或高级职称按2万元/月;二级造价师或其他驻场人员按1.2万元/月计算,

工时收费:资深造价工程师500元/人.小时;一级造价工程师或高级职称400元/人.小时;二级造价工程师或中级职称300元/人.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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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四川印发《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自2022年12月23日起试行。

计日收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3985元/工日;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988元/工日。

具有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者参加工程咨询服务的,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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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2023年河南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

河南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市场参考价格》,自2022年3月24日起实施。其中一造、二造工程师收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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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2021年5月18日,浙江公布《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

计日收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800-1000元 /小时;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450-700元/小时。

广东深圳

2019年10月,深圳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费市场参考价格》。

驻场收费: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7 万每人▪月;中级职称工程师5 万每人▪月;一般技术人员4 万每人▪月。

造价咨询行业大改革

2017年,取消工程咨询资质;

2021年4月,取消招标代理资质;

2021年7月,取消工程造价资质。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第1115号)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全面取消造价资质

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1、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明。

2、继续落实《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精神,深化工程领域咨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具有全过程咨询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工程造价资质取消历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资质审批,其中包括工程造价资质。

而造价资质全国范围内取消早有迹象:

◆2019年11月6日国发〔2019〕25号文发布,试点取消工程造价咨询甲、乙两级资质认定;

◆2019年11月30日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开展试点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同时试点地区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

◆各地试点地区陆续发文明确取消资质审批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2020年12月2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本次资质改革包含监理、施工、设计等资质,唯独没有涵盖造价咨询资质;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试点,2021年6月3日国发〔2021〕7号文正式发布,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

◆2021年6月29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全咨时代来临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项目决策阶段

建设实施阶段

此外,鼓励多种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

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文章汇总:

2023年河南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

工程造价一直是建筑市场博弈的焦点。当前形势下工程造价与结算审计问题比较突出。工程设计变更、人工材料涨价、计价纠纷、结算纠纷、工程款纠纷等等各类造价问题严重困扰着各参建方,如何在造价层面予以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及产生纠纷后如何有效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计价与结算有哪些热点与难点问题?工程造价有哪些新动态?这都是在工程实践中亟需掌握的重中之重。在这一背景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T/-2022应势而生,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将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一起,为发承包双方不同发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造价计价提供了政策依据。

为帮助有关单位了解工程造价全过程精细化控制的根本之道,掌握新形势下工程计价、计量、招标投标、造价管控、合同管理、结算与审计和招标采购等新技能,解决建筑工程领域的结算难题,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水平,我会决定举办“全过程工程造价与结算审计、精细化管控实战技能及招标采购管理、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选派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总承包模式下全过程造价管控与结算审计实务

(一)新时期工程总承包造价管理关键点解析及实务

1.发包阶段与费用组成;

2.合同计价方式与价格形式;

3.《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真实性责任;

4.风险分担原则;

5.评标定标方法与最高投标限价;

6.承包人建议书与价格清单编制;

7.合同价格调整与结算;

8.联合体与设计管理。

(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解读

1.工程总承包的模式条件、计价方式和计价风险;

2.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和项目清单;

3.工程价款与工期约定: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与工期、投标报价与工期、报价与工期的评定、价款与工期的约定;

4.同价款与工期调整:法律变化、工程变更、市场价格变化、不可抗力、工期提前、延误、工程签证、索赔;

5.工程结算与支付:预付款、期中结算与支付、工期确定的结算与支付、竣工结算与支付、质量保证金、最终结清;

6.合同解除的结算与支付:协议解除合同后的结算与支付、违约解除合同后的结算与支付、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后的结算与支付;

7.合同价款与工期争议解决:暂定、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第二部分:全过程工程造价精细化管控实战技能

(一)全过程控价难点与对策

1.概算定额、估算指标如何适用?

2.没有预算定额,最高投标限价如何编制?如何报价?

3.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如何确定?

4.如何依据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编制概预算?

5.设计限额、建造标准、合同价格,对结算造价影响;

6.没有概算定额,如何报价与结算?

7.没有定额,综合单价如何计取?

8.市场询价,分部分项的组成要素量如何确定?

9.清单计价,市场询价如何推行?

10.当出现新的合同外清单时,怎么定价?

11.如何来判别成本是否合理?

12.如何根据实时价及实施量进行结算?

(二)招投标阶段造价问题

1.不平衡报价问题;

2.暂列金漏传问题;

3.招标工程设计图纸标明按“二次设计”、“深化设计”等字眼的,如何考虑该费用?

4.招标控制价,措施费漏项;

5.招标控制价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或与工程规范要求不符问题;

6.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不统一或偏离市场价问题;

7.招标清单、投标清单、招标控制价组价明细不一致问题;

8.设计图纸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问题;

9.设计优化造成部分工作删减引起的同价款调整;

10.清单计价模式下暂估价问题;

11.清单量大于图纸量造价问题;

12.清单招标、费率招标中的临时措施费问题;

13.施工总承包(单价包干)项目中标了,暂未签订合同,现发现中标价格低于市场价,如何处理?

14.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造价问题;

15.有初步设计和财评审定概算,采用报下浮率并填报概算清单的方式。

(三)合同签订阶段造价问题

1.变更引起的费用超额调整合同价款;

2.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签证造价问题;

3.不利地质条件造价问题;

4.初步设计发包与结算完不成概算量扣款问题;

5.措施费包干,红线外措施费调整;

6.当事人对工程价款约定了固定价的情形下,是否绝对不能申请鉴定?

7.对于施工措施项目没有设计图纸,但是在工程造价占比比较大的,例如钢平台、施工围堰、施工便道、水塔拆除,如何考虑该费用?

8.信息价计算主材价格造价问题;

9.延期期间能否调整合同约定的调差权重?

10.延期期间能否增加管理费?是否增加管理费与延期时间关系?如增加管理费,计算标准如何?

11.降效费、赶工措施费如何计算比较合理?

12.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问题;

13.甲供材造价合同取费基数问题;

14.合同约定材料、人工等价格包死条款的风险及争议处理;

15.黑白合同对工程履约、竣工结算的影响;

16.合同中约定价格调整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四)履约阶段造价问题

1.恶劣天气工期顺延造价问题;

2.二次报价问题;

3.二次植筋费、高支模费问题;

4.发生设计变更的,能否调整固定价款?

5.分包未签施工合同结算问题;

6.工程变更、工期和价款调整造价问题;

7.工程量变更引起包干措施项目费调整;

8.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争议;

9.混合逾期,材料调价差;

10.人工费调整、材料价差调整问题;

11.工程量清单错漏项问题;

12.措施项目费调整问题;

13.消耗量定额缺失、信息价格缺失等问题;

14.EPC,公路08定额,18定额,预算高问题;

15.地铁,概算,下浮,总价包干,一部分变更,明挖变暗挖,变更部分,套预算定额问题;

16.轻轨,PPP+EPC,官方文件要求甲方初设,现乙方要求初设问题。

(五)结算阶段造价问题

1.图纸与现场标高不一致,投标答疑与报价风险问题;

2.只有监理人员签字而没有建设单位的签字及盖章的签证能否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

3.设计变更导致综合单价重新确定问题;

4.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误造价问题;

5.无效施工合同中“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问题;

6.先施工后签合同造价问题;

7.结算超设计造价问题;

8.可研估算立项与结算超限额问题;

9.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造价问题;

10.签名+“同意”、签名+“情况属实”、签名+“以上情况属实,同意结算”,有何区别问题;

11.签证直接签金额就大大减少甲方事后审价审减的空间问题;

12.情势变更、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无限风险问题;

13.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造价问题;

14.已竣工项目,不验收、不结算问题;

15.地铁盾构机开挖,前期甲方管线挪移,赶工措施费问题;

16.交通局概算包干,护坡塌方问题。

(六)结算审计与财评

1.路桥公司,EPC,财政评审,材料费,信息价问题;

2.EPC,跨铁桥,超概,挂靠问题;

3.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结算如何调整问题;

4.招标文件约定施工过程核价问题;

5.招标控制价中没有赶工措施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业主原因需要施工单位进行赶工,赶工措施费如何计算比较合理?

6.EPC项目合同及范围外的结算原则问题;

7.当事人约定以行政审计、财政评审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按照约定处理问题;

8.行政审计、财政评审部门明确表示无法进行审计或者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出具审计结论,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准许问题;

9.在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结算协议确认了工程结算价款并已基本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国家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论或财政评审意见,不影响双方结算协议的效力问题;

10.中标合同与另行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不一致,如何处理?

11.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能否变更结算约定?

12.审计机构超越资质范围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13.政府审计结果是否影响双方当事人结算协议的履行?

14.审计机关对发包人的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对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约定的结算方式的影响?

15.合同约定以决算审核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的2023年河南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2023年河南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造价师身价大涨!一级造价师7万/月、二级造价师5万/月!,审核结果能否作为结算的依据?如果已经按照造价咨询机构的结论,全部支付完了工程款项,审计机关时候又提出审减的意见,这种要怎么处理?是要把钱追回来么?如果追不回来了,经办人员要被追责么?

第三部分:招标采购管理实务与法律风险防范

(一)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服务招标采购实务操作与案例分析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判定及其招标方案的策划;

2.招标方式选择的条件与标准;

3.采购需求及其在招标采购中的重要性;

4.资格审查及案例分析;

5.开标、评标、中标操作实务与案例分析;

6.工程总承包实务操作及案例分析。

(二)招标采购关键程序、痛点问题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

1.招标流程策划与强化资格审查存在的问题探讨;

2.招标文件通用性、独特性编制内容、法律要求及案例分享;

3.评标办法选择、评定分离的法律要求与其他难点问题解析;

4.招标采购异议、质疑、投诉等争议的解决策略和案例分析;

5.合同规划、签订、履行、变更、验收、信用评价等解决方案;

6.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流程分析及操作实务。

主讲专家

拟邀请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行业协会及参与新标准编写的有关专家现场授课,结合经典案例分析,并进行互动交流和现场答疑。

参加人员

各政府建设项目管理、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交易、投资项目评审等相关人员;各单位从事招标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开发、合同管理、造价、财务审计、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法律等相关人员;建筑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设计、房地产等公司相关人员。

时间地点

2023年09月15日-19日(15日全天报到)长沙

2023年09月21日-25日(21日全天报到)郑州

2023年09月22日-26日(22日全天报到)南京

2023年10月25日-29日(25日全天报到)长沙

2023年11月22日-26日(22日全天报到)广州

2023年12月20日-24日(20日全天报到)杭州

2024年01月17日-21日(17日全天报到)西安

线下培训费用

A:3600元/人(含培训、资料、课件、场地、中餐、专家交流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B:5600元/人(含证书、培训、资料、课件、场地、中餐、专家交流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结束后颁发《造价经理》、《项目经理》、《采购经理》或《招标经理》证书。证书申报材料(电子版):2寸白底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书全国认可通用,网上可查询。

注:组织其他单位或同一单位报名参加6人以上可减免1人培训费用(不含证书)。

线上培训费用

A:1500元/人(含培训、电子课件、资料、发票等费用)。

B:3500元/人(含证书、培训、电子课件、资料、发票等费用)。培训结束后颁发《造价经理》、《项目经理》、《采购经理》或《招标经理》证书。证书申报材料(电子版):2寸白底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书全国认可通用,网上可查询。

注:2天线上课程近17个小时,报名汇款后发送课程链接及课件,学员凭账号登录平台进行学习(可回放半年)。组织其他单位或同一单位报名参加6人以上可减免1人培训费用(不含证书)。

2023河南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

根据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河南一级造价师考试共有考全科、免二科、增报专业3个级别,报考人员须符合不同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方可报考。

温馨提示:2023年河南一级造价师报名时间为8月14日-24日。建议有意向报考人员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公布报考信息!

上述通知中涉及河南省2023年一级造价师报考条件的部分原文如下:

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参加增报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四)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为帮助大家快速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环球网校特提供“一级造价师报考资格查询”服务,点击蓝字即可使用!

编辑推荐:

点击查看>>2023年河南一级造价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点击查看>>2023年全国一级造价师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点击查看>>2023年全国一级造价师报名费用及缴费时间汇总

点击查看>>2023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核时间及方式汇总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3年河南省一级造价师报考条件已公布”,如有更新后的一级造价师考试信息2023河南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小编会及时整理发布!同时2023河南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2023年河南省一级造价师报考条件已公布,环球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一造考试真题、模拟试题、高频考点等资料,点击文末“免费下载”按钮即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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