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日前发布《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城际铁路雄安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城际铁路雄安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下称“两则公告”),其中明确了雄安高铁站的具体位置和建设工期——雄安站位于雄县城区东北部,距雄安新区起步区20公里,计划2018年12月1日开工,2020年3月31日竣工。
雄安站站房中部地下将预留地铁线
“两则公告”于10月30日发布,其中明确:北京至雄安新区城际铁路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雄安新区,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国铁路总公司58%、雄安新区42%。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城际铁路雄安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两则公告”,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城际铁路雄安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也就是雄安高铁站,位于雄县城区东北部,距雄安新区起步区20公里高铁监理工程师,京港台高铁、京雄城际、津雄城际三条线路将汇聚于此。房建总规模45.29万平米、雨棚10.97万平米;站场总规模为11台19线,其中京港台场规模为7台12线、津雄场规模为4台7线。
根据雄安新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高铁监理工程师,雄安高铁站位置定啦!计划今年12月1日开工,2020年3月31日建成!,雄安站站房中部地下预留地铁线引入条件。
雄安站下月开工 计划工期486天
“两则公告”明确,雄安高铁站计划工期486天,开工日期为2018年12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城际铁路雄安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范围内的京港台(京雄)城际(西侧匝道)、津雄城际、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地下空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及以上部分装修及机电设备安装预留预埋工程。
同时,“两则公告”特别指出: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10:30;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历。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文/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
关于南宁市兴宁区2015年昆仑大道沿线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报告
城区审计局:
接到贵局对南宁市兴宁区2015年昆仑大道沿线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南兴审报[2018]10号),针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单位和人员逐项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昆仑大道沿线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是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为2015年9月在昆仑关举行的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仪式,而在南宁市区前往昆仑关道路沿线——昆仑大道实施的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根据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2015昆仑大道沿线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包括昆仑大道沿线明显可视范围内的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的24个村坡共895户,经请示城区政府同意,由我局作为建设单位具体实施。项目建安工程估算投资约3580万元,改造资金由市财政与城区按3:7进行出资建设,即市级财政出资2506万元,城区配套1074万元。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方案设计费、工作经费等约90万元由城区自行负责。工程于2015年6月开工,分7个施工标段和2个监理标段实施,2015年8月完工,2015 年 9月陆续通过竣工验收。项目建安工程结算为3348.57万元(其中2标未完成最终结算,暂按合同价计)。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该工程为配合昆仑关的活动而对昆仑大道沿线明显可见村民房屋未进行外墙装饰装修房屋的外立面进行改造,未涉及建设用地,无新建建筑物,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仅对原有有碍观瞻的房屋进行外立面粉刷装饰。故我局参照南宁市风貌办历年的做法广西监理工程师培训证,关于南宁市兴宁区2015年昆仑大道沿线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存在问题,以当年的实施方案代立项,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和安全监督登记、工程施工许可等建设程序未做要求。经与发改部门沟通,补办立项手续须向城区政府申请,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后才能给予补办立项手续,鉴于申请、征求意见的过程繁琐且工程已结束,补办立项手续的实质意义不大。对此我局将引以为戒,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严格执行现行建设程序。
(二)未签定招标代理合同即开展招标工作问题
该工程下达任务的时间紧,政治任务重。而招标的流程时间长,在确定招标代理单位之后,我局就抢时间将施工任务委托由代理单位开展招投标工作。开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又将主要精力投入施工管理中,造成招标工作在前,合同签署在后。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招投标代理业务委托程序,与代理单位签订合同后,再按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
(三)未出具设计方案就已进行施工招标问题
该工程下达任务的时间紧任务重,在确定设计单位之后,我局就要求设计单位立即开展方案设计,以推进招投标工作。开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又将主要精力投入施工管理中,忽略了设计合同的签署工作,造成设计工作在前,合同签署在后。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设计委托程序,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后,再开展设计工作。
(四)5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同为一人问题
在工程实施整个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工程管理正常,未发现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同为一人。后期竣工验收资料的签署,管理人员核查资料也未发现该问题。说明我局在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上不够认真细致,未对项目参建单位人员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在行政监督管理和建设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缺失和不到位。今后我局将在签定合同及日常工程管理中将做到认真核实参建各方人员信息,确保参建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资格均按照投标中标的人员参与项目管理。为此,我局作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存在问题在兴宁区定点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加强对我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五)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无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监理1、2标已由该公司补发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1、2标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无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有广西住建厅颁发的《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根据《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暂行办法》,风貌改造工程可以由使用。(任命书、监理证、通报批评通知书详见后附件1)
(六)设计变更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昆仑大道沿线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均为既有房屋的外立面改造,各家各户现状做法不尽相同,无法像新建房屋做到统一标准,需按照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实施,由于量多面广,未及时办理设计变更。鉴于工程已结束,我局在今后类似的工程管理过程将切实严格变更程序,及时完善各种变更资料。
(七)无工程进度报表和施工、监理日志问题
对施工单位无进度报表和施工日志,我局已要求施工单位下一步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梳理资料,完善施工日志。今后我局将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现场管理工作。
(八)监理1标无月报表和现场监理日志问题
对监理单位无进度报表和监理日志,我局已要求监理单位下一步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及时梳理资料,完善监理日志。今后我局将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现场管理工作。
(九)部分审核结算价多计工程款.94元问题
1、已支付工程款的4、7标段。已通知4标广西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审计抽查到的7户,核减金额.21元;7标广西坤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审计抽查到的4户,核减金额.66元;予以退还。4、7标施工单位已将工程款如数退还城区财政国库 (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详见附件2)。4、7标未抽到的其它户的工程量,我局已向城区政府申请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场全覆盖墙体抹灰厚度检测,待城区政府审批后,由检测单位进场检测并出具检测数据,再由第三方审核单位依据检测数据重新出具工程竣工结算评审报告,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到时,我局再通知施工单位核退工程款。(附:《关于对兴宁区2015年昆仑大道沿线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抹灰厚度申请第三方检测的请示》(南兴建请〔2019〕14号)详见附件3)
2、未完全支付工程结算款的1、2、3、5、6标段,待城区政府审批后,由第三方检测单位进场检测并出具检测数据,再由第三方审核单位根据检测数据出具最终工程竣工结算评审报告,并报财政部门备案。我局根据最终审定金额进行结算款清算和支付各标段的结算余额。
(十)4标、5标、7标未组织竣工验收组联合验收问题
2015年9月 15日城区风貌办组织参建各方和城区风貌改造成员单位城区财政局、发科局、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及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兴宁分局等部门分组全部进行竣工验收,4标、5标、7标也已在当天的验收范围。由于标段多广西监理工程师培训证,邀请参加的成员单位无法派出更多人员逐段参与或参与验收而没及时签字,造成其它标段无邀请人员签字造成没有联合验收现象的情况。特别是4标、5标、7标在竣工验收之后,竣工验收记录表保管不善,未存入在材料内。我局工作人员经过几次全面查找,还是未能找到,仅找到当时的竣工验收通知书(详见附件4 )。今后我局在工程资料管理方面要落实到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整理、保管。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问题
该工程为配合昆仑关的活动而对昆仑大道沿线明显可见村民房屋未进行外墙装饰装修房屋的外立面进行改造,未涉及建设用地,无新建建筑物,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仅对现有房屋进行外立面粉刷装饰。工程不符合办理土地、规划、许可手续。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不符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今后,我局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努力完善相关手续,严格遵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
(十二)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该工程因2标段的施工资料存在问题,一直未符合工程结算资料要求,无法提交结算审核。我局已多次督促并已落实专人跟进。另对应审计抽查存在工程量偏差问题,我局已向城区政府申请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场检测,待政府同意和检测单位出具报告后,将以报告数据作为结算的依据,重新核对各标的结算数据,尽快完成工程各种费用的清算整理,完成最终竣工决算。
三、关于未通过随机摇号确定监理单位就已签署开工令并进场开展监理工作问题
为赶进度,也为完成“南宁市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任务。该工程项目于2015年6月15日开工建设,要求各标进场后先做一栋样板房,由城区和市领导确定效果后再全面铺开。至7月中,工程才全面铺开施工。监理单位是7月初随机摇号确定和签订合同,进场后再补签各标的开工令。今后,我局将严格建设程序,确定监理单位后,再开工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加强工程造价核算管理工作,严控工程建设成本。强化收尾工程管理,及时验收,促进工程决算。完善内控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内部工作效率,避免因自身机制不全、监管不严造成的违规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按规定办理各种资金往来和税费结算,避免出现财务风险。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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