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注意了!
外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佛山市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
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内,
到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进行备案!
为进一步规范佛山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促进佛山市房地产经纪市场健康发展,近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通知如下:
01
备案范围和提交资料范围
(一)备案条件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有至少1名以上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或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或2名以上(含2名)持有佛山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工作牌的中介从业人员。
(二)备案范围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产中介服务中心、中介所、中介服务部、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等房地产经纪机构;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其它单位和个人。
(三)提交资料范围
1.《佛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一份;
2.工商营业执照;
3.企业诚信手册打印页(含诚信档案编号);
4.固定服务场所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联系人身份证明材料;
6.房地产经纪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工作牌)、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02
加强对佛山市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备案管理
外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内佛山房地产经纪人,到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进行备案。备案依照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03
房地产经纪机构变更备案、注销备案管理
(一)变更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明所载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在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进行修改,并到机构所在区住建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提交资料如下:
1.佛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变更(续期)备案登记表;
2.新的营业执照;
3.核准变更通知书;
4.新的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佛山房地产经纪人,【注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佛山开展业务应及时备案,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其他材料请参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设立提交资料范围提供。
(二)注销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因注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办理注销备案并交回备案证书。对未按要求办理注销备案的,区住建部门应当直接注销其备案,收回备案证书或公告备案证书作废。区住建部门根据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的注册地址和联系电话无法与机构取得联系,应当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处理,记入备案机构警示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房地产经纪机构注销备案后,其下设的分支机构同时被注销备案,其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同时被解除从业。
04
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资料要求
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在正常经营期间,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以下有效证件及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佛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正本原件。
(二)涉及本机构备案业务类型的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业务流程,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本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有关文件,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交易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三)本机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照片、姓名,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佛山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工作牌复印件。
(四)本机构有效投诉电话,区住建、物价、市场监管、房协等部门投诉电话。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从事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的,应当公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标准按照新建商品房售楼现场信息公示有关规定执行。
05
有关要求
(一)加快完善房地产经纪备案管理
房地产经纪备案的条件和需提交的资料全市统一。各区住建部门要及时公布全市统一的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办理流程、需提交的资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通过经营场所检查、业务档案抽查、举报投诉处理等方式,加强对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未按期办理备案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已备案经纪机构信息不完善的,及时督促完善备案信息。
(二)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监管
1.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代理销售商品住房的,应当委托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未经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在项目销售现场以任何名义从事商品房销售。违反上述规定的,住建部门将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诚信扣分。
2.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接商品房销售项目后,应及时在诚信系统中进行项目登记与业绩申报,并上传委托书等有关资料。违反上述规定的,住建部门将依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诚信扣分。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公开曝光不备案即执业的行为
各区住建部门要主动会同发改、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定期交换经纪机构工商登记和备案信息。落实房地产中介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于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公开曝光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要及时纠正和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有效遏制房地产经纪行业乱象,不断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佛山市住建局将对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佛山市行政审批标准管理系统中,房地产经纪备案事项办事指南有关内容进行同步调整。各区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向佛山市住建局反映。
提醒
* “佛山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工作牌”可浏览“佛山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信息平台”(网址)进行了解;
* 办理“佛山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工作牌”请在平台进行注册和个人信息录入,并到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百花广场28楼)完成相关手续。
房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作用:“签合同必备”“开通网签、二手房视频直播平台和网络端口必备”“任职及落户加分必备”
房产经纪人证书的作用
成立房地产经纪公司必备: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公司注册经营备案必须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登记证书以及房地产经纪人证。
签合同必备: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具有了证书才具备了在合同上签名的权利。
开通网签、二手房视频直播平台和网络端口必备:通过存量房交易平台进行购房资格核验,房源核验和网上签约;另外房产公司做变更、房产公司开通流量视频直播平台和开通网络端口都是需要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证书才能进行。
任职及落户加分必备: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可以聘任为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可以聘任为经济师(中级职称);以及现在很多城市可以根据职称申请工作居住证和居住证加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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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介绍
国家设立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面向全社会提供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能力水平评价服务,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建设部负责编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试教材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组织或授权组织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房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的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与规范;
秉承诚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恪守职业道德。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
具有房地产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应的专业技能(相关职称是指建筑类、财经类及法律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申请房地产经纪资格之前连续三年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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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纪人考试的报名条件
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
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广州房地产经纪人证,房产经纪人证书有什么用?,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凡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房产经济人的前途
做房产经纪人是挺有前途的,因为做这行可以收入不错。因为放的经纪人主要是吃提成,只要自己肯跑,然后业务不断。每月的收入是非常可观的。而且做的好的话广州房地产经纪人证,还可以向主管方向晋升。下面的业务提成,你也会得到分红。做房产经纪人是挺有前途的,只要自己踏实肯干。一定会有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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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了,新的启程又开始了,报考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们注意了,由于今年是特殊的一年开始,我们来看一看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考试报名时间以及它的考试科目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