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二级工程造价师考试,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年度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命题。1、涉及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报名的报考人员:0851-2、涉及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报名的报考人员:0851-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

2023年度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命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可免费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请报考人员自行选购。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2023二级工程造价师考试,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试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序号考区技术咨询单位名称咨询电话 贵阳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0851-安顺安顺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0851-遵义遵义市人事考试院0851-毕节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科0857-铜仁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0856-黔南州黔南州人事考试中心0854-黔东南州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0855-黔西南州黔西南州人事考试中心0859-六盘水六盘水市人事考试院0858-

(二)报考专业咨询电话

1、涉及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报名的报考人员:0851-

2、涉及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报名的报考人员:0851-

3、涉及水利工程专业报名的报考人员:0851-、

附件:1.工程管理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

2023二级工程造价师考试

2.工程造价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

工程管理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

情况统计表

(截至2021年5月,按首次通过评估时间排序)

序号学校本科合格有效期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重庆大学2019。5-2025。52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5-2025。5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9。5-2025。54清华大学2019。5-2025。55同济大学2019。5-2025。56东南大学2019。5-2025。57天津大学2016。5-2022。58南京工业大学2016。5-2022。59广州大学2018。5-2024。510东北财经大学2018。5-2024。511华中科技大学2020。5-2026。512河海大学2020。5-2026。513华侨大学2020。5-2026。514深圳大学2020。5-2026。515苏州科技大学2020。5-2026。516中南大学2016。5-2022。517湖南大学2016。5-2022。518沈阳建筑大学2017。5-2023。519北京建筑大学2018。5-2024。520山东建筑大学2018。5-2024。521安徽建筑大学2018。5-2024。522武汉理工大学2019。5-2025。523北京交通大学2019。5-2025。52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9。5-2025。525天津城建大学2019。

5-2025。526吉林建筑大学2019。5-2025。527兰州交通大学2020。5-2026。528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有效期至2020。529中国矿业大学2016。5-2022。530西南交通大学2016。5-2022。53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7。5-2023。532三峡大学2017。5-2023。533长沙理工大学2017。5-2023。534大连理工大学2019。5-2025。535西南科技大学2019。5-2025。536陆军工程大学2020。5-2026。537广东工业大学2020。5-2026。538兰州理工大学2020。5-2026。539重庆科技学院2020。5-2026。540扬州大学2020。5-2026。541河南城建学院2020。5-2024。542福建工程学院2020。5-2026。543南京林业大学2020。5-2026。544东北林业大学有效期至2021。545西安理工大学2021。5-2027。546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有效期至2021。547徐州工程学院2021。5-2027。548昆明理工大学2018。5-2022。549嘉兴学院2018。5-2022。

550石家庄铁道大学2018。5-2022。551长春工程学院2018。5-2022。552广西科技大学2018。5-2022。553西安科技大学2019。5-2023。554河南理工大学2019。5-2023。555河南工业大学2020。5-2024。556武汉科技大学2020。5-2024。557重庆交通大学2020。5-2024。558江苏科技大学2021。5-2025。559南通大学2021。5-2025。560北方工业大学2021。5-2025。561河北工业大学2021。5-2025。562重庆文理学院2021。5-2025。5注:源自《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2号)

附件2

工程造价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 情况统计表(截至2021年5月2023二级工程造价师考试,按首次通过评估时间排序)序号学校本科合格有效期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重庆大学2020.5-2024.52沈阳建筑大学2020.5-2024.53江西理工大学2020.5-2024.54福建工程学院2021.5-2025.55天津理工大学2021.5-2025.5注:源自《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2号)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资料持续更新中一级造价师证报考科目,好消息!北京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证书竟然可以。。。,新关注的同学请在历史消息里查看

为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确定了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文中提到一级造价师证报考科目,18年及以前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的人员,可聘工程师或经济师,18年以后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的人员,可聘工程师,18年以后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的人员,可聘助理工程师。

通知原文:

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19〕8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现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本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各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指导用人单位和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对应工作,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4日

部分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一级造价师证报考科目

除了北京,安徽、四川、福建、黑龙江、上海、重庆、浙江、海南、陕西、江苏、河南等省份已经明确了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人员可以直聘为工程师,并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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