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PAGE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校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docx 9页VIP,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第三十四条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第三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第五章安全教育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第四十条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第四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第四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第四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第四十六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第六章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第四十七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五十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第五十二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第五十四条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第七章安全事故处理第五十五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第五十六条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校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第五十七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第五十八条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第五十九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奖励与责任第六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第六十一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二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第六十三条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四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第九章附则第六十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劳动的安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家长对学校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校园安全的建议书
校园安全的建议书范文5篇
在现实社会中,用到建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使用正确的写作思路书写建议书会更加事半功倍。大家知道建议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校园安全的建议书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园安全的建议书 篇1
尊敬的领导:
安全卫生工作历来被人们所重视,尤其是学校安全卫生更是被人们所关注!作为学校,我们肩负着千钧重担,如何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配合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让学校满意,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更让社会满意,所以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各校长要亲自担任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把安全工作看作是一件政治任务来抓,认识到安全工作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树立“安全至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对安全工作要小题大做、捕风捉影,保持对安全工作的高度敏感性。
2、完善学校各类安全工作责任书。安全工作责任书包括:《班主任安全工作责任书》、《交通安全责任状》等。
二、“防”字当头,多与班主任沟通,及时纠正偏差,防患未然 有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学校安全工作牵涉到学校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1、与班主任多沟通。学校安全工作说到底还要各班主任密切配合才能见成效的,如果没有他们的配合,你就是“三头六臂”也于事无补。所以,为将学生中的安全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或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问题,只有多与班主任沟通,才能及时的纠正工作中的失误。
2、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新各项安全设备设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总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做到长期的警钟长鸣,这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并做好这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
校园安全的建议书 篇2
校园安全问题一直以来是校园工作的重中之重。校园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随着大学生活动、交流、学习的领域越来越广阔,大学校园作为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战场,校园环境变得越来越好,然而众多高校的安全形势却是不容乐观,大学生的校园生活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近年来,由于高校人群密聚,人流量大,学生钱物被盗时有发生。从整体来看,有80%以上的失窃案发生在学生宿舍、教室、餐厅、图书馆、体育场所,此类案件侦破率较低。虽然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但是因为涉世较晚,社会经验尚且不足,安全防范意识普遍缺乏,这使得社会上的很多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将目光放在了大学校园,甚至有些盗窃团伙将高校作为主要的犯罪地点。如何让当今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安全防范意识,如何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当前亟需认真思考与解决的问题。
一、 基本情况
当今大学生作为消费的主流群体,持有各种高端设备、数码产品等的学生比比皆是,但与此同时,青年学生的安全意识仍存在很大的问题。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及校园管理模式的陈旧性, 服务人员的大量增加使得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变得异常复杂,现今大学校园基本都实行开放式管理,这些致使高校校园盗窃事件的发生具有了相当的普遍性。
据统计,大学生盗窃犯罪案件逐年递增,所占比例居于同期各类案件之首,给高校造成的损失和带来的负面影响愈来愈重。通过开展对大学生遭窃事件的调查发现,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同学自己或认识的人曾经历过被偷盗的情况。此外,经过对监控室和校保卫处老师的询问后,我们得知我校盗窃事件也频繁发生。最近的一个案件就发生在几周前,我校某学生在上体育课时被盗走价值千元的手机。经老师提醒后,迅速赶往校内监控室调监控,从监控中得知,案发地点附近有一摄像头,但由于角度问题无法拍摄到案发现场。虽经过多番调查,但最终只能得到盗窃者的模糊影像并得知此乃一惯犯的结果。
维护校园安全需要学生、教师、管理者三方面共同努力。提高校园安全系数,增强校园安全感,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成为每一所大学面临的严峻问题。
二、 主要问题
1. 学生防盗意识不足,法制观念淡薄
当今大学生普遍缺乏社会生活经验,为人处世较为单纯,对于潜在的危险缺少预判和辨别的能力。做事麻痹大意,时常不按规定保管公、私财物,随意放置贵重物品,使犯罪分子作案易于得手。社交需求强烈却遇事欠思考,据保卫处老师所说,很多学生维权意识差,特别是女生,在遭遇偷窃事件不出声,也不积极主动向学校或者公安机关报案,反而采取“自认倒霉”的消极态度,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和侥幸心理。
2. 监控系统不完善
以我校为例,在询问遭窃同学的具体情况后,我们得知,学校的监控系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1) 摄像监控覆盖率不足
学校的监控设备在户外的覆盖率远不及室内,比如在人流较为密集的操场,只有少数摄像头可以有效拍摄到操场实景,且相邻监控设备之间距离过远,造成某些方位的景象过于模糊。
2) 设备无法正常工作时未能及时修复和调整
个别地方的监控设备损坏致使无法使用,还有部分因角度调试的不准确导致摄像不能拍摄到正常的人流过往处。未能及时修复和调整角度的情况使得这些监控设备仅仅做了摆设,毫无用处。
3) 监控设备质量有待提高
学校的监控设备多为普通摄像头,夜视型红外半球系列摄像头只有少数,这导致夜间发生的犯罪事件无法调用监控。此外,少数的监控设备是实时监控,没有将监控的图像内容储存起来,作为档案资料使用,给侦破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二. 师生安全意识教育滞后
少数地方、部门和学校对校园安全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侥幸心理和懈怠思想,对学校安全工作复杂性、重要性和长期性缺乏足够的清醒认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各项安全教育缺乏足够的渗透性和普遍性。据网上数据查询得知,尽管学生大多认可学校安装摄像头这一措施,但学生对安装摄像头具体影响概念模糊。在一项“摄像头的安装对你工作学习有无影响”问题的数据分析中显示,有55.71%的学生认为“没有影响”,有35.71%认为“有影响,但不大”,而认为“有重大影响”的只有8.57%。而在“是消极影响还是积极影响大”的问题中,30.7%的学生选择了“消极影响”,22.14%的选择了“积极影响”。数据上的矛盾表明了学生对摄像头产生的影响并不明确,在后期的调查数据中还发现,学生虽然一定程度上理解学校安装摄像头,但更希望将这笔经费用于改善基础生活设施。
三、 几点建议
1. 加强校内巡逻以及宿舍楼进出情况的监督
因为涉及个人生活隐私的问题,宿舍楼并不会设置较多的监控设备,主要在于组团大门区域,因此宿舍楼区域的安全问题更应受到重视。除监控外,主要的安全管理设施就是刷门卡的机器,但由于学生的不自觉性,很多时候就如同虚设。所以宿舍楼的管理人员应严格把控这一规章制度,将防范未然做到极致。此外,保卫处的巡逻人员应加强校内巡逻力度,扩大巡逻范围家长对学校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校园安全的建议书,多关注一些较为偏僻却最容易发生不法案件的地方。
2. 提升安全工作质量,建立健全的’安全信息网络
学校应该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地毯式排查和立体化整治。针对学校各处重点领域定期查缺补漏,有效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检查,对于有问题的地方,无论大小都应及时的做出整治。加强监控力度,积极调动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力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准确地汇集各处的安全动态,确保各类校园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能在第一时间传达至相关部门,不在某一处造成断层。同时,可以建立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将学生安全信息员建立在每个班级、每个寝室,从而得到及时的疏导与解决。学校也应提高各方面设备的质量,合理增加监控设备,将资金用在该用的地方,彻底堵塞一切安全漏洞,使全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3. 广泛宣传,从根本上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进一步加大教育力度,学校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知识进行系统培训;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的常识和技能,同时也让教师在常规教育教学中渗透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譬如可以建立法制教育基地或者法制教育教研室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要注意的是,安全教育活动绝不能流于表面,切勿大而空泛,譬如应该让学生了解大学盗窃案件的主要形式和犯案的重点部位,盗窃者目标和时间上的选择性,盗窃的动机和基本的防盗防骗措施,再学习遇此类情况该如何处理,用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从根本上发现问题,继而解决问题。
校园安全的建议书 篇3
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同学们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顺利地完成学业;也关系到我们的老师能否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因此,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安全无小事,事事讲安全”。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建议:
注意校内安全
要注意课间文明游戏,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奔跑、戏,不在梯口玩耍;上体育课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运动时要遵照老师的要求,不剧烈碰撞,不违规运动,防止运动器材伤人;不乱动教室内的电源插座,不要用湿布擦电器开关,信息课上要按规定程序操作电脑。
注意交通安全
现在的交通发展比较快,马路上车辆来来往往非常多,提醒我们的同学们在上放学途要中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还要做好宣传工作,提醒爸爸妈妈注意交通安全。学校提倡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1)不在马路上踢球;
(2)不在马路中间行走,要走人行道;
(3)过马路不得翻越栏杆和隔离栏,注意来往车辆;
(4)在十字路口,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5)不足年岁不骑车上街、骑车不带人、不在公路上骑飞车、不扒车、不拦截撞打车辆;
(6)乘车时不向窗外招手探头、乘车须抓紧扶手、车上拥挤时注意锐利物品、车停稳后再下车。
注意活动安全
周末期间活动要注意安全。特别是父母不在的时候,活动要远离建筑工地、道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到坑、池、塘、沟、河流、施工重地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防止意外伤害。不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禁止活动的场所。出门一定要告知父母长辈知道,告诉他们你和谁在什么地方玩,要注意时间,不要太晚到家,以免父母担心。
注意饮食安全
同学们购买食品要看清楚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地址,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在校门外和街头流动摊点购买零食,防止误食不卫生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物中毒。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
同学们受到意外伤害,很多是没有想到潜在的危险、没有自我保护意识造成的。我们只要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就能有效地避免和预防意外伤害。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再街上逗留,不与陌生人交往,不能接受陌生人馈赠礼物,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或110得到帮助。
注意家庭安全
同学们还应在家长指导下学会正确使用家用电器、煤气灶、卫生浴具等,学习安全用电、用火知识,并养成“人走断电”等好习惯,切勿麻痹大意,各类电器及设备发生故障时切勿擅动。同学们还要注意防盗用水安全,如果出门要检查水电煤气的开关,并锁好家门。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让我们共同祝愿,祝愿我们每天平平安安高高兴兴,祝愿我们的.校园真正成为师生安全的港湾,和谐的家园!学习的乐园!
校园安全的建议书 篇4
敬爱的校长:
我是xx班的一名学生。在六年的学习、生活中,学校、老师给了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教育,使我们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孩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毕业生。如今,我们就要离开学校了,离开那里的一切。我真有点舍不得。
现在,我们的学校发展得很好,电脑室、自然室、语音室应有尽有,成为了设施完备的学校,老师也是经过精挑细选才进来的,所以,大家在这里学习得也很轻松、愉快。但是,作为学校和老师,工作都不会十全十美的。因此,我在这儿给学校提几项建议:
1、多派一些人手管理楼梯口,特别是在升旗、做操上下楼时,维持秩序,不让楼道拥挤、造成堵塞。如果可以的话,把大家上下楼的时间错开,让楼上的先下,下完以后,楼下的再走。这样,楼道就会宽松许多,不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2、上英语课、美术课到语音室、美术室去上,不要让他们空着不用。早日把电脑安装在教室里,使我们上课的时候老师可以更加生动、形象地把有关资料展示出来。
3、恢复“生活实践周”活动,让同学们学会自理生活,和其他人友好相处。还可以带大家去军训,让我们体会其中的困难,还可以锻炼身体,磨练意志。
4、将图书馆开放,想借书的同学可以办理“借书卡”,在图书馆里可增派几名管理员,检查监督读书情况,还可以在同学们中调查一下大家喜欢哪种书,再去买一些回来,这样既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又培养了我们爱书、护书及遵纪守法的意识,真是一举两得啊!
5。在体育课上多开设一些课程,比如踢足球、打篮球、打乒乓球等,这样可以让我们多掌握一些技巧,再加上长期锻炼,我们的身体会更加好的。
敬爱的校长,为了让我们更好的成长、生活,请您接受我提的建议吧!
校园安全的建议书 篇5
亲爱的同学们: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近年来,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亡人数触目惊心,“车祸猛于虎”,也许一次交通事故就会造成终生遗憾。拥有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是人人梦寐以求的,但是畅通交通,必须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首先我们要学会走路。瞧家长对学校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有人在说了,谁不会走路?可是最近就有不少人因为不会走路而被开罚单呢!你们千万要记住,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行走,不在马路上追逐嬉戏,不贪图方便而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栏。不随意横穿马路,过街时要走斑马线,看清交通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做到文明走路。
骑自车的.同学更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抄近逆行闯快车道 ,不能在快车道上与机动车抢行,不能骑车带人,不能在人行道上骑车,以免撞伤别人,更不能双手离车把耍车技!可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呀!第三,我们要学会乘车,在乘车时应井然有序,依次排队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上后下,前门上,后门下,不能将果皮纸屑丢出窗外,不能将头和手伸出窗外, 畅通文明靠大家。同学们,让我们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远离危险,牢记“三会”: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做一名遵守交通法规的合格小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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