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2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相关各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实施办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指南(试行)》《关于启动2022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建院【2022】11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作为省建设厅认定的培训机构,拟启动2022年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科目设置
(一)考试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同时男性不超过60周岁城建八大员,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由所在的企业(仅限嘉兴地区企业)统一报名参加考试。
1.施工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 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非土建类中职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根据住建部人事司《关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测试的有关说明》,适当调整浙江省建设类职业院校(或设有土建类专业的综合类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条件如下(须同时满足以下1、2、3条):
1.土建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
2.经过相应岗位实训或在建筑施工相关企业参加过相应岗位顶岗实习,且成绩合格。
3.个人自愿参加培训测试(可由院校集体代报相关岗位职业培训)。
以上应届毕业生参加培训测试合格的,由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见习培训合格证,在其从事建筑施工现场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且在次年完成32学时继续教育后,可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将见习培训合格证更新为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
条件中的“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确定按照JGJ/T250—2011中“各职业岗位的土建类专业、相关专业对应表”执行(附件1)。
严禁将非本企业人员放在本企业内上报。中心有权对报名数据有异常的进行现场核查。可核查人员社保,对于社保缴纳在其他单位的应视为非本企业人员;若社保由个人缴纳的,可核查其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城建八大员,关于启动2022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若也无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的,则由企业提供本企业人员的证明材料,否则应视为非本企业人员。
(二)考试形式及合格标准:
本次考试形式是采用集中在网上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学什么技能好,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要求
(一)报名时间:3-12月(具体报名时间详见每月通知),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报考条件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流程:企业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报名系统()
按系统的要求注册后报名,上传学员的报名所需要的报名材料。相关材料包括培训报名表(附件3)、岗位工作年限证明(附件4)、学历证书等扫描件,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压缩包内附件5照片要求:近期白底1寸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80kb,照片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t(例如:)。学员照片将直接作为考试及证书发放的照片。如果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导致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选择嘉兴城建培训机构。报名系统使用方法参照附件《省报名平台操作说明(企业)》。
(三)审核:报名成功的学员,我中心会依据报名条件和专业对照表对报名学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及照片认真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三、收费及收费注意事项
(一)企业新报名目前中心采用线上培训,线上培训费用每人216元。按省里文件的要求每人每个岗位在同一个培训点只需培训一次。
(二)补考费用每人60元,无需重新培训。
报名成功后,在浙江省报名平台生成订单上传缴款凭证。缴费凭证,若缴费单位与报名企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接受;提交下属分公司缴费凭证的,可予以接受。机构开具的发票必须与缴费单位一致。不接受个人名义缴费或由其他单位、个人代缴(缴费时一定要备注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三)退款申请:未进行学习的学员可申请全额退费。
四、培训时间及方法
缴费成功后中心会统一开通线上培训学习,培训方法:学员登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网络平台(网址:)在线学习。培训时间24个学时。学习时需进行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手段考勤。发现缺勤未达到规定培训学时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事项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为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
(二)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教材: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学员可向书店或网上自行购买,目录清单详见(附件6)。
备注:报名时间截止后,省考试平台继续上报的学员转入下一期培训。
(四)证书管理
证书为电子证书,培训合格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打印证书。
八大员证是,最新“八大员”证书培训/延期/继续教育政策出台!福建率先发文
来源:福建省住建厅、住建部官网,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
10月21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推进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1、确定试点培训机构:各地市遴选、确定各自试点培训机构名单,在10月31日前上报省厅,由省厅统一向社会发布,供有需求的企业和人员自主选择。
附:住建部公布的首批名单
2、证书延期:
因政策原因造成证书过期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后予以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此期间可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中继续使用)。逾期未完成将自动注销。
3、谁培训、谁负责:
采取集中面授、网络教育等方式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每个专业岗位培训不少于40学时。
4、继续教育:
取得培训合格证后的从业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
“八大员”改革历程
2018年12月14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停止“八大员”统一考核和发放工作。
该文件一出,一时间,引起众多建筑人和社会热论,一度曾让舆论认为“八大员”将退出建筑舞台,但最终“八大员”以另一种形式重新回归施工现场。
2019年1月19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八大员”做出新的考核与证书颁发机制。
2019年6月28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推动新的“八大员”职业培训工作。通知提出电子证书全国通用、全国联网。
“八大员”改革对建筑行业的意义
“八大员”在建设工程中是一个很重要的特殊群体。首先他们人数众多,此前一直是建企资质审核过程中较为繁琐的一环;其次,“八大员”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技术和管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责任重大,他们的技术水平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着直接、重要的影响。
总之,新的“八大员”考核八大员证是,对过往“重资质轻管理”的弊端有所改进,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作出了制度保障。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建筑之乡”县住建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试点培训机构。符合有关要求(附件1)的培训机构可向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试点并提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附件2)。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经实地调研考察、遴选的方式,确定本地区试点培训机构名单,并于10月31日前将试点培训机构名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上报省厅,由省厅统一向社会发布,供有需求的企业和人员自主选择。
二、统一培训标准。按照“谁培训、谁负责”原则,培训机构应依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参考《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采取集中面授、网络教育等方式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每个专业岗位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完成相应培训后,须通过“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统一抽取试卷组织进行测试,对测试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测试场所应满足计算机考试的配备和考务监管要求。
三、落实继续教育。取得培训合格证后的从业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学习。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库和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学的课程计入学时。鼓励培训机构探索高效实用的教学模式,推行网络教育培训,或组织在项目现场教学,确保培训质量。
四、优化培训服务。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要尽快完善“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相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服务功能,做好与住建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充分利用系统平台,为企业、培训机构和参训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各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培训报名、培训收费、测试、证书发放和继续教育确认等环节八大员证是,最新“八大员”证书培训/延期/继续教育政策出台!福建率先发文,统一通过“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办理,实行全过程无纸化服务和管理,并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要求为培训测试合格人员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书,供培训机构或培训测试合格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或查询。
五、做好原证书衔接。对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到期时,按要求通过继续教育的,予以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电子)。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因《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政策原因造成证书过期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后予以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逾期未完成继续教育或未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自动注销。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则上由原承办培训考核机构或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统一换发。
六、加强监督管理。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受省厅委托,负责具体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加强培训质量管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申请培训机构审核把关,加强培训过程监督指导,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对问题突出的培训机构要重点监督检查和甄别处理。对在培训、测试环节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要予以通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清出培训机构名单,积极营造良好的行业职业教育培训生态环境。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有关要求
2.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
3.《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
4.《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
5.《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号)
(附件3、4、5,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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