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应用指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第六册 智能工程2022 年 2 月版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应用指南 智能工程目录 编制概况 – 2 – 册说明 – 4 – 第一章 综合监控系统 – 5 – 第二章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 ) – 7 – 第三章 火灾报警系统(FAS ) – 8 – 第四章 乘客信息系统(PIS ) – 9 – 第五章 安全防范系统 – 10 – 第六章 不间断电源(UPS ) – 11 – 第七章 自动售检票系统(AFC ) – 12 – 第八章 综合布线与接地装置 – 13 – ‐1‐ 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应用指南 智能工程编制概况一、总体变化(一)表现形式变化:2012 定额包含分部分项工程与智能工程(FAS 、BAS 、AFC 、综合监控等)各系 统调试、系统联调联试、系统试运行等项目的人材机消耗量和与之配套的基价以及相 关的费用标准,而 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只包含分部分项工程的人材机消耗量,不含 基价、智能工程各系统调试、系统联调联试、系统试运行以及费用标准等内容。
(二)主要内容变化:2021 消耗量本标准将子系统调试(测试)工作内容与相应的消耗量和并入相应的 设备安装子目中,子系统调试(测试)不再单独设立子目。二、计价规则变化(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变化1.人工费: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采用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 类对应不同项目内容,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依据《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 发布的 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人工工日市场价格信息,合理确定人工工日单价。2.材料费: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的材料消耗量中不包含柴油、水、电,其中柴油 计入机械台班价格中,水、电计入的工程水电费(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费)中;其他 材料费以材料费为基数(不含消耗量带括号的材料)乘以相应比例计算。3.机械费: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以燃油为动力的机械台班价格中包含燃油费;以 电为动力的机械台班价格中不含电费,该项费用计入工程水电费(不可精确计量的措 施费)中;机械费中的其他机具费以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比例计算。(二)措施项目变化1.措施项目在原 2012 预算定额的基础上,增加了脚手架费、工程水电费、冬雨季 施工增加费、综合监控系统调试、BAS系统调试、FAS系统调试、自动售检票系统 调试和现场管理费。
(1)工程水电费包括现场施工、办公和生活等消耗的全部水费、电费,含安全 文明施工、夜间施工以及施工机械等消耗的水电费。‐2‐ 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应用指南 智能工程(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包括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 雪,人工及施工机械降效等费用。(3 )现场管理费指施工企业项目部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包括现场管 理及服务人员工资、现场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工 程质量检测配合费、财产保险费和其他等,不包括临时设施费。2. 智能工程各系统调试费、脚手架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水电费、现场 管理费等,应依据措施项目方案自主测算确定,其中智能工程各系统调试费、脚手架 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水电费、现场管理费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不应低于 《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发布的相应费用指标的中间值;安全文明施工费 应依据措施项目方案自主测算确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不应低于《关于印发配套 2021 年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 〕 404 号)的规定计算的费用;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应按《关于印发配套 2021 年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 〕404 号)的规定计算。
3.措施项目均应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三)费用项目变化1.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将企业管理费中的现场管理费拆分出来,列入不可精确计 量的措施费用,企业管理费中不再包含现场管理费。2.企业管理费、利润应依据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措施方案等自主测算,参考 《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发布的费用指标合理确定;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 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率不得低于《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发布的费用指 标中间值。3.规费作为综合单价的费用组成,按现行《关于印发配套 2021 年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 ﹞404 号)的规定计取。‐3‐ 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应用指南 智能工程册说明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六册“智能工程”(以下简称“本标准” ) 包括: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乘客信息系统、安全防 范系统、不间断电源、自动售检票系统、综合布线与接地装置共 8 章 561 个子目。二、车辆基地内火灾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 准”相应子目。三、智能与控制系统按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站、地面站及高架站综合编制。
四、本标准各系统的电缆及电源线敷设、电缆桥架安装、电线槽安装、电线管敷 设、电缆沟工程、电线保护管敷设等工程项目,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标准”第 五册供电工程相关子目。五、本标准各种钢管、塑料管敷设、光(电)缆和电线的敷设以及设备安装操作 高度均按 5m 以内编制;超过5m 的,其人工工日应乘以下表系数;超过 12m 的,应 按实际方案计算。操作高度8m 以内12 m以内超高系数1.101.15六、零星拆除工程按本册相应安装项目的人工和机械的消耗量乘以 0.7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2021,其拆除 运输费用另行计算。七、本标准中凡是材料消耗量带“( )” 的,均不作为其他材料费的计算基数。‐4‐ 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应用指南 智能工程第一章 综合监控系统一、概述 本章包括中央监控中心(OCC )设备安装工程,车站和车辆基地综合监控设备安装工 程 2 节共 73 个子目。二、项目主要变化1、取消交换机系统功能调试(2 个子网以下、每增加 1 个子网)、大屏控制主机 (调试、系统调试)、智能配电柜调试、数据通道测试、车站级综合监控系统与各子 系统调试(脉冲量、模拟量、数字量)、控制中心级综合监控系统与各子系统调试(脉 冲量、模拟量、数字量)、控制中心与车站级综合监控系统调试(脉冲量、模拟量、 数字量)、联调联试、试运行等子目。
2 、网络服务器(10 用户以下、25 用户以下、50 用户以下、每增加 4 用户)合并 为服务器安装,不再区分用户数量。 原因:服务器安装消耗量与用户数量关系不大。3、中央操作员站(PC-64 位机、双 PC-64 位机、PC-34/64 位多用户系统)、网管 工作站(PC-64 位机、双 PC-64 位机、PC-34/64 位多用户系统)合并为工作站、工作 台安装,不再区分型号。 原因:服务器安装消耗量与型号关系不大。4 、取消2012 定额计算机软件安装、调试章节。25、LED 显示屏计量单位由“ 台”改为“m ” 。 原因:LED 显示屏不同型号尺寸区别很大,用“㎡”计量相对方便。6、取消拼接控制器(10 屏以下)子目。增加显示装置底座安装子目。7、取消大屏控制主机(1.6m 以内、2.00m 以内、1.2m 以内组合式),改为大屏控 制主机安装,不再区分型号。 原因:大屏控制主机安装消耗量与型号关系不大。8、增加防火墙设备安装子目。 原因:防火墙设备应用越来越普遍。‐5‐ 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应用指南 智能工程9、取消 IBP盘面、柜体、工作台安装子 目,改为紧急后备盘(IBP )安装(20 个以内、50 个以内、80 个以内、每增加 10 个)。
原因:IBP 盘操作单元数量影响安装尺寸、安装规模,所以以操作单元数量来区分。三、工程量计算规则1、中央监控中心(OCC )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2 、LED显示屏、显示墙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面积计算。3、车站、车辆基地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4 、紧急后备盘(IBP )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四、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1、显示屏显示墙设备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的。2 、本章不包括接地、线缆敷设子目,可执行其他章有关子目。3 、本章中柜体安装子目中落地式安装设备均未包括设备基础槽钢安装,设备基 础槽钢安装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五册供电工程相关子目。‐6‐ 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应用指南 智能工程第二章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 )一、概述 本章包括中央监控系统与系统电源,控制网络通信设备,控制器安装,监控台安装, 箱柜安装,传感器安装,变送器安装,液位计安装、流量计安装,阀门及电动执行机 构安装,接点接线 10 节共 74 个子目。二、项目主要变化1、取消 2012 定额中数据管理软件系统调试,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软件功能测试(24 点以内考什么证赚钱多,40 点以内,60 点以内),系统联调联试,及BAS 系统调试(500 点以内,1000 点以内,2000 点以内,3500 点以内,5000 点以内,每增 100 点)等定额,其费用部 分采用系统调试指标取系统调试配合费用。
2 、取消吊架子目。三、工程量计算规则1、中央监控系统与系统电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2 、控制网络通信设备、控制器、设备通信接口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安装与 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3、监控台、箱柜、传感器、变送器、液位计、流量计、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 装和接点接线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四、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1、本章不包括管线缆敷设及相关支架子目,可执行其他章有关子目。2 、本章中柜体安装子目中落地式安装设备均未包括基础槽钢安装;基础槽钢安 装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标准”第五册供电工程相关子目。‐7‐ 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应用指南 智能工程第三章 火灾报警系统(FAS )一、概述本章包括探测器安装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2021,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应用指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型探测器安装,报警控制器安装,联动控制器安装,报 警联动一体机安装,重复显示装置、远程控制装置,报警装置、按钮,气体灭火装置, 消防广播系统安装,消防通信设备、报警备用电源安装,模块(接口),模块箱安装, 手报箱安装,大空间高空灭火装置,其他装置 15 节共 110 个子目。二、项目主要变化1、点型探测器安装增加多线制点型探测器“多功能”开项。2 、取消官网测试、气灭火系统装置调试、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调试、消防装置调 试、消防装置调试、防火装置调试、FAS 系统与综合监控系统联调联试等。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1、点型探测器等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2 、线型探测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3、报警控制器安装,联动控制器安装,报警联动一体机安装,重复显示装置、 远程控制装置,报警装置、按钮,气体灭火装置,消防广播系统安装,消防通信设备、 报警备用电源安装,模块(接口),模块箱安装,手报箱安装,大空间高空灭火装置 及其他装置,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四、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1、点型探测器安装增加多线制点型探测器“多功能”开项,主要包括吸气式、视 频图像式等多线制点型探测器的安装。2 、本章不包括管线缆敷设及相关支架子目,可执行其他章有关子目。3、柜式及琴台式安装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子目。4 、本章不包括事故照明及智能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发生可执行“城市轨道交 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五册供电工程相关子目。‐8‐ 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应用指南 智能工程第四章 乘客信息系统(PIS )一、概述本章包括中心设备,车站设备,车载设备安装,外部接口安装,触摸屏安装,调 制解调器安装,存储设备安装,设备底座安装,工作台安装等 9 节共 121 个子目。二、项目主要变化取消 PIS 单系统调试 (15 站以内、25 站以内、25 站以上),中心级系统调试(1000 点以内、2000 点以内、2000 点以上),PIS 与综合监控系统联调联试等子目。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工程量计算规则1、中心设备、车站设备、车载设备和附属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2 、系统设备、软件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3、屏幕墙设备和附属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4 、LED 显示屏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四、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1、本章不包括接地、线缆敷设子目,可执行其他章有关子目。2 、本系统中交换机设备安装、网管设备安装、监视器及接收机安装、硬盘驱动 器、磁盘阵列机安装,参见本册第一章综合监控系统部分。‐9‐ 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应用指南 智能工程第五章 安全防范系统一、概述本章包括入侵报警设备安装、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 2 节共 74 个子目。二、项目主要变化取消安全防范系统调试子目,包括出入口系统调试(双门、4 门、8 门、16 门、 每增加 2 门)、入侵报警系统调试(30 点以内、每增加 5 个点) 、电视监控系统调试(50 台以内、每增加 10 台)、试运行联合调试。三、工程量计算规则1、入侵探测器安装(室内外、周界)、报警控制器安装、报警信号传输设备安装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2 、报警显示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3、目标识别设备、控制设备安装、执行机构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四、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1、本系统中摄像机及监控设备安装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标准”第三册 《通 信、信号工程》相关子目。2 、本章子目适用于车站、区间周界的入侵探测器安装、报警控制器安装、报警 显示设备安装、报警信号传输设备安装、目标识别设备安装、控制设备安装、执行机 构设备安装。‐10‐ 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应用指南 智能工程第六章 不间断电源(UPS )一、概述本章包括城市轨道交通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电源主机设备安装,不间断电源 安装,蓄电池安装及充放电,电池架安装等 4 节共 20 个子目。二、项目主要变化取消配电设备自动性能调试子目三、工程量计算规则1、不间断电源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2 、不间断电源远程监控软件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3、蓄电池安装及充放电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11‐ 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应用指南 智能工程第七章 自动售检票系统(AFC ) 一、概述 本章包括中央自动售检票设备和售检票设备 2 节共 25 个子目。 二、项目主要变化 取消车站自动售检票系统调试,中心与车站自动售检票系统调试,全线自动售检票系 统联网调试等子目。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服务器、工作站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 、结算与清分系统设备、车票分类、编码机、中央计算机系统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 计算。 3、自动售检票设备安装、附属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四、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本章不包括接地、线缆敷设子目,可执行其他章有关子目。 2 、打印设备安装执行本册第一章综合监控相关子目。‐12‐ 2021 预算消耗量标准应用指南 智能工程第八章 综合布线与接地装置一、概述本章包括线缆敷设(同轴电缆、双绞线、室内光缆)、配线架安装、跳线架安装 打接、制作电缆跳线和卡接双绞线缆、光纤跳线及连接、线缆测试、接地装置等 7 节 共 64 个子目。二、项目主要变化本章项目无变化。三、工程量计算规则1、电缆跳线、光纤跳线、尾纤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2 、光纤连接按设计图示数量以芯计算。3、同轴电缆、双绞线、光缆敷设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4 、线缆测试按施工规范以点计算,光缆中继段测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5、等电位接地网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接地跨接线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 算。四、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配管配线工程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标准”第五册《供 电工程》相关子目。‐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最新,建筑结构丨建筑面积、建筑高度计算新国标,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而行业内知道的《房产测量规范GB/-2000》,规定阳台就是按封闭状态来计算。
《-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最新规定:
同时,还应继承《-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对于“围护结构”、“围护设施”的定义:
2.0.4 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7 围护设施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三、关于室外设计地坪
属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约束的范围。
可以看到:
3.1.3条首次将“室外设计地坪”作为,衡量地上与地下的分界,表述为“室外设计地坪”情形,应结合3.1.4的规定来理解。可以预知的是,“室外地坪”的错层设计、时点认定又将成为争议焦点。
《-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8 地下室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2.0.9 半地下室 semi-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四、关于不应计算建筑面积情形
属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约束的范围。
可以看到:《-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最新规定:
《-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0.27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8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9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10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条文说明3.0.27 本条规定了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项目:
1 本款指的是依附于建筑物外墙外不与户室开门连通,起装饰作用的敞开式挑台(廊)、平台,以及不与阳台相通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等设备平台部件;
2 骑楼见图11,过街楼见图12;
3 本款指的是影剧院的舞台及为舞台服务的可供上人维修、悬挂幕布、布置灯光及布景等搭设的天桥和挑台等构件设施;
5 建筑物内不构成结构层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工业厂房、搅拌站和料仓等建筑中的设备操作控制平台、上料平台等),其主要作用为室内构筑物或设备服务的独立上人设施,因此不计算建筑面积;
6 附墙柱是指非结构性装饰柱;
7 室外钢楼梯需要区分具体用途,如专用于消防的楼梯,则不计算建筑面积,如果是建筑物唯一通道,兼用于消防,则需要按本规范第3.0.20条计算建筑面积。
五、关于结构层高小于2.20m的建筑空间
其中:对应《-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最新规定:
3.1.6第一款:结构层高小于2.20m的建筑空间,列为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属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约束的范围。
对应条文《-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01、3.02、3.03、3.04、3.05考什么证赚钱多,均有有关结构层高以2.20米为分界的规定,且普遍明确:“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应视为作废。
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3.0.3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最新,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最新,建筑结构丨建筑面积、建筑高度计算新国标,2023年3月1日起执行,应计算1/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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