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房估协〔2023〕32号
各地方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组织,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估价师及相关专家学者:
根据豫房估协〔2021〕36号《关于印发通知》(以下简称《专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届专家委员会专家遴选工作。为了保证专家委员会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在会员单位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房地产估价师;在法律、财税、会计、工程造价、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等专业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学者将另行定向邀请。
二、遴选原则
(一)符合《专家管理办法》公开遴选条件,自觉遵守《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地市行业协会或所在机构推荐优先;
(三)近3年出具或审核报告,且相关报告未发生“不合格”情况。
三、遴选资料
有意申报者须填写《河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将以下有关资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包以被推荐人姓名+单位全称命名)发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注:专家申请。
1.《专家申请表》(签字或签章后jpg格式)
2.个人资质证件:包括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jpg格式)
3.个人成就资料:包括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参与的课题研究、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教材的目录及首页等证明资料;(jpg格式)
4.信息统计表(格式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见附件2)
四、遴选时间
2023年12月8日—12月31日
五、其他事宜
1.《专家申请表》优势领域最多选择三项,并随资料提供擅长领域近两年的研究心得或其他能反映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的证明资料。
2.2022-2023年度在库专家的申报材料仅提供《专家申请表》及相关更新信息的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且带二维码的证明。
4.请各地方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组织和各会员单位协助做好专家的遴选工作,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对遴选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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