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级造价师考试地点,2018南京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考务安排

2018南京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考务安排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

2018南京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考务安排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27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8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建筑、安装)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建筑、安装)

二、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附件2,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2018年暂不开考),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的科目开考前,应试人员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南京一级造价师考试地点,2018南京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考务安排,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三、管理办法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过渡,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应试人员报考。(往年参加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但2017年无合格成绩的考生,则按新应试人员报考,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四、报考条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南京一级造价师考试地点,凡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学什么技能好,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五、报名工作

(一)实行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8月16日- 27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三)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凡新报考者(包括报名表上无档案号的老考生级异地考生),需于2018年8月27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南京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三楼进行资格初审并交表,只有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才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初审合格材料将由省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果将放在本网站“报名情况查询”中供考生查询,务请考生及时关注。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 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 免试基础科目的人员另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 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下载);

6. 如考生本人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代审核的,请提供委托函。(详见附件下载)

(六)对于报名表上有档案号的老考生(异地考生除外)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资格审核。

报考者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10元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报名费每人10元。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北京东路63号)21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 。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八)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9日—2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7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7版)、《建设工程计价》(2017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7版)。

2023二级造价师报名,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4. 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居住地、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前比对

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并结合“学信网”等大数据进行信息比对。抽查比对结果通过“服务平台”发布。

(三)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报考人员实时关注“服务平台”,可进入缴费环节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9月3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准考证打印

2023年9月18日~23日(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报考人员可登录“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按照成绩滚动管理办法,2023年度相应考试科目均合格的应试人员进入考后资格审查环节。

2.审查时间。考试成绩发布后,审查部门(机构)通过“服务平台”公布审查时间安排、审查对象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3.提交补充材料。需要补充材料的审查对象,资格审查部门(机构)应告知材料补充规定时限、补充材料内容及提交方式。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即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考试合格成绩无效。

(六)结果公示

1.公示平台。“江苏建设人才”网站()–“执业考试”专栏对所有符合发证资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可自资格审查部门(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受理陈述和申辩并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附件6)。

3.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2023二级造价师报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23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及作答方式

2023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日举行,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时间详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

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分2个半天进行。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两个科目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应试人员作答单选题、多选题及案例题时均须使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纸的涂卡区域进行填涂2023二级造价师报名,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此外作答案例题时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的作答区域作答。不按要求作答或在指定区域外答题的,答题无效。在专用答题纸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扉页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应试人员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点击查看>>2023年江苏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温馨提示:考生点击下方按钮,可免费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学习计划、历年真题等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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