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市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9:00至7月30日17:00河南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时间为2013年7月17日9:00至8月1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至8月1日期间进行(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河南注册城乡规划师,开封市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9:00至10月20日14:00。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程序和需要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请咨询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或开封市规划局(或详见附件1)。
中央驻汴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考证含金量排行榜,任何人不得跨地区、跨单位报名;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或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察看详情。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部门简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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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中心编制50人,内设10个处室: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考试处、注册处、教育和国际联络处、综合研究与协调处、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办公室、建造师办公室、网络与信息处等。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直接领导下,作为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承担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考试、注册、继续教育和国际交流工作,协调并指导各地、各专业委员会开展执业资格相关工作。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开展建造师考试、注册工作,注册城乡规划师的考试工作,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类别职业资格专业科目考试及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审相关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执业资格相关工作
注册中心以“科学、规范、公正、严明”为工作准则。以“服务于政府、服务于执业人员”为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长远规划,突出重点,努力提高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质量,加强注册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继续教育质量,积极稳妥推进与国际或地区间执业资格交流和互认,努力为建设部执业资格制度建设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注册考核程序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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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推荐,其中铁道部、水利部所属的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向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推荐,军队系统勘察设计单位向总后基建营房部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对本地区、本部门设计单位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职改)行政部门、总政干部部复审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初审。
(三)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负责初审通过人员的测试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地区初审通过人员的具体测试工作,并将测试成绩报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
(四)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将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进行终审,报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后,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机构设置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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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承担中心行政管理工作和党务工作,制定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各项学习活动,负责中心内部协调和对外联络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为业务处室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1]
(二)计划财务处
负责中心财务预决算管理工作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理;负责中心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的报批和应收账款的催缴;负责对外合同管理。 [1]
(三)考试处
组织实施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专业考试工作。 [1]
(四)注册处
负责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完成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信息备案工作;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管理委员会检查、监督注册人员的执业行为。 [1]
(五)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合作处
组织制定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计划,组织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和师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相关执业制度的国际交流工作,研究协调有关执业资格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资格互认工作;承担中心外事工作。 [1]
(六)综合研究与协调处
按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总体框架,研究推进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执业制度的开展,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各专业管理委员会和地方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实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工作;指导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执业资格专业考试工作。 [1]
(七)信息与注册人员档案管理处
负责中心网站建设和维护;负责中心服务器和在用电脑设备的维护;承担中心简报编印工作;承担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注册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和存档。 [1]
(八)注册城市规划师办公室
作为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考证含金量排行榜,负责协调和处理管委会的日常事务,协助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执业制度的政策法规,检查、监督注册人员的执业行为;组织实施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1]
(九)建造师办公室
组织实施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国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工作;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命题工作;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备案工作;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监督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执业行为。 [1]
(十)物业管理师办公室
组织实施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国物业管理师的注册管理工作;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师注册人员的执业行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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