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内蒙古人事考试:2021年勘察工程报名时间8月10日—18日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202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人事教育”栏目中的“专业评估”板块进行查询。

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对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二)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10:00—8月1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10:00—8月20日17:00;现场人工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8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三)告知承诺制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利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要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人员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四)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五)通过网上审核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核。

报考“基础科目”的考生不再进行现场审核,网上直接报名缴费即可。报考“专业科目”的考生须进行现场审核(已通过“基础科目”的考生携带“基础科目”成绩单或证明及毕业证书原件。符合免试基础科目条件的考生,须携带免试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龄证明,进行现场审核)。

(六)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七)打印准考证。2021年10月19日—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23日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上午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下午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2021年10月24日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上午 8:00—12: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上午 8:00—11: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下午 14:00—18: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下午 14:00—17: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三、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后公示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考场配发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二)各专业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应试人员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

(三)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指定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目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四)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考区设置

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区只在区直(呼和浩特)设置考区。

七、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报考类别

收费标准

一级结构工程师

二科客观题,64元/科,共计128元

二科主观题,72元/科,共计144元

二级结构工程师

二科主观题,75元/科,共计150元

土木工程师

(岩土)

二科客观题,64元/科,共计128元

二科客观题,64元/科,二科主观题,75元/科,共计278元

公用设备

工程师

给水排水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4元/科,共计128元

暖通空调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4元/科,共计128元

动力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4元/科,共计128元

给水排水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5元/科,二科主观题,69元/科,共计268元

暖通空调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8元/科,二科主观题,72元/科,共计280元

动力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0元/科,二科主观题,75元/科,共计290元

化工

工程师

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0元/科,共计140元

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0元/科,二科主观题,75元/科考证培训机构,共计290元

电气

工程师

供配电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4元/科,共计128元

发输变电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4元/科,共计128元

供配电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5元/科,二科主观题,69元/科,共计268元

发输变电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8元/科,二科主观题,72元/科,共计280元

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83元/科,共计166元

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80元/科,二科主观题,80元/科,共计320元

环保工程师

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0元/科,共计140元

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0元/科,二科主观题,75元/科,共计290元

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3元/科,共计146元

水工结构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3元/科,共计146元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3元/科,共计146元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3元/科,共计146元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3元/科,共计146元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5元/科内蒙古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二科主观题,80元/科,共计310元

水工结构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5元/科,二科主观题,80元/科,共计310元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5元/科,二科主观题,80元/科内蒙古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内蒙古人事考试:2021年勘察工程报名时间8月10日—18日,共计310元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5元/科,二科主观题,80元/科,共计310元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5元/科,二科主观题,80元/科,共计310元

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基础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70元/科,共计140元

专业上缴标准为:二科客观题,65元/科,二科主观题,69元/科,共计268元

备注

所有专业 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

八、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城乡规划师需要什么条件,2019辽宁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及考试时间等考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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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宁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及考试时间等考务安排

关于做好2019年度辽宁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辽人考函〔2019〕2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 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二、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及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

(一)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报名条件中第5项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考证培训机构,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报名条件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报名条件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五)报名条件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六)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城乡规划师需要什么条件,2019辽宁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及考试时间等考务安排,截止日期为2019年年底。

三、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本次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工作全程网上办理。

1.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城乡规划师需要什么条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携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到资格审核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1.报名流程。注册(信息在线核验、上传照片)、填写报考信息(阅读告知承诺书及报考须知、填写报名信息、签署“报考承诺书”)、报名确认、资格审核(报考信息核验、核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2.报名时间安排。

时间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8月8日9:00

-8月22日24:00

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

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8月8日-8月23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核

(核验和核查)

按本文件“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有关要求办理。

8月8日9:00

-8月25日24:00

网上缴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中网上支付说明。

10月14日9:00

-10月18日24:00

下载打印

准考证

缴费考生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三)注册

1.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2.试点工作开始前,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善学历、学位信息后方可继续报名。

3.在线验证反馈结果需要24小时,请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或信息完善,以免影响报名。

4.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是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验。核验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验”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5.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填写报考信息

1.明确告知内容。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阅读《告知承诺书》、《报考须知》和《报名流程》等文件。

2.选择报名地市及核查点。驻沈的中、省直单位应选择“辽宁省省直”,其他各市报考人员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现工作地所在市及相应的核查点(咨询电话见附件2)。

3.填写报名信息,签署报考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进行核对并保存。老考生报考原级别专业时,保留科目有效合格成绩。

(五)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1.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验。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进行人工核验。

(1)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含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的证明其在2019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六)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

1.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

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可依据考试报名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

2.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各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由所在市职称管理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由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单位详细信息见附件2)

3.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七)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考场设置

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考区(沈阳市)统一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执行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8〕59号)文件规定,《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科目收费标准为63元/科,《城乡规划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67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9年,该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九、考试大纲

2019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

十、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核查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 –0。

十一、其他

我省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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