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安全管理责任书,新化县召开旅馆业治安管理暨“利剑护蕾”百日安全工作会

3月8日,我县召开旅馆业治安管理暨“利剑护蕾”百日安全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全县旅馆业治安管理,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会议还组织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禁毒知识培训,全体旅馆业场所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部分业主代表作表态发言。

3月8日旅馆业安全管理责任书,新化县召开旅馆业治安管理暨“利剑护蕾”百日安全工作会,我县召开旅馆业治安管理暨“利剑护蕾”百日安全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全县旅馆业治安管理,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曾斌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真分析了当前旅馆业场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报了2023年以来全县发生的涉旅馆业场所违法被处罚情况,以及部分宾旅馆、电竞酒店因未落实实名登记、“五必须”要求以及违规经营等被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依法取缔或停业整顿、罚款甚至相关责任人被拘留的典型案例。

会议强调,务必高度警醒,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旅馆业经营者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以及违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全社会一道筑牢“利剑护蕾”安全防线,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强化管控措施。广大经营业主要做到持证守法经营,全面落实治安巡查、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四实”登记、访客登记等管理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案事件的发生。要强化行业监管旅馆业安全管理责任书,高压严惩守住底线。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加强对旅馆业场所的日常执法检查,强化集中清查学什么技能好,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严管态势,对未落实相关规定的宾旅馆,要坚决按照“五个一律”的原则开展“一案双查”,顶格处罚。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禁毒知识培训,全体旅馆业场所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部分业主代表作表态发言。

作 者:康爱军

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关于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马政发〔2022〕11号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我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协调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为抓手,以坚决防范遏制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底线,以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总牵引,统筹推进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织牢织密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 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督导巡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架构

成立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组 长: 徐传武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张广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 君 人大主席

郝玉豹 党委副书记

周文莉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 岩 党委委员、副镇长

孙进超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祁冠瑞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钱徐州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广成党委政法委员

栾 杰 副镇长

袁敦朗 副镇长

钟不停 副镇长

刘奇林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杨学强党政办主任

刘亚南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张满义 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张 会 纪委副书记

周 波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董宝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贺 庆 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郝建军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冯群海 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

王来军 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

单 超 综合指挥中心工作人员

吴书坦 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

鹿红冉 工业办主任、武装干事

杨雷展 水利站站长

杨 军 司法所所长

王 斌 卫生院院长

尹 建 建管站站长

蔡成洋 供电站站长

李建华 粮管所所长

耿广领 供销社主任

蒋建光 信用社主任

王 桃 邮电局局长

孙兆利 电信局局长

李守坤 后八段村支部书记

李月新 前八段村党委书记

崔福红 九段村支部书记

张训峰 拾段村党总支书记

黎德超 丁集村支部书记

刁绍廷 王堂村支部书记

姜忠新 姜站村支部书记

王运贵 蒋楼村支部书记

赵松玲 大新村党总支书记

支前锋 和畅庄村党总支书记

赵 磊 马坡村党总支书记

刘彪彪 瓦矿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钟不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结束,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专题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集中整改和挂牌督办相结合、综合督导检查和“回头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村、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安排,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一)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各村、各单位要立即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贯穿大检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切实做到固态风险见底管控到位,动态隐患造册按时清零。一方面, 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聚焦15条硬措施,结合本地实际举一反三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并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形成全链条整改闭环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另一方面, 各村、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时段驻厂(矿)监管、全面安全体检等多种方式,紧盯夜晚、双休日、节假日和各种灾害天气发生等重要时段,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最不放心”的点位、环节、企业进行深入彻底的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彻底全面封堵漏洞。

(二)专题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各村要从“块”上推动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题大检查,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从“条”上推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实现“条块结合、相互融合、多层设防”。一方面, 各村、各单位要对标对表省市区关于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的部署,统筹推进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安排, 深入落实属地责任,统筹组织部署专题检查。另一方面, 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办公室、综合指挥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业办、水利站、司法所、卫生院、建管站、供电站、粮管所、供销社、信用社、邮电局、电信局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专项整治,研究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深入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指导帮助各村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集中整治和挂牌督办相结合。各村、各单位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闭环整改。一方面,要督促检查各企业单位结合全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和“安全体检”制度,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 并按要求报送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另一方面,各村、各单位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在责任体系、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制度机制、风险防控、监管手段等方面集中攻坚解决,特别是监管执法宽松软、“三管三必须”不落实、新业态新经济监管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要综合施策、建章立制,拿出实用管用的硬措施、硬办法, 推动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对全行业生产风险报告系统收集的、省市区督导组交办的、本次检查查摆的和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深入分析,合并分析得出各类生产经 营单位共性重大问题隐患,推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举一反三抓好防范。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综合督导检查和“回头看”检查相结合。坚持聚焦重点时期、重点领域,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动态调整部署,全过程、全覆盖开展综合督导检查和不定期“回头看”检查,务求取得实效。一方面, 在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的基础上,优化配强专业力量,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村、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并推动各村、各单位同步成立检查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督导检查组先行充分利用各类监管平台、公布举报受理方式等手段组织线上督导检查,随后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进驻检查。综合督导检查贯穿大检查工作全程,重点检查各村、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对综合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村、各有关部门强化整改, 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另一方面,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组织对各村、各单位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有效做法,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立足整改抓提升,不断提高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在综合督导检查基础上,对问题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进驻式安全生产督查,重点行 业领域重点时期全面落实“驻厂(矿)监管”制度,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整治问题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对标对表、深入查找、坚决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81项细化分解任务措施落实落地见效。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镇党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并于5月底前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

2.镇党委政府是否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是否按照《徐州市铜山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铜办发〔2018]134号)要求,及时出台党(工)委领导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并推动贯彻落实。

3.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听取安全生产汇报,研究应急管理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镇党委政府是否及时指导督促开展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度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5.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在重要时段带头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6.镇党委政府是否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按照《徐州市铜山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铜办发〔2018〕134号)要求,制定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7.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召开政府会议和安委会会议,是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主动协调跨地区、跨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8.其他领导干部是否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9.镇党委政府是否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10.是否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分析研判形势,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一季度重点工作;定期召开风险研判分析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滚动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11.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12.是否及时指导督促开展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度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3.各村、各单位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贯彻执行《铜山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修订版)》(铜编发〔2022〕5号)。

14.各村、各单位是否在尚未明确职责、职能交叉的监管领域和针对新出现的经营业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不等、不靠、不推”,主动靠前,积极作为。

15.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是否按要求落实安全监管机构和充实安全监管人员并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人员,实现安全监管能力与本行业安全监管需求相适应。

16.安委会各组成部门是否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建立专业委员会议事协调工作制度,及时研究推动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监督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

17.是否推动矿山、危化品、冶金工贸、城镇燃气、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既有建筑、群租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易引发群死群伤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

18.是否按职责分工深入开展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度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

19.是否及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开展检查整治;是否强化联动督导,约谈警示事故多发地区和部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

20.是否全面排查各类危险桥梁风险,进一步摸清全区危桥底数(危险级别、是否进行安全评估)、各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整改措施制定及整改期限。

21.是否对关系安全生产但是已经下放的事项开展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酿成事故的严肃追责。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22.是否追究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典型事故和有影响事故挂牌督办制度,严肃追责问责。

23.是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4.是否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5.是否落实领导干部按规定在辖区或行业领域发生亡人事故或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26.是否及时组织各类亡人事故及有影响事故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评估工作,确保责任追究到位、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7.是否建立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定期通报机制,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审查调查工作,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8.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明确的7条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徐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明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

29.是否深入推进全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行动要求,确保真创建、真运行。

30.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 井等制度;是否搞“挂名矿长”等弄虚作假手段逃避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是否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

31.是否落实“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的工作要求,深入组织《安全生产法》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20条的集中学习宣贯,开好“班前会”,拧紧“安全阀”,推动《徐州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手册》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最后一个人”“最后一米”“最后一个环节”。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32.各村、各单位是否落实《铜山区关于深化提升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铜办发〔2022〕16号), 推动55项重点工作、各镇(街)80项个性化任务、各镇街消防安全工作83项任务有效落实,特别要着力抓好危险化学品、燃气两个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33.是否落实重点时段驻厂(矿)监管制度,推进重点行业 企业“安全体检制”,深入摸排列出本辖区、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严密防控、限期整改。

34.是否按规定定期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工、追究刑责,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并推动协调解决。

35.是否深化加强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监管,抓实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严格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等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查处严重违法行为。

36.是否督促企业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风险辨识管控报告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深化实施“三起来一下来”安全提升行动。

37.是否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充分利用信息化、机械化手段,开展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水平。

38.是否对所属辖区、行业领域城市安全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开展全面辨识评估,利用辨识评估成果,实现建立风险清单,划分风险等级,确定防控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39.各村、各单位是否坚持“拿地即开工、安全不放松”,做到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

40.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

41.是否按职责分工有序实施区“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主要任务、重点工程,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2.是否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防控,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并严格安全许可条件。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43.各有关部门是否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

44.是否全面加强对资质方监督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谁挂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45.企业总部是否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关于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

46.是否围绕非煤矿山用工队伍、危化检维修队伍以及安全生产各类外委队伍管理等,加大查处力度,集中曝光一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的企业。

(九)切实加强劳动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47.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

48.各有关部门是否对违法用工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49.国企在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上是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0.是否深入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对辖区内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持证上岗、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开展精准执法检查。

51.是否督促企业密切留意易酿成重特大事故10人及以上作业面,以及5000万元以上的装置,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全面强化工人安全素质,督促落实好风险辨识管控。

52.是否能够加强外协队伍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所属的项目单位要将外协方工作人员,视同本单位新职工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53.各村、各单位是否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是否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从重惩处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54.是否建立健全刑事司法、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严厉打击违章冒险作业、关闭破坏安全生产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拒不限期整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犯罪活动。

55.是否加大曝光警示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危及公众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是否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

56.是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加大“猫鼠一家”腐败行为查处力度。

57.是否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制度,统一工作标准,严格监督问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58.各村、各单位开展安全监管检查和执法时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存在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是否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合并处罚。

59.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 加大“两法衔接、行刑衔接”力度,建立体制机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0.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检查和执法计划,确定监管检查和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

61.是否严格落实自由裁量细则,精准实施“一案双罚”, 综合运用失信惩戒、媒体曝光、行刑衔接等手段实施处罚惩戒。

62.各村、各单位安全监管检查和执法中是否综合采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及飞行检查、夜巡夜查、周末和节假日突查等方式,组织实施“联合会诊”、联合执法。

63.是否组织专家参与安全监管检查或执法全过程、推进交叉检查,推行在执法检查中普法,实施“说理式”监管检查和执法,由随行专家就新《安全生产法》和标准规范进行宣讲;是否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64.是否对关停的矿山、“散乱污”企业、“四个一批”退出企业采取“两断三清”、派遣业务骨干和专家现场盯守等措施;是否对撤人的D级危房出现人员回流进行排查;是否对拆迁工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进行排查。

65.是否深入推进全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依托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系统,建立完善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执法和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推动“码上安全”赋能精准监管,以高质量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66.镇村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监管力量是否能够承担监 管任务,是否存在下放执法责任等行为,是否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

67.是否按要求组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建设。

68.是否加强专业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各级财政支持。

69.是否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制度,依托高等院校组织实施系统化执法培训,推动建立专业化、规范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70.是否按要求抓好各村、各单位以及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能够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相 匹配的应急管理队伍,杜绝以临时聘用人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和 执法职能,为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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