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4.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居住地、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前比对
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并结合“学信网”等大数据进行信息比对。抽查比对结果通过“服务平台”发布。
(三)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报考人员实时关注“服务平台”,可进入缴费环节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9月3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准考证打印
2023年9月18日~2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按照成绩滚动管理办法,2023年度相应考试科目均合格的应试人员进入考后资格审查环节。
2.审查时间。考试成绩发布后,审查部门(机构)通过“服务平台”公布审查时间安排、审查对象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3.提交补充材料。需要补充材料的审查对象,资格审查部门(机构)应告知材料补充规定时限、补充材料内容及提交方式。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即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全国二级工程造价师,考试合格成绩无效。
(六)结果公示
1.公示平台。“江苏建设人才”网站()–“执业考试”专栏对所有符合发证资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资格审查部门(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受理陈述和申辩并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附件6)。
3.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收费和发票事宜
1.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25号)精神,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考试费65元/人·科,《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考试费79元/人·科。
2.发票打印。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采用电子发票形式,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30日之后登录“苏服办”APP,进入“我的”-“电子票据”,按照提示操作完成下载打印。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与纸质发票相同,不再发放纸质发票。
九、考试大纲与教材
2023年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命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可免费下载。参考教材详见附件4。
十、工作要求
请各设区市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3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任务安排,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报名、考试期间应安排专人值守,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为落实保密管理制度,方便开展工作,各设区市有关部门须重新上报考试负责部门、部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信息,填写《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负责部门及人员信息表》(附件7)并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14日之前上报我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备案。
附件:1.2023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报考须知和报考承诺书
3.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4.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参考目录
5.工程管理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汇总表
6.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服务咨询电话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
2023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工作计划
8月14日前
各设区市有关部门填写上报《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负责部门及人员信息表》。
8月15日9:00~8月30日17:00
各设区市组织报名工作,。
报名网址:“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8031//)。
9月2日前
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完成考前比对工作。
9月3日17:00前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9月6日
各考区上报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
9月18日~9月23日
报考人员登录“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9月22日
各考区领取卷(卡)。
9月23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4个专业)
9月23日
各考区答题卡、纸送省住建厅考试与注册中心。
12月底
完成阅卷工作,发布考试成绩。
2024年1月
完成考后资格审查,并公布符合发证人员名单。
附件2
报考须知
一、本考试报名审核试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操作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承诺填报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字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二、签署《报考承诺书》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再提交证明材料。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共享信息数据比对方式对报考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进行抽查和审查,并在考试结束后将符合发证资格人员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抽查、审查、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实施联合惩戒的失信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微信号、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相关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以邮件回执、到达本人短信和微信等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向报名地考试机构提交变更申请。
四、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报考人员不按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限和方式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放弃审查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五、本考试报名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针对报名条件的不明事项,可向报名地考试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报考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规定,对相关规定内容已充分理解。在此基础上,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本人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否则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手工录入本人姓名,后台登记并作比对检查)
承诺人身份证号:(手工录入本人身份证号,后台登记并作比对检查)
承诺日期:XXXX年XX月XX日(系统自动生成)
点击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文本(即本文档的完整文本,含报考人员须知等)
提交暂不提交
附件3
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1.报考人员注册。
2.实名认证(输入身份证号、姓名,上传白底1寸照片提交完成实名认证),等待实名认证反馈结果。
3.实名认证完成后进入“考生信息”,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
4.进入“考试报名”阅读《报考须知》及《报考承诺书》全国二级工程造价师,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填选“考区和专业信息”,完成“材料上传”。
5.点击“保存”完成报名提交。
6.等待审查结果。
7.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注意:
1.进行实名认证时,请确保所填身份证号准确无误。
2.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常用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注册信息中如遇生僻字不能正常输入考证培训机构,请与当地考试报名机构具体联系。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3.网上报名提交后,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报名平台,实时查看审核情况,可进入缴费环节后及时完成缴费。
4.报名时如遇技术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一级造价工程师几点,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30、31日举行,我区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10月30日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31日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三、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且线上核查通过人员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前无须提供有关证明,依据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 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期间将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级造价工程师几点,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8月16日—2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请报考人员尽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一级造价工程师几点,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在考试合格后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谨慎确认信息)。
(三)资格核查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学什么技能好,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何一个学历(学位)即可;
(2)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1份。
(3)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或增报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供已取得的资格证书。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8月16日—26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0891-)。
(四)网上缴费
通过线上资格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网报平台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8月16日—26日。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85元/科。
(六)准考证打印
10月26日—2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拉萨市疫情防空常态化工作要求,我中心将及时发布本次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请考生务必关注“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了解有关事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二)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公布。
(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届时,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拟合格考生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资格复核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律视为资格复核不通过并取消考试成绩,请予以高度重视。
(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
(六)应考时,考生可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要求作答。
考试咨询电话: -、(兼传真)
附件:1.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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