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测量员招聘,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测绘、地信、地理相关专业

2023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进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3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2023年3月29日9:00至4月3日24:00;

4.岗位改报时间:

2023年4月19日9:00至18:00;

5.岗位改报网上交费时间:

2023年4月19日9:00至18:00;

6.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5月1日9:00至7日10:30;

7.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3年4月3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5月7日10:30前登陆()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4月18日前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人员,可以在2023年4月19日9:00至18:00,登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云南测量员招聘,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测绘、地信、地理相关专业,选择改报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2023年6月中旬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电话: -)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考试分为2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所有面试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与信函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见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云南测量员招聘,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八、招聘纪律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包括: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和培养工程硕士的高等学校名单(1999)。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重庆考测量员,长江航道局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长江航道人才队伍建设,经报上级批准同意,长江航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责

长江航道局成立于1957年,是隶属于交通运输部的正局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宜宾合江门至长江入海口全长2754公里干线主航道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同时还维护着副航道、小轮航道以及部分支流河口航道833.1公里,维护总里程3587.1公里,共设助航标志5900余座。长江航道局下辖长江宜宾、泸州、重庆、宜昌、武汉、南京6个区域航道局和长江涪陵、万州、荆州、岳阳、九江、芜湖、镇江、上海8个正处级航道处,以及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航道测量中心、长江航道整治中心、长江航道局档案中心、长江航道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长江航道局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6个支持保障单位;在长江沿线七省二市设有73个航道处和23个其他机构。同时考证书的正规网站,负责管理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和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聘计划

此次发布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招聘计划的单位包括:长江宜宾航道局、长江泸州航道局、长江重庆航道局、长江涪陵航道处、长江万州航道处、长江宜昌航道局、长江荆州航道处、长江岳阳航道处、长江武汉航道局、长江九江航道处、长江芜湖航道处、长江南京航道局、长江镇江航道处、长江上海航道处、长江航道测量中心、长江航道整治中心,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69人,具体计划详见《长江航道局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长江航道局2023年度管理岗位(宣传文秘、财务经济、人事综合、法律法务)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将直接采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不再另行组织笔试,具体程序、要求等将于2023年2月底另行公告。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2023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包含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社保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2.接收大专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其它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或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有影响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才网()进行。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人才网(),进入首页的“长江航道局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专题页面,按相关要求提交报名信息。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0日8:30至2023年2月17日17:00,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月11日8:30至2023年2月18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3.考生报名确认和缴费时间

2023年1月11日8:30至2023年2月18日17:00,应聘人员登陆湖北人才网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上缴费”窗口(请使用电脑登陆)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应聘人员在缴费确认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应达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含3倍),不足3倍的,将按照实际缴费确认人数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如计划招聘2人的岗位,若最终只有5人缴费确认,则计划招聘人数调减至1人,以此类推)。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其他岗位方式另行通知。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3年2月21日9:00至2023年2月25日8:30,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湖北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和《综合应用能力(C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计划于2023年2月25日进行,为方便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将在重庆市、湖北省武汉市、江苏省南京市设置考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在湖北人才网()查询。

博士研究生在网上报名审查通过后,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用面试名额。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超过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卷面总分50%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长江航道局网站()或湖北人才网()上公布。

(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复审资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验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重庆考测量员,需提供毕业高校出具的《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并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的70%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未合格者不予计算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进行第二轮面试。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计入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八、公示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确定重庆考测量员,长江航道局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并在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影响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用人单位通知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调剂补录

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人员须符合空岗所需的资格条件,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录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的,视作放弃补录,招聘各环节已自愿放弃的应聘人员不得参与调剂补录。

十、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以及违反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清退。

(三)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长江航道局负责解释。

(四)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长江航道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

(五)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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