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员证书换发,最新福建省八大员资格证书培训、延期和继续教育等政策已出台

2019年8月13日,福建省住建厅官网发布《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八大员证书在2018.12.13-2019.12.31期间到期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自2019.12.31,将另行制定具体换发证书的方法,福建省八大员正式恢复。

昨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推进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

1、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将于10月31日前将试点培训机构名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上报省厅,由省厅统一向社会发布,

2、采取集中面授、网络教育等方式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每个专业岗位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完成相应培训后,对测试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3、取得培训合格证后的从业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学习

4、因《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政策原因造成证书过期的,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后并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没有按时完成的予以注销作废。

原文如下:

关于推进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建筑之乡”县住建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试点培训机构。符合有关要求(附件1)的培训机构可向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试点并提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附件2)。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经实地调研考察、遴选的方式,确定本地区试点培训机构名单,并于10月31日前将试点培训机构名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上报省厅,由省厅统一向社会发布考证培训机构,供有需求的企业和人员自主选择。

二、统一培训标准。按照“谁培训、谁负责”原则,培训机构应依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参考《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采取集中面授、网络教育等方式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每个专业岗位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完成相应培训后,须通过“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统一抽取试卷组织进行测试,对测试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测试场所应满足计算机考试的配备和考务监管要求。

三、落实继续教育。取得培训合格证后的从业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学习。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库和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学的课程计入学时。鼓励培训机构探索高效实用的教学模式,推行网络教育培训,或组织在项目现场教学,确保培训质量。

四、优化培训服务。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要尽快完善“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相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服务功能,做好与住建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充分利用系统平台,为企业、培训机构和参训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各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培训报名、培训收费、测试、证书发放和继续教育确认等环节,统一通过“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办理,实行全过程无纸化服务和管理八大员证书换发,最新福建省八大员资格证书培训、延期和继续教育等政策已出台,并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要求为培训测试合格人员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书,供培训机构或培训测试合格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或查询。

五、做好原证书衔接。对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到期时,按要求通过继续教育的,予以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电子)。因《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政策原因造成证书过期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八大员证书换发,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后予以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逾期未完成继续教育或未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自动注销。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则上由原承办培训考核机构或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统一换发。

六、加强监督管理。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受省厅委托,负责具体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加强培训质量管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申请培训机构审核把关,加强培训过程监督指导,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对问题突出的培训机构要重点监督检查和甄别处理。对在培训、测试环节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要予以通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清出培训机构名单,积极营造良好的行业职业教育培训生态环境。

附件:

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有关要求

2.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

3.《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

4.《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

5.《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号)

(附件3、4、5,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铁越语:

2018年12月14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自2018.12.13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工作。

在2019年1月24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八大员”做出新的考核与证书颁发机制,意味着暂停的“八大员”等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也将重新启动。

2019年8月13日,福建省住建厅官网发布《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八大员证书在2018.12.13-2019.12.31期间到期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自2019.12.31,将另行制定具体换发证书的方法,福建省八大员正式恢复。

此次住建厅发布了《关于推进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除了提出要确定试点培训机构,统一培训标准,落实继续教育外,重点就是提出换发证书的方法,做好原证书衔接,因《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政策原因造成证书过期的,也就是在2018.12.13-2019.12.31期间到期的,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后并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没有按时完成的予以注销作废。

八大员在政策上经历的几番重大变化,一度曾让舆论认为“八大员将退出建筑舞台”,但最终八大员以另一种形式重新回归施工现场。“八大员”在建设工程中是一个很重要的特殊群体,是建筑企业工程上的关键岗位,责任重大,相信对“八大员”的改革仍然会继续进行,不断促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作出了制度保障。

八大员证书几年一审核,重磅!湖南省发布《关于2020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核查的几点提醒》!

消防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核是消防考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流程,很多地区都会明确要求需进行考后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领取消防工程师合格证书,但每个地区的审核时间不同。

湖南省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核查的几点提醒》考什么证赚钱多,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2020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核查的几点提醒

2020年度各项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陆续发布八大员证书几年一审核,重磅!湖南省发布《关于2020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核查的几点提醒》!,按照有关规定,考后资格核查正在紧张开展。为做好考后核查工作,对今年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八大员证书几年一审核,特提醒如下:

1、考后核查是报名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重要监管措施,主要采取抽查和公示两种方式。抽查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直属机构,以下统称核查机构)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选取一定的比例(不低于成绩合格总人数的10%,具体比例和人选由核查机构确定),对其报名条件进行复核,并作出合格、不合格或未按期完成复核的处理意见;公示是将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在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请及时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河南人事考试网及核查机构等官方网站发布的成绩、公示、核查等公告内容,勿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不实消息。

3、核查机构一般采取电话、短信、公告等形式通知需要核查的人员。请注意接听电话,查看信息、公告。同时注意甄别来电、信息真伪,对于无法判断的,可拨打公示公告中的举报电话确认。核查机构不会委托其他社会机构、私人组织或个人负责考后核查,请大家勿轻信他人虚假承诺或接受有偿服务。

4、需要核查人员,要按时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如实、准确提供核查机构要求的核查资料。如因本人原因,确实无法到现场接受核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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