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XX集团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DOC 28页)中国XX集团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投资风险,规范基建项目建设程序,加强开工管理工作,按照集团公司三级管理体制的要求,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建项目是指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及其他新能源等电力产业和煤炭、煤化工等非电产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限上(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开工,火电工程以主厂房基础垫层浇筑第一罐混凝土为标志,水电工程以控制总进度的关键线路项目开工为标志(拦河1 坝控制时为主河床截流,发电厂房控制时为厂房主体土建施工或地下厂房顶拱开挖,输水系统控制时为输水系统主体施工),风电工程以风机基础垫层浇筑第一罐混凝土为标志,井工煤矿工程以井筒施工为标志,露天煤矿工程以拉槽施工为标志,煤化工工程以主厂房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为标志;其它非电工程参照电力工程确定开工标志。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 项目施工准备管理 第五条 施工准备是基建项目在开工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项目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路条)后,项目单位可在基建项目开工前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现场进度、合同要求,申请安排施工准备期间投资及资金计划。
第六条 施工准备期间投资及资金计划的内容包括征地、移民、勘测设2 计、“五通一平”、主设备预付款、监理、环保水保、管理等施工准备费用。 第七条 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对所属基建项目上报的施工准备期间投资及资金计划,按施工准备内容进行合理性、规范性审查后报至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直接投资项目的施工准备期间投资及资金计划由项目单位直接报至集团公司。 第八条 集团公司对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或集团公司直接投资项目上报的施工准备期间投资及资金计划,根据工程特点、资金筹措、效益预期、电力送出等外部条件落实情况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审查后批复。 第九条 经批准同意开展施工准备工作的项目,集团公司按照集团公司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计划、统计管理。施工准备期间投资及资金计划安排应以防范政策风险、控制投资速度为主要原则,集团公司未批复施工准备期间投资及资金计划,项目单位不得开展施工准备工作。 3 第三章 基建项目开工报告上报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 基建项目开工报告上报条件 1.核准制项目须取得政府核准,备案制项目已完成政府备案中型工程建设项目标准,不在政府核准和备案项目之列、由集团公司自行管理项目须取得相关部门立项批复; 2.项目法人已经成立; 3.初步设计(水电和风电可研等同初步设计)已通过预审或正式审查,取得审查纪要或正式批复文件; 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审查基建项目是否满足开工条件,开展经济评价工作,编制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格式见附件) 第十二条 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对所属基建项目的开工报告和经济评价进行可行性、真实性审查,审核同意后上报集团4 公司;集团公司直接投资项目的开工报告由项目单位直接报至集团公司。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项目效益预期、资金筹措和电力送出等外部条件落实情况,采取现场检查和召开开工审查会的方式,组织专家对基建项目开工条件及经济评价参数和结论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开工。开工报告未批复基建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四章 项目开工批复 第十四条 经批复的施工准备期间投资及资金计划,待基建项目取得开工批复,转入基本建设程序后,一并计入基建期间投资及资金计划。 第十五条 经批准开工的基建项目,集团公司将按项目类别下达相应的投资控制指标和当年投资及资金计划。投资控制指标主要依据初步设计概算相应投资,综合基建项目效益预期而制定的,无特殊原因,投资控制指标在基建项目建设期内不得突破。 5 火电工程投资控制指标为计划总投资、四项费用投资和十大系统投资(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除灰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脱硫工程和脱硝工程)。
水电工程投资控制指标为计划总投资、四项费用投资和枢纽工程五类投资(施工辅助工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风电工程投资控制指标为计划总投资和四项费用投资;其它电力与非电项目参照风电工程投资控制指标。 第十六条 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和项目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控制工程造价,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基建项目超批复的投资控制指标中一项或多项,均应向集团公司申请调整相应的投资控制指标。 第十七条 竣工决算应控制在累计批复的投资控制指标范围内。 第五章 违规处理 6 第十八条 基建项目投资超批复的投资控制指标,在未取得集团公司超出部分的批复前,集团公司不下达超出部分的投资及资金计划,不批复基建项目竣工决算。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对施工准备、新开工项目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准备或开工的基建项目,责令马上停工,本基建项目所属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的主管领导和基建项目负责人应向集团公司说明擅自进行施工准备、开工的原因,基建项目未完成整改前不批复相应的投资及资金计划。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集团公司将按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视情况采取取消集团公司评先资格、通报等处罚措施。
第六章 附 则 7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计划与投融资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 开工报告由封面、目录、正文、附表、附件共五部分组成。 8 一、封面格式 1.左上角为集团公司徽标。 2.封面标题为“ 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名称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名称填写)。 3.封面下方填写上报单位全称、上报时间并加盖公章。 二、目录 三、正文 第一部分 项目概述 (一)工程描述 主要说明项目建设背景和战略意义、规划容量、已投产容量、本期建设容量、机组类型、接入系统及上网承诺等内容。 (二)相关项目程序性文件的申报和批复情况 主要说明立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核准(备案)阶段文件申报和批复情况。 9 第二部分 开工准备 (一)项目法人设立情况 1.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成立情况,包括投资方协议签订、公司股比、注册地等内容。 2.项目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包括批准的公司章程及制定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3.法人代表和管理机构情况,包括公司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及其简历等。 (二)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批复和概算构成情况。
(三)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1.项目资本金落实情况,说明资本金来源。 2.其他建设资金落实情况,说明融资来源及承诺手续。 (四)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编制情况 10 简要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大纲主要内容及审查情况。 (五)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招标和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情况 简要说明招标组织机构的设立中型工程建设项目标准,中国XX集团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DOC 28页),主要施工单位招标过程、定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六)施工图纸交付情况 说明已签订合同的设计单位及设计图纸交付进度计划学什么技能好,施工图纸是否满足现场连续三个月施工的要求。 (七)监理单位招标情况 简要说明监理单位招标过程、定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八)项目征租地及施工准备情况 1.说明项目征租地完成情况; 2.说明“五通一平”工作完成情况; 3.说明主体工程是否具备连续施工的条件。 (九)主要设备和材料落实情况 11 说明项目主要设备、材料的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设备、材料的供应能否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 (十)经济评价的结论和说明 四、附表(以下投资均为审查后的初步设计数额) 附表包括工程投资计划和大中型基本建设新开工项目情况表两项内容: 附表:1. 工程投资计划(含风电、火电、水电、其他项目,其他项目参照风电工程投资计划) 2.大中型基本建设新开工项目情况表 12 附表1: 风电工程投资计划 单位:万千瓦,万元 股建截至N,1年底累计 N年计划 建设权设计划总项目名称 起止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完资金到投资计资金计比规投资 年限 成 位 划 划 例 模 资 工金 程 13 来 资本金 源 股东甲 股东乙 „ 融资 银行甲 银行乙 „ 建筑工程费 费 用 安装工程费 14 性 设备购置费 质 其它费用 火电工程投资计划 单位:万千瓦,万元 截至N,1年底累计 N年计划 股建建设计划总项目名称 权设起止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完资金到投资计资金计投资 比规年限 成 位 划 划 15 例 模 工程 资本金 资 股东甲 金 股东乙 来 „ 源 融资 银行甲 银行乙 16 „ 建筑工程费 费 安装工程费 用 性 设备购置费 质 其它费用 合计 一 热力系统 二 燃料供应系统 三 除灰系统 四 水处理系统 17 五 供水系统 六 电气系统 七 热工控制系统 八 附属生产系统 九 脱硫工程 十 脱硝工程 水电工程投资计划 单位:万千18 瓦,万元 股建截至N,1年底累计 N年计划 建设权设计划总项目名称 起止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完资金到投资计资金计比规投资 年限 成 位 划 划 例 模 工资 程 金 资本金 来 股东甲 源 股东乙 19 „ 融资 银行甲 银行乙 „ 建筑工程费 费 安装工程费 用 性 设备购置费 质 其它费用 合计 20 一 施工辅助工程 二 建筑工程 环境保护和水土三 保持工程 机电设备及安装四 工程 金属结构设备及五 安装工程 附表2: 21 大中型基本建设新开工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 建设性建设 省 市 建设规模 称 质 地点 县 镇 法人单通讯地址 位 法人代表姓邮政编联系电话 名 码 核准报告审批单批准文初步设计审项目前 批准文号 位 号 批单位 期情况 概算价年份 静态投 动态投 计划总 其中资本金 22 资 资 投资 比例 设备订货签约情设备 况 主要设备供应厂订货 家 主要辅助设备供情况 应厂家 五通一平情施工 土地征用情况 况 准备 施工组织设计情 工程管理情 23 况 况 主要施工单情况 位 投资方 投资 出资比例 方及 资本金来源 资金 资本金数额 来源 融资来源 融资数额 投资协议签订情况 签订协 24 议日期 贷款合同签订情况 年度 N年 N+1年 N+2年 N+3年 资金计划 建设年份及 其中资本金 资金安融资 排 其中外币融资 注:如融资部分由不同银行共同提供,须注明各自额度 25 五、附件 附件是满足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条件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批复文件 国家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对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立项批复 (二)项目公司有关情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董事会决议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26 (三)初步设计情况 1.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 2.初步设计的批复 (四)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各投资方出具的本项目建设出资承诺书 2.贷款合同或贷款承诺书 (五)施工组织准备情况 1.《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审查会议纪要 2.《施工组织设计大纲》 3.开工年度工程进度 (六)工程施工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1.集团公司对项目招标机构的批复 2.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合同 (七)施工图设计情况 27 1.设计合同 2.设计图纸交付进度计划 (八)建设监理招标文件及合同 (九)土地批复情况 1.政府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的批复 2.土地使用证明 (十)主设备供货合同 (说明:1.招标文件包括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2.所附合同或协议页数较多的,只需将合同主要页和签字页作为附件,主要页内容包括签约方、标的、执行时间等主要条款。) (十一)经济评价结论 28
工程建设标准名词解释,《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工作方案》印发
@中央政府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支撑性作用,增进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程建设标准名词解释,《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工作方案》印发,围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中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大领域,持续健全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强化标准应用实施,力争到2027年,制修订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0项,配套地方标准更加完善有效,创建80个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到2035年工程建设标准名词解释,标准化支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保障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围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列出的9大领域、22类服务事项,重点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等资源配置、服务流程与质量要求、运行管理、绩效评价等标准,形成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见附件),更好支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中各服务事项有效落实,以标准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治理效能。
(二)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效供给。重点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基础通用标准,以及9大领域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政府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
——基础通用领域。重点开展统计指标、均等化评价、满意度测评、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共用共享等国家标准研制。
——幼有所育领域。健全优孕优生、儿童健康管理等标准,加强儿童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加强针对妇女、儿童的医疗、康复等服务标准制定。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学有所教领域。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学校设置与管理标准,加强教学装备、教育数字化标准化建设。
——劳有所得领域。制定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设施、设备配置、服务规范、服务平台等指导性标准,推进劳动用工指导、劳动调解、就业创业服务、档案管理服务,以及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适应业务经办、服务供给、风险防控的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规范。
——病有所医领域。围绕数字健康、数字医疗,全要素、全周期健康管理、健康素养提升、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防范知识培训,以及慢性病、地方病等特殊疾病的全流程服务制定相应标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设备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医保重点领域标准化,制定并完善医疗保障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完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网络,推进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建设。建立并完善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
——老有所养领域。健全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服务质量、从业人员培训、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配置等标准。建立长期照护服务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技术支撑作用。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鼓励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推动评估结果全国范围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分批出台适老化产品和服务标准,引领适老化产品推广和服务改进。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精算数据指标体系、经办流程等国家标准制定。推动制定老年人健康评估、医疗护理、健康监测、中医养生保健等健康管理标准。
——住有所居领域。深化推动公租房设计、建设、运营、服务、管理等适用住宅、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等标准。
——弱有所扶领域。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殡葬、医疗救助相关设施设备配置、服务管理标准。制修订受灾损毁识别、人员集中安置、生活救助等标准。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转介处置、救助管理站建设与服务、托养机构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救助管理信息共享等标准。健全法律援助、公益诉讼等领域的标准。积极推动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托养、残疾人抚养照护服务、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文体服务等服务标准及康复辅助器具标准、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制定。
——优军服务保障领域。加快制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等设施设备配置、服务管理标准。
——文体服务保障领域。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应急广播等广播电视设备设施标准,提升面向少儿、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便捷性。健全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社会足球场地、健身步道、户外运动设施等建设和服务标准规范,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标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体系。
(三)细化基本公共服务实施配套地方标准。各地区对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及本地区细化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各行业领域标准规范,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实施配套地方标准,加快补齐软硬件短板弱项。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应充分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空间布局、人口结构和变动趋势、文化习俗等因素,不得脱离实际、盲目攀高。
(四)推进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直接面向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基层服务机构推进服务质量承诺、服务质量监测、服务记录追溯等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内部管理标准,有效执行基本公共服务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等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五)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持续选取部分基础较好、积极性高的地方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做深做精专项试点,鼓励专项试点在体制机制、长效措施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扩大综合性试点覆盖范围,打造一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较高的典型城市。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区域协调联动试点,支持三地持续开展试点建设,提高试点层级、扩大试点区域和领域;鼓励长三角、成渝、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区域协调联动试点,带动城乡、区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与政策有序衔接。开展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监测预警、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标准动态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协调。推动各地依据标准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提供相关服务,鼓励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作为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的参考,促进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
(七)深化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信息公开共享考什么证赚钱多,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信息资源库,集中公开各级各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主动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咨询和解释工作。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反馈机制,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参与标准实施监督。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社会满意度相关标准,支撑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调机制,加强各领域标准的衔接。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持续提升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九)强化能力保障。围绕基础通用、儿童福利等领域,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组织。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人员队伍。
(十)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等,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宣传解读,支持采用数字化手段推动标准直达、服务直享。通过现场会、案例集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成果,探索推进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增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合作交流,推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典型经验。
附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图
相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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