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P2实验室安全运行,通过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飞行检查、年检,规范P2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实验人员的标准化操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人员资质要求
1、未经过培训、批准的实验人员不能进入P2实验室工作区。
2、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生物安全培训证书。新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资格。培训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进行,并指定熟悉实验室工作的人员担任辅导。培训内容包括:
(1)相关检验的国家诊断标准、处理原则以及本手册内容;
(2)实验室所有设备的使用方法;
(3)个人防护方法;
(4)实验室基本技术;
(5)实验室消毒净化的方法。
3、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5、从事实验室技术的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存在下列情况的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域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患发热性疾病;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妊娠。
7、外单位来实验室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驻入需经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批准与备案。
8、操作高压灭菌锅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三条 实验室进入流程
1、非第一、二类病原微生物实验,不允许在BSL-2实验室内进行。不允许在BSL-2实验室内进行动物实验。进入实验室前,需如实填写使用P2实验室进行相关实验的第一、二类病原微生物名称,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使用。
2、开始工作前半小时,在控制面板开启送排风及空调,并开启房间及安全柜紫外灯。
3、在清洁区中换穿工作帽、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隔离裤(或连体防护服)、工作服(或连体工作服)、专用工作鞋、乳胶手套,需要进行可能造成污染材料飞溅的操作时,需加戴防护面罩。
4、确认房间压力值及温度是否正常并填写进出记录表。
5、所需实验物品通过传递窗进入实验室,人员通过缓冲间进入实验室。
6、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才将标本和试剂从冰箱中取出,直接放入生物安全柜中。用完立即归位,使其在冰箱外停留的时间尽可能短。
7、安全柜首先打开照明按钮,再打开前玻璃门,调整至要求高度,然后将实验所需物品一次性放入实验台内,摆放要有秩序,且要区分清洁物与污染物,用生物安全柜净化十分钟左右。
8、实验人员的手臂放入生物安全柜大约1分钟后,方可按无菌要求进行实验操作。
第四条 实验室离开流程
1、做完实验后考证培训机构,将使用过的物品进行分类处理,废弃物外包装喷洒消毒液并双层打包,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人、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放入传递窗中。用75%乙醇消毒不锈钢台面,用/L的含氯消毒液清洁实验室地面,再让排风系统运行至少30分钟。
2、放下安全柜前玻璃门,打开安全柜紫外灯半小时进行杀菌消毒。
3、如在实验过程中通过传递窗传递过污染性物品,在实验后应进行至少30分钟的紫外线消毒。
4、在缓冲间手消后除去口罩、工作服、鞋套,放入高压消毒袋内,双层打包好后带出。
5、填写进出记录表。
6、在前准备间用七步洗手法洗手。
7、将打包后的工作服和传递窗中的实验废物分别放入两台高压灭菌锅灭菌。
8、打开房间紫外灯消毒30分钟。
9、每天最后一次实验后要进行终末消毒,消毒后将房间状态指示牌拨至“已消毒”,并填写消毒记录。
10、终末消毒后先关闭送风,10分钟后关闭排风。
第五条 实验后物品处理
1、对不可回收的固体污染物品小心包扎后,在医废专用高压灭菌器内按照要求和规定进行高压灭菌处理,然后将其作为医用垃圾存放于医废暂存间桶内。
2、对可回收的固体污染物品小心包扎后,在衣物专用高压灭菌器内按照要求和规定进行高压灭菌处理,之后将其转入洗刷间进行洗刷。
3、废液倒入消毒液后倒入装有含氯消毒片的废液桶内,废液桶装满后对其外部喷洒含氯/L的含氯消毒液,由缓冲间拿出,放于医废暂存间。
第六条 P2实验室使用注意事项
1、在实验工作区禁止吸烟,禁止在实验室放置食物、饮料和类似的存在有潜在的从手到口的接触途径的其它物质,禁止用实验室的冰箱储存食物。
2、保持实验室的环境整洁,保持工作台的整洁p2实验室安全管理,P2实验室,对于工作台的内部空间要用消毒剂清洗。
3、实验操作切忌用力过猛或者幅度过大,减少手和手臂伸进伸出空气屏障的次数。
4、实验进行时,应尽量避免发生实验室内开门、关门以及人员走动的情况,防止产生室内空气流动。
5、一般情况下,在生物安全柜内禁止使用酒精灯和其它明火,否则不仅会扰乱实验室内气流,还会损坏HEPA过滤器,并且有发生火灾的危险。特殊情况下,要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
6、P2实验室警报灯亮起,或者警铃响起时,工作人员要立刻停止实验操作。
7、实验结束后,要把相关实验物品从生物安全柜中移出,不可把生物安全柜当作储物箱。
8、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需运出实验室的灭活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9、人员暴露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 违规处罚措施
处罚形式分四种: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进入实验室资格、其他处罚。
1、口头警告
1.1 处罚方法:由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给予口头警告,并备案。
1.2处罚对象:
(1)在实验室抽烟,将食品、饮料等带入实验室内食用;
(2)未按要求穿防护服装进入实验室;
(3)随地乱扔垃圾和往水槽中扔异物,影响实验室的整洁和可能造成下水道堵塞;
(4)未按操作规定进出实验室;
(5)实验完毕未将实验用品收回储藏柜,未对操作台面及地面进行整理和消毒;
(6)未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如电子天平弄脏未清理的,水浴锅等用水设备用毕未清洗的p2实验室安全管理,离心机样品溢出未清理的等;
(7)离开实验室前,未检查水、电路、门关好的;
(8)若因实验连续需要,水电需过夜使用的,未在其操作台前贴上标签注明的;
未按规定填写实验室进出登记表和仪器使用登记本的;
(10)未按规定处置实验废弃物的;
(11)未标记好自己的物品,私自使用他人物品给他人带来影响者;
(12)无故擅自触发警报影响他人者。
2、通报批评
2.1处罚方法:
(1)报批评的处罚决定。
(2)取消学生评优资格,指导教师同罚。
2.2处罚对象:
(1)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同意,擅自移动、搬走实验室内各类仪器设备。
(2)离开实验室前,未关水关电,造成实验室发生水灾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3)开展会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实验项目时,未在规定的区域进行实验操作及乱扔乱倒实验废弃物造成实验室污染的。
(4)一学期内口头警告达到2次。
3、取消进入实验室资格
3.1处罚方法:由基础医学院告知处罚对象,书面做出处罚决定,并通报。
3.2处罚对象:
(1)在实验室使用过程中,因未按规定操作造成仪器设备、设施损坏较严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停止当事人到实验室工作3
6个月;造成仪器设备、设施严重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永久停止当事人到实验室工作。
(2)一学期内口头警告达3次及以上,并屡教不改者。
(3)通报批评达2次及以上。
4、其他处罚
4.1处罚方法:故意或因操作不当损坏仪器设备的,按设备价值进行赔偿。
4.2发生安全事故涉及到法律范围内的,事故责任人除赔偿损失外,还要交由司法部门处理,指导教师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八条 本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江苏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医学实验室安全认可准则》《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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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6日
办公室安全管理通知,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全面实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省安委会决定持续深化全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抓落实机制,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在全面推行实施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基础上,加快推动清单制管理工作提档升级,按照科学实用、务实管用、简单好用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责任清单(1.0版),通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三级包保责任清单、对口联系责任清单、履责登记报告清单、督导检查工作清单、企业安全承诺清单,加快推进“清单制+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两书一函”制度,狠抓责任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治理、事故预防,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持续减少一般事故,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和基本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编制优化清单参考模板。市(州)安委会要指导督促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责任清单参考模板。要突出“行业共性”,根据同一行业领域普遍存在的同类风险、同类隐患、同类问题、同类事故,科学编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清单标准,即参考模板(2.0版)。要突出“企业个性”,指导各类企业根据自身可能存在的特殊风险、特殊隐患、特殊问题和可能引发的特殊事故类型,科学编制优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确保清单实用管用好用。
(二)建立三级包保责任清单。市(州)安委会要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市县乡三级包保责任清单,全面推行市(州)领导干部包县(市、区)、县(市、区)领导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村(组、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考证培训机构,分层分级将包保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领导干部要结合日常工作,经常深入包保地区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三)建立对口联系责任清单。市(州)安委会要推动建立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对口联系辖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对辖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实行分级对口联系。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联系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清单。市(州)安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清单,全面推行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抓落实督导机制,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督实查,重点督查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履职尽责情况,督导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开展1次。
(五)建立履责登记报告清单。市(州)安委会要推动建立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责清单,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年度登记报告制度,开会研究、带队调研、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应如实填报《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履责登记表》。市(州)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省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责登记表,与年度“党政同责”考核资料一同报省安办;其他领导干部履责登记表由所在部门(单位)收集备查。市县两级安委会要将履责情况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办公室安全管理通知,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地。
(六)建立企业安全承诺清单。市(州)安委会要指导督促辖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承诺事项清单,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年度承诺公示制度。每年初,企业领导层和经营管理层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对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和自身“岗位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逐条列出承诺事项清单办公室安全管理通知,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向公司员工作出书面承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做到“五落实五到位”。承诺清单由承诺人亲笔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并在公司醒目位置或门户网站公示,接受员工和社会监督。
(七)加快推进清单制信息化建设。市(州)安委会要强化“科技兴安”,突出“现场检查+平台监管”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清单制+信息化”建设,建好用好“一网一微一端一平台”。要积极推广成都市安全生产履职档案信息系统、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安全”手机终端、攀枝花市米易县“北斗+二维码”等信息化管理方式,分级分类指导企业通过开发应用清单制管理客户端、手机APP、二维码扫码等方式,打破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壁垒,更好地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八)全面推行“两书一函”工作制度。市县两级安委会办公室要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两书一函”制度(试行)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通知》(川安办〔2021〕4号)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发出《提醒敦促函》,提醒敦促其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治任务的,及时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因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谎报、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及时发出《约谈通知书》进行约谈提醒。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州)安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清单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实行照单履责、按单办事,带头做到工作部署必讲安全生产,基层调研必抓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必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必问安全生产,年度述职必谈安全生产。市(州)安委会办公室要组建专班,加快推动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二)强化教育培训。市(州)安委会要指导相关部门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教育培训,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工作交流、实地考察等形式,让各级领导干部对清单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工作落实的主动性、自觉性。各级行业部门要督促监管企业,结合实际抓好全员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掌握自身岗位责任清单、操作清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加强好经验好做法的总结推广,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带动作用。市(州)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打好安全生产人民战争,要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考核问效。各级安委会要进一步加大清单制管理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中的权重,采取“高考阅卷+现场考核”的方式提升考核实效。要采取“清单制+执法检查”方式,强力推动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效果不佳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减目标考核分值;对不照单履责、按单操作的严格执行“失职照单追责”;因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在持续深化推动清单制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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