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辽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公告,取消了王某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证。
经调查核实,考生王*(身份证号:2107***********613)报名参加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和监理工程师考试,未按真实情况填报信息,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一级建造师报名的条件,关于取消王振一建、监理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证书的公告,属不实承诺。
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和第十条,给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的处理,取得的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管理号:)和监理工程师合格证书(管理号:)无效。
特此公告。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6月19日
这种秋后算账,追查取消多年前证书的大多是被熟人举报的。这样的取消往年成绩的事儿也不少,比如:
2021年12月,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发布公告,因专业不符合,取消了某考生2017年取得的执业药师资格成绩,同时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也无效。
2021年5月,云南省人事考试院发布公告,取消了某考生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成绩;
2020年9月,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取消了一名考试2017年的二建成绩。
报名条件不符合,虚假承诺,严格追查下任何时候发现都会取消成绩,证书无效。
目前很多地方建立健全了追溯追责复核制一级建造师报名的条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目前那些资格不符合而已经拿到证并注册成功的要保持低调,别被人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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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