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大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级管理,正确反映建设项目的规模,对有关建本建设项目的几个问题和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考证书的正规网站,规定如下:
(一)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和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一般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现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划分标准,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全部投资在十万元以下的工程,国家不单独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效能或生产设计规定的主要产品的车间或工程。
冶金、煤炭、油田、化工、化纤、电站、林区等大型联合企业和铁路枢纽、港口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的建设项目,编制计划时要列出能生产设计规定产品或独立发挥设计规定效益的主要单项工程,国家对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其他辅助车间、公用工程、仓库、住宅、铁路专用线等一般单项工程,可以分别列出,但国家不以单项工程来考核。
(二)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以及水库的干渠配套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凡是不属于一个总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没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列为几个建设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为了贯彻挖潜、革新、改造和按专业化协作改组工业的原则,实现老厂挖潜和其他特定任务,根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在一个省(市、区)的范围内组织老企业协作,为增加同一产品的生产能力而建设的各项工程,经国家计委批准,也可以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但应分别列出主要单项工程。
大型联合企业(如冶金、化工等)和资源开发(如煤炭矿区、油田、林区)等施工周期长的大型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未完,一般不同时进行二期工程的建设,如确有必要,经过国家批准,两期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在项目中分期列出。
(三)为了正确反映基本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效益,下列情况虽有一定的建筑施工活动,但不作为国家计划基本建设项目:
用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和维护费等安排的现有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更新改造工程,以及用其他各种专项资金,按规定安排的专项用途,均不属于基本建设范围:
经过批准的筹建项目,在未正式开工时进行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如勘察设计、征地拆迁等;
为了缩短基本建设战线,经计划机关批准的停、缓建项目,进行必要的维护工程。
建设项目建成后经验收鉴定,已移交生产,在设计范围内进行的零星收尾工程,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四)建设项目分为新建、改扩建和续建项目。
新建项目,是指在计划期内,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开始建设的项目。
改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了扩大主要产品的设计能力或增加新的效益,在计划期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
续建项目,是指过去年度已正式开工,在计划期内继续进行施工的项目。
(五)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是反映基本建设的成果,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标志。
全部建成投产,是指整个建设项目的所有生产性车间以及相应的辅助设施,按设计要求全部建成,经负荷试运转证明具备生产设计规定的合格产品的条件,并经验收鉴定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划分标准,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移交生产的项目。
建成投产的单项工程,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尚未建成,其中某一主要单项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成,经负荷试运转证明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并经验收鉴定,移交生产的工程。
(六)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新建项目按一个项目的全部设计能力或所需的全部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前原有的生产能力。
凡是产品为全国服务,或者对生产新产品、采用新技术等具有重大意的项目,以及边远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省、区和少数民簇地区,对发展地区经济有重大作用的建设项目,其设计规模或总投资虽不够规定的标准,经国家计委批准,也可以按大中型建设项目管理。
关于楼堂馆所和一般房屋建筑的界限
非工业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
一、农、林、水利、水产建设:
水库(大型):库容一亿立米以上(包括一亿立米,下同)。
灌溉工程:受益面积五十万亩以上。
其他水利工程(包括江河治理):总投资二千万元以上。
渔业基地:总投资一千五百万元以上。
水产冷库:储藏能力五千吨以上。
其他农、林、水产建设:总投资八百万元以上。
二、交通、邮电建设:
铁路:新建的干线、支线、地下铁道和总投资一千五百万元以上的原有干线、枢纽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
地方铁路长度一百公里以上,货运量五十万吨以上的项目。
公路:新建、改建长度二百公里以上的国防、边防公路和跨省区的重要干线以及总投资八百万元以上的独立公路大桥。
港口:年吞吐量一百万吨以上的新建、扩建港口;总投资三千万元以上的修船厂(指有船坞、滑道的)。
邮电:跨省区的电缆、微波通信干线和重要通信枢纽或总投资八百万元(事业单位为五百万元)以上的其他邮电建设。
民航:总投资二千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机场。
三、商业、外贸、粮食、物资等仓库建设:
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火药库、库容五万立米以上的石油库、储藏能力一万吨以上的冷库。总投资五百万元以上的其他仓库建设。
四、文教、卫生、计量、科研,总投资五百万元以上;广播,总投资八百万元以上。
五、工业城市和工矿区,新建、扩建的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建设,总投资八百万元以上。
上述各部门的工业项目,按工业建设大中小型标准划分。
附: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划分标准
部 门、 项 目| 计 算 单 位|大型|中型 |小型
———————|————–|———-|———- |————
钢铁工业 ||| |
钢铁联合企业 |年产钢万吨| 100 以上 |10-100 |10 以下
|||(不包括100 | (不包括10
|||万吨,下同)|万吨,下同
特殊钢厂 |年产钢万吨|50 以上 |10-50| 10 以下
独立炼铁厂 |年产铁万吨| 100 以上 |20-100 | 20 以下
独立铁矿山 |年产铁矿万吨| 200 以上 |60-200 | 60 以下
其他黑色金属工业 |总投资万吨|5,000 以上|2,000-5,000|2,000 以下
有色金属工业 ||| |
有色联合企业 ||| |
镍联合企业 |年产金属镍万吨|3 以上|0.5-3|0.5 以下
其他重金属联合企业 |年产金属万吨|2 以上|0.8-2|0.8 以下
采选厂||| |
砂矿 |年采选矿石万吨|200 以上|100-200|100 以下
脉矿 |年采选矿石万吨|100 以上| 20-100| 20 以下
氧化铝厂|年产氧化铝万吨| 20 以上|5-20 |5 以下
常用金属冶炼、电解厂 |年产金属万吨|3 以上|1-3|1 以下
常用金属加工厂 ||| |
重金属 |年产加工材万吨|3 以上|0.5-3|0.5 以下
轻金属 |年产加工材万吨|2 以上|0.3-2|0.3 以下
其他有色金属工业|总投资万元|5,000 以上|1,000-5,000|1,000 以下
煤炭工业 ||| |
煤炭矿区 |年产原煤万吨|500 以上|200-500|200 以下
独立洗煤厂 |年产洗精煤万吨|120 以上| 30-120| 30 以下
其他煤炭工业 |总投资万吨|2,000 以上|800-2,000|800 以下
石油工业 ||| |
油气田开发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炼油厂 |年加工原油万吨|250 以上|50-250 | 50 以下
跨省长距离输油 ||(均为大中型项目) |
(气)管线 ||| |
化学工业 ||| |
合成氨厂 |年产合成氨万吨| 15 以上|4.5-15 |4.5 以下
硫酸厂 |年产硫酸万吨| 16 以上|8-16 |8 以下
烧碱厂 |年产烧碱万吨|3 以上|0.75-3 | 0.75 以下
纯碱厂 |年产纯碱万吨| 40 以上| 4-40|4 以下
磷肥厂 |年产磷肥万吨| 50 以上|20-50| 20 以下
乙烯厂 |年产量万吨|4 以上| 2-4 |2 以下
化学纤维单体 |年产单体万吨|4 以上| 0.5-4 |0.5 以下
合成橡胶厂 |年产量万吨|3 以上| 0.5-3 |0.5 以下
塑料厂 |年产量万吨|3 以上| 1-3 |1 以下
橡胶轮胎加工厂 |年产量万套|100 以上|20-100 | 20 以下
农药厂 |年产量万吨|3 以上| 0.3-3 |0.3 以下
磷矿 |年产磷矿万吨|100 以上|30-100 | 30 以下
硫铁矿 |年产硫铁矿万吨|100 以上|20-100 | 20 以下
化工联合企业 || (三个品种都达到中型标准即为大型)
其他化学工业 |总投资万元|2,000 以上| 800-2,000 |800 以下
电力工业 ||| |
电站 |装机容量万千瓦| 25 以上|2.5-25 |2.5 以下
送变电工程 * ||电压 33 万|电压22万伏 |电压 11 万伏
||伏以上|和11万伏并 |并 线 路 长
|||线路长 250 |250 公里以
|||公里以上的 |下的
机械工业 ||| |
冶金矿山设备 |年产量万吨|2 以上| 0.5-2 |0.5 以下
石油化工设备 |年产量万吨|2 以上| 0.5-2 |0.5 以下
工程机械 |年产量万吨|2 以上| 0.5-2 |0.5 以下
发电设备、大电机厂 |年产量万千瓦|100 以上|30-100 | 30 以下
通用设备厂 |总投资万元|3,000 以上|800-3,000|800 以下
汽车厂 |年产量万辆|一般汽车| |
||5 以上|0.5-5|0.5 以下
||重型汽车| |
||0.3 以上|0.1-0.3|0.1 以下
拖拉机厂 |年产量万台|轮胎式2以|0.5-2|0.5 以下
||上,履带式| |
||1以上|0.1-1|0.1 以下
柴油机厂 |年产量万马力|100 以上| 30-100| 30 以下
其他机械工业 |总投资万元|2,000 以上|800-2,000|800 以下
_||||
*送变电工程,大型超高压工程单独列项目,中型的凡是直接配合发电的作为
电站的单项工程,凡是公用的,不论几条都按地区或电网作为一个项目。
注: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的矿山项目,可参考冶金矿山标准,其他工厂建设暂按其他机械工业标准试行。
续表
部门、项目|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小型
————–|—————-|———-|—————|————–
森林工业||| |
木材采运林区|年产木材万立米||(均为大中型) |
独立森工局|年产木材万立米| 30以上 | 15-30 |15以下
其他森林工业|总投资万元|1,500以上| 800–1,500 |800 以下
建材工业||| |
水泥厂|年产量万吨|100 以上|20–100 (特 |20 以下(特种
|||种水泥 5 以上)|水泥 5 以下)
平板玻璃厂|年产量万箱| 100 以上 | 50–100 | 50 以下
玻璃纤维厂|年产量吨|5,000以上|1,000–5,000 |1,000 以下
石灰石矿|年产量万吨|100 以上| 50–100 | 50 以下
石棉矿|年产量万吨|1 以上| 0.1–1 | 0.1 以下
石墨矿|年产量万吨|1 以上| 0.3–1 | 0.3 以下
石膏矿|年产量万吨| 30 以上| 10–30| 10 以下
其他建材工业|总投资万元|2,000以上| 800–2,000 |800 以下
轻工业||| |
化学纤维厂|年产量万吨|单体 4以上|0.5–4| 0.5 以下
||长丝0.8以|0.3–0.8 | 0.3 以下
||上| |
||短丝 4以上|0.6–4| 0.6 以下
棉纺织厂|棉纺锭万枚| 10 以上|5–10|5 以下
印染厂|年产量亿米|1 以上|0.5–1| 0.5 以下
造纸厂|年产量万吨|3 以上|1–3 |1 以下
制糖厂|日处理原料吨|1,000以上|500–1,000|500 以下
盐场|年产量万吨|海盐 100| |
|| 以上 |20–100| 20以下
||井、矿盐| |
|| 30 以上|10–30 | 10 以下
毛纺,麻纺,绢纺|纺锭万枚|1 以上|0.5–1| 0.5 以下
||| |
合成脂肪酸|年产量万吨|2 以上|0.5–2| 0.5 以下
合成洗涤剂|年产量万吨|2 以上| 1–2|1 以下
手表 (新建) |年产量万只|100 以上|40–100| 40 以下
缝纫机(新建)|年产量万架| 50 以上|15–50 | 15 以下
自行车(新建)|年产量万辆|100 以上|30–100| 30 以下
塑料制品|年产量万吨|1 以上|0.5–1| 0.5 以下
其他轻工业(包||| |
括医疗机械)|总投资万元||800 以上 |
备注:
最近更新:2019.06.24
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二、非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
二、非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
1.农、林、水利、水产建设
(1)水库大型: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包括1亿立方米)。
(2)灌溉工程受益面积50万亩以上(包括50万亩)。
(3)其他水利工程(包括江河治理)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包括2000万元)。
(4)渔业基地容纳渔轮50艘及以上(包括50艘)。
(5)水产冷库冷藏并制冰能力各5000吨以上(包括5000吨)或冷藏1万吨以上(包括1万吨)。
(6)其他农、林、水产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包括1000万元)。
2.交通、邮电建设
(1)铁路新建的干线、支线、地下铁道和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原有干线、枢纽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地方铁路长度100公里以上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二、非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货运量50万吨以上的项目。
(2)公路新建、扩建长度200公里以上的国防、边防公路和跨省区的重要干线以及长度1000米以上的独立公路大桥。
(3)港口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的新建、扩建沿海港口;年吞吐量200万吨以上新建、扩建的内河港口;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修船厂(指有船坞、滑道的)。
(4)邮电长度在5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电信电缆;长度在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通信微波或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邮电建设。
(5)民航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机场。
3.商业、外贸、粮食、物资等仓库建设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火药库;库容7500万公斤以上的粮食中转库;库容5万立方米以上的石油库;储藏能力1万吨以上的冷库;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仓库建设。
4.文教、卫生、计量、科研3000名学员以上的新建高等院校;700张床位以上的新建医院、疗养院或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广播台(站)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5.工业城市和工矿区新建、扩建的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日供气30万立方米的独立煤气厂(包括液化石油气厂)等公用事业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
三、以下工业、非工业建设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均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1.分散零星的江河治理、国营农场、植树造林、草原建设等,原有水库加固,并结合加高大坝,扩大溢洪道和增修灌区配套工程的项目,除国家指定者外,均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2.分段整治、施工期长、年度安排有较大伸缩性的航道整治疏浚工程。
3.科研、文教、卫生、广播、体育、出版、计量、标准、设计等事业单位的建设(包括工业、交通和其他部门所属的同类事业单位),新建工程按大中型标准划分,改、扩建工程除国家指定者外考证含金量排行榜,一律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4.城市的排水管网、污水处理、道路、立交桥梁、防洪、环保等工程;城市的一般民用建设、包括统建和集资建设的住宅群、办公和生活用房建设。
5.名胜古迹、风景点、旅游区的恢复、修建工程。
6.施工队伍及地质勘探单位等独立的后方基地建设(包括工矿企业的农副业基地建设)。
7.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外资或国内资金兴建的旅游饭店、旅馆、贸易大楼、展览馆、科教馆等。
说明: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标准,均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计计(78)234号文和国家
计委计基(79)725号文规定。目前大中型项目标准未变,但国家计委审批限额有所调整,根据国务院发[1984]138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体制若干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发[1987]23号文件《国务院
关于放宽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手续的通知》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按总投资金额划分的大中型项目,国家计委审批限额由1000万元以上提高到: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3000万元以上;另据国家计委轻(81)761号文件规定,国家计委审批的大中型糖厂建设为日处理原料1000吨以上。为与计划管理规定取得一致,统计的大中型项目划分按上述规定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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