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范,关于创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结合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粘贴宣传警示标语或宣传贴图,完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设施配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形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

开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关于创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全市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汴防安【2019】15号)文件要求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切实做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施工人员消防意识,杜绝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内容

成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督查组并建立以下制度:

1、定期抽查制度。对全市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个项目每年至少抽查一次。

2、教育培训制度。各项目的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和消防安全意识。

3、责任告知制度。年初要签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工作措施,年终组织考核验收。

4、检查处罚制度。各项目要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如在检查中发现对工作推动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或超期未整改的将对项目进行停工处理涉及处罚的移交行政处罚部门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底)

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结合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粘贴宣传警示标语或宣传贴图,完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设施配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形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7月至11月)

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开展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的自查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设施设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紧急救护措施的宣传教育。为开展试点培育,全面推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经验做法和长效机制,安监站将选取消防安全标准化开展较好的在建项目组织召开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会。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2月)

各项目对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2011)等标准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及相关照片报安监站。安监站将组织专项督查组进行抽查。

四、工作措施

(一)各项目在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应着重做到以下几点,并加强消防工作的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施工现场办公、宿舍板房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2011)等有关规定。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施工现场办公、宿舍、食堂用房要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用电、用火安全。

3、施工现场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2011)等有关规定存放,施工单位应对存放点加强日常检查并记录。动火作业严格按相关手续及流程实施。

4、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及设施、消防设备及设施要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和日常检查并要登记存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更换,并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施工项目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车辆、设施设备和具有相关救援知识和救援能力的人员,确保人员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施救。

6、要采取在施工现场悬挂横幅和标语,粘贴安全宣传贴图、设置安全宣传专栏、发放安全教育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7.各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项目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项目要切实落实责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范,关于创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建筑施工领域特点,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范,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日常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消防档案建立、消防工作奖惩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掌握信息,及时上报。各项要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场日常消防检查情况及时上报。

开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019年7月30号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相关规范,4.1.2 建筑划分防火分区的原则

4.1.2 建筑划分防火分区的原则

1、规范规定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2022第4.1.2条规定,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铁车站、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综合其高度(埋深)、使用功能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根据有利于消防救援、控制火灾及降低火灾危害的原则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内横向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且防火分隔应保证火灾不会蔓延至相邻防火分区;

2 建筑内竖向按自然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时,除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楼层中在火灾时未封闭的开口所连通区域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3 高层建筑主体与裙房之间未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应按高层建筑主体的相应要求划分;

4 除建筑内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面积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外,其他建筑面积均应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地铁车站等建筑划分防火分区的原则。交通隧道的车行区、地铁的区间隧道和车站轨行区可以不划分防火分区。

建筑内划分防火分区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火灾和减小火灾危害。房屋建筑一般应利用楼板在建筑物的垂直方向按照楼层划分防火分区,利用防火墙等对建筑物的各个楼层在水平方向按照一定建筑面积划分防火分区。无论何种划分方式,均需要控制一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一旦发生火灾,能使其损失和危害可以被社会和公众接受。影响防火分区面积及其火灾危害的主要因素有:建筑的使用功能、火灾危险性、重要性、设防标准和外部消防救援响应能力等。

建筑内不能封闭的上、下楼层连通开口会破坏建筑竖向防火分区的完整性,需要将这些开口连通的区域的面积叠加计算,并按照不大于相应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要求分隔。不同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以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确定。

2、对应条文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014(2018年版)

3.3.1 表3.3.1

注: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的规定。

3.3.2 表3.3.2

注:1 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相应类别地上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

5.3.1 表5.3.1

注:2 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相关规范,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5.3.2 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4 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5.3.3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

(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9

4.1.1 人防工程内应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火分区应在各安全出口处的防火门范围内划分;

2 水泵房、污水泵房、水池、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

3 与柴油发电机房或锅炉房配套的水泵间、风机房、储油间等,应与柴油发电机房或锅炉房一起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

4 防火分区的划分宜与防护单元相结合;

5 工程内设置有旅店、病房、员工宿舍时,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并应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且疏散楼梯不得与其他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共用。

【条文说明】

防火分区之间一般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但有时使用上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有困难,因此需要采用其他分隔措施,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是其中措施之一。其他的分隔措施还有防火分隔水幕等。

为了防止火灾的扩大和蔓延,使火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火灾所带来的损失,人防工程应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从安全出口处的防火门范围内划分。对于通向地面的安全出口为敞开式或有防风雨棚架,且与相邻地面建筑物的间距等于或大于表3.2.2规定的最小防火间距时,可不设置防火门。

人防工程内的水泵房、水池、厕所、盥洗间等因无可燃物或可燃物甚少,不易产生火灾危险,在划分防火分区时,可将此类房间的面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

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与各自配套的储油间、水泵间、风机房等,它们均使用液体或气体燃料,所以规定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该防火分区包括柴油发电机房(或锅炉房)和配套的储油间、水泵间、风机房等。

对人防工程内设置旅店、病房、员工宿舍作出了严格的规定,独立的防火分区考证书的正规网站,且疏散楼梯不得与其他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共用,实际上构成了一个独立的工程,目的是与其他防火分区彻底分开,确保人员的安全。

3、条文分析

(1)敞开楼梯间

“建筑内竖向按自然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时,除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楼层中在火灾时未封闭的开口所连通区域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按照规范第7.4.5条的规定,5层及以下的多层教学楼、办公楼可以采用敞开楼梯间,该类建筑的防火分区划分,仍然按照自然楼层划分,不需要上、下楼层叠加。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2017第4.2.3条规定,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条文说明】

上、下层之间应是两个不同防烟分区,烟气应该在着火层及时排出,否则容易引导烟气向上层蔓延的混乱情况,给人员疏散和扑救都带来不利。在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或卷帘,以阻挡烟气向上层蔓延。不得叠加计算防烟分区。

(2)裙房

“高层建筑主体与裙房之间未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应按高层建筑主体的相应要求划分”,即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裙房的防火分区可以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该要求拓展到所有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3)火灾荷载小的场所

“建筑内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冰面或雪面面积,射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开敞式的外走廊或阳台面积等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主要考虑这些部位无可燃物或可燃物少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相关规范,4.1.2 建筑划分防火分区的原则,不易产生火灾危险,在划分防火分区时,可将此类区域的面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

文章看到这里了,别忘了右下点在看+点赞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yeeedu.com/49819.html

(0)
上一篇 2024年 6月 14日 上午9:14
下一篇 2024年 6月 14日 上午9:17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9238644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zhiyeeedu@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
职业教育资格考证信息平台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