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取消,只是曾经取消过一段时间的。
在2018年12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得知。这一刻开始将取消“八大员”资质审核、停考和停发证书。
但是2019年1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通知,明确“八大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即发证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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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取消并不等于作废,很多建筑单位都缺“八大员”这种专业性人才。因为“八大员”负责着关键性技术岗位,关系着建筑施工项目的成本、安全、质量等方方面面,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岗位。
虽然在2018年12月14日废止了“八大员”的考试、发证和变更,但证书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它是证明持证人的职业能力水平的凭证之一。
即使不再发证、投标文件也不再列入八大员自主培训证明,八大员取消了吗,但是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管理人员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在2018年12月14日住建部官网发布通知之后,后面一段时间的确是这样要求的。
在2019年1月24日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因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坚持统一标准、分类指导和属地管理八大员自主培训证明,构建企业、行业组织、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确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名单,供参训人员自主选择。
住建部将依据职业标准、培训考核评价大纲,结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实际需求,建立全国统一测试题库,供各地培训机构免费使用。培训机构按照要求完成培训内容后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应组织参训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培训机构只会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后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住建部-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
八大员是否取消,在公司上班,低保会被取消吗?
先给出结论:低保户的家庭成员参加了工作,低保是否会被取消,与两个因素有关:1、本人工资的高低;2、就业单位的性质。为什么呢?
按照政策规定,低保户之所以取得低保资格,按月领取低保金,要因为:1、该低保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低保标准,根本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才给予了财政资金补助。也就是说,家庭人均收入低,是给予低保待遇的决定性条件;2、也没有超出当地政府规定的家庭财产。即:取得低保资格的前提条件,是该家庭的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都符会政策规定,家庭生活困难,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现在低保户家中有人工作了,这当然是好事。挣得一份工资,可以立即增加家庭收入,改善家庭生活条件。但实事求是地、客观地说:工作了自然就有一个工资高低的问题。刚刚超过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发1500元–2000元工资的,叫工作,每月发5000元—元工资的,也叫工作。工作和工作的工资待遇差距是非常大的。这是第一个方面,即工资的具体金额。
第二方面:工作单位的性质。这是指孩子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了;还是到国有企业正式参加工作了;拟或是以劳务派遣工身份到用工单位工作,貌似高大上,却领着极低的工资;或者到小微企业临时打工,甚至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到处找临时活,苦苦打工度日。工作单位性质不同,个人身份自然不同,工资收入自然差别很大。
之所以强调这两个方面,是因为不同的工作单位,工作的稳定性差别很大,收入也有一个稳定不稳定的问题。有固定的工作岗位八大员是否取消,在公司上班,低保会被取消吗?,有稳定、可预期的工资收入,肯定是好工作;反之,当然不是好工作。
正常稳定的收入八大员是否取消,当然可以提高全家人的人均收入。当工资收入的数额明显地抬高了全家人的人均收入,并超过了当地低保标准时,低保户的低保待遇就必须取消了。如果没有超过低保标准,但人均收入却有了明显的提高,就应该相应地降低全家人的低保保障类别,自然也就降低了每个人的低保补助金额。这是第一个视角,工资收入的高低对低保资格的具体影响。
同时,必须强调的是:如果低保家庭走出的孩子是己毕业的大学生,通过正常的招考等途径,被录用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这时孩子就成了体制内人员考什么证赚钱多,当然也是财政供养人员。在此情况下,不论工资高低,一律一刀切,必须取消全家人的低保待遇。原因很简单: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属于全社会正常偏上水平,不会太低;同时,如果允许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家庭享受低保待遇,将会为以权谋私、人情保、关系保等违法违纪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导致无法收拾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肯定很坏。其余到国有企业参加了正式工作的家庭,也应该严格地予以控制,但一般不宜一刀切。总之,目前的低保政策,在核算低保户的家庭人均收入时,对非体制内工作人员的收入持比较实事求是、比较客观的态度。
所以,如果低保户的家庭成员参加了工作,除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家庭必须一律取消低保待遇之外,其他岗位的工作,应按工资高低对人均收入的影响程度来决定取舍,即可以降低保障标准,又可以取消低保待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予以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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