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一级建造师,关于举办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文件要求,结合一级建造师亟需继续教育的形势,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宗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作为住建部第一批认定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为满足广大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需求,专门开发了“一级建造继续教育线上学习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建筑企业、一级建造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文件要求,结合一级建造师亟需继续教育的形势,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宗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作为住建部第一批认定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为满足广大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需求,专门开发了“一级建造继续教育线上学习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规定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的文件精神,自2021年8月1日在江苏等15个省(区、市)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注册单位所在地为江苏等15个省(区、市)的一级建造师,其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结合当前国家对注册人员实行严格的信用管理要求和利用大数据实行事中事后跟踪监管的做法,一级建造师在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前必须保证要有充分的证明资料,否则,就很有可能会面临失信处理。鉴于此,为方便广大一级建造师接受继续教育,解决建造师分布广泛、线下继续教育成本过高,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特开设线上课程。

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即共计为120学时)。

二、课程安排

为帮助一级建造师及时学习并掌握国家出台的新政策、新规范、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相关知识,我校整合了大量的国内专家学者视频授课教程和教学参考资料,为广大建筑企业和一级建造师提供了内容丰富、资料新颖、实用性强的一系列视频课程供大家学习使用建设部一级建造师,具有广泛的知识性、技术性,可以随机、随时建设部一级建造师,关于举办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方便学习。课程目前包括五个专业:建筑,市政,机电,水利和公路,学员可根据自己注册证书的专业选择报名学习。

三、在线报名学习(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平台介绍详见附件)

手机端注册、购买课程并学习:学员本人微信扫码(见下图)关注“江苏城建院继教学院”公众号,点击下方“云教育学习”→“购买课程(继续教育)”实名注册后选择证书对应专业的“一建继教课程包”,微信付费后即可在线学习。另电脑端亦可学习,网址:。

四、证书打印

学员课时完成后需在电脑上登陆上述网址点击“学时打印”、“生成学时证明”,自行打印发证单位为“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课时)证明》,然后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继教学院2105办公室盖章。

五、收费标准及发票开具

总课时为120,收费标准为750元;购买课程当月企业或个人可前往以下地址财务室开具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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